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农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3.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开展规定范围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备案事项的日常办理和监督管理;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6.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7.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8.负责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和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4.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稽查执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许可和备案。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
16.负责全市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8.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9.负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20.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21.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3.宣传贯彻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负责开展全市范围内的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24.开展盐业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盐业违法行为,确保食盐安全。
2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法规股、3.计财股、4.行政审批股、5.信用监督管理股、6.执法稽查大队、7.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旅游市场监管股)、8.食品安全协调及监督管理股、9.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股、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计量股、11.质量标准认证认可及知识产权股、12.芒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1个。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压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党组牵头抓总、支部具体落实、书记履责尽责的责任闭环。
2.坚守安全底线,保障民生福祉。一是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加强校园食品、农村食品、网络食品等重点领域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推进“透明厨房”“阳光仓储”建设,强化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食安副校长工作落实,巩固“八个一”食安工作成效。二是持续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四是聚焦重点工业产品、儿童用品、农资产品等,严格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严查质量违法行为。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大“个转企”“小升规”支持力度,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展企业帮扶行动,落实惠企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六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执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等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七是加强对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查处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保障群众利益。八是加强消费维权,提升群众满意度。畅通12315、12345信访、投诉渠道,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解决消费者诉求。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放心消费示范街区、示范企业,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0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283409.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83409.0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元。
与上年15441709.24元对比减少158300.16元,下降1.03%。
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83409.08元,其中:本年收入14983409.0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83409.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5241709.24元对比减少258300.16元,下降1.69%,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283409.0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983409.08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3409.08元,与上年12241709.24元对比增加241699.84元,增长1.97%,主要原因分析:社保缴纳职业年金退一补一增加;项目支出2500000元,与上年3000000元对比减少500000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分析: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7453261.56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一般公用运转及临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20138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8320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
3.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312160.17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一般公用运转。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4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2126.81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1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2022年达到退休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退一补一支出。
7.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9816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8.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870.71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支出。
9.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69488.79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612.54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76752.5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62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36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9935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8550元,较上年518250元减少299700元,下降57.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9700元增加300元,增长3.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5人次。
增加原因:调研、工作交流及专项检查增多,接待任务增加故提高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8550元,较上年508550元减少300000元,下降58.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300000元减少3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55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加强和规范车辆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费用,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55170.98元,与上年1651579.84元对比减少96408.86元,下降5.84%,减少原因为在职人员中行政人员(公务员)退休3人、行政人员(公务员)调入2人调出2人,故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分别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汽燃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4031250.98元(原值),其中,流动资产616752.81元,固定资产13089910.17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24588元(原值),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9898.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92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8982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7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经费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经费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经费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2026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2026年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公开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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