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855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 日期:2022/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ms.gov.cn/dfsw/“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上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芒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和规定,切实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围绕本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芒市税务局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建设为抓手,按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及标准目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做好税收管理领域清单编制,将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16项内容列入公开目录中,确保税收领域政务公开全面、准确。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4719条,其中: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8条;芒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209条信息;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共公示3607条(其中:行政许可3473条,行政处罚134条);A级纳税人名单296户;非正常户公告6批次371条;进行3期县级欠税公告,公告70户次,涉及228条欠税明细。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申请的公开事项,未收到现场书面、信函、网络、传真或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管理员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内容的审核和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改进情况: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结合当前新时代要求,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更加发挥好政务信息公开对促进纳税服务、方便办理涉税事项、优化营商环境的效能;继续做好网络舆情检测工作,及时应对、上报,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

1.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结合云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及时公开芒市税务贯彻落实措施以及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重点工作信息简报和实际成效及时发布国家出台的重要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并将上级已公开发布的解读政策、措施及时转载。

2.围绕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等信息,积极服务保障税收征管改革。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主动公开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首违不罚”清单。加强服务公开及时转载上级解读办税缴费服务的新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成效,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堵点、痛点问题,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要求规范“双随机”方式方法,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3.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针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将上级公开发布的征管操作服务办法税费优惠政策及其配套解读进行转载你,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和统一性。针对已出台的税费政策,及时转载上级梳理公开税费政策指引、问答等执行口径,促进税费政策执行统一,有针对性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依托29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场所和电子税务局,积极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咨询问题,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充分运用12345热线”等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

4.围绕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对照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更新网站相关文件。对已编制完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在政府公开栏目开设减税降费栏目,有效宣传减税降费等重要税费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5.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按照税务总局部署要求,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制定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对本单位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重要业务类文件进行评估审查,对可以主动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

6.围绕强化管理保障深化政务公开。参加上级政务公开视频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时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