芒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331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 日期:2023/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芒市税务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ms.gov.cn/dfsw)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目上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芒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芒市大街10号,邮编:678400,电话:0692-2124987,传真:0692-212498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芒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和规定,切实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围绕本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2558条,其中: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4条;芒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208条信息;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共公示2346条(其中:行政许可861条,行政处罚117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申请的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芒市税务局未收到现场书面、信函、网络、传真或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应诉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芒市税务局在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芒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栏目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税收管理服务信息。按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及标准目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做好税收管理领域清单编制,将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16项内容列入公开目录中,确保税收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AB角制度,强化信息审核。依照国家保密法相关规定,对提交的需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等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的失、泄密事件,也未造成负面舆情。

(五)监督保障

在一楼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意见建议箱,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将问题信息及时通报相关业务部门,促进提升全局各股室、分局的服务水平。

将办税热线2912366和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张贴公布,主动接受纳税人的全面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性认识不足;存在信息壁垒信息孤岛,公众参与度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改进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专人的应急处突能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提升主动共享数据的意识,强化信息的收集,整理及运用,提升协同政务能力;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对促进纳税服务、方便办理涉税事项、优化营商环境的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

1.不断夯实基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税务新媒体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要求,紧扣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完善芒市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2.持续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等信息,深入开展“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分三批推出的5大类20项80条便民利民惠民具体服务措施,及时转载上级解读办税缴费服务的新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成效,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堵点、痛点问题,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3.加强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新出台和继续执行的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有针对性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政策、用好政策、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让纳税人缴费人掌握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更精准。

4.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一律主动公开,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查,做到先审查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