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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芒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5年9月30日在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芒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本次会议报告芒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聚焦“五个示范市”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完成财政总收入187494万元,为预算的103.4%,调整预算的100.9%,比2023年决算数下降(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3.5%,减收678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584万元,为预算的106.2%,调整预算的91.9%,下降5.2%,减收5245万元。
2.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296万元,为预算的87.5%,调整预算的91.1%,下降3.8%,减支12692万元。
3.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584万元,返还性收入107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235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8494万元,调入资金223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500万元,上年结余10554万元,收入总计371282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296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320万元,上解支出7941万元,调出资金3000万元,支出总计36655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72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018万元,为预算的34.4%,调整预算的62.5%,下降50.1%,减收27123万元。
2.支出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098万元,为预算的84.6%,调整预算的60.5%,增长46.2%,增支22139万元。
3.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0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8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7700万元,上年结余20273万元,调入资金3000万元,收入总计307821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09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9920万元,上解支出584万元,调出资金14万元,支出总计28061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720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20万元,为预算数的111%,调整预算的111%,增长30.6%,增收520万元。
2.支出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为预算数的100%,调整预算的100%,下降20%,减支5万元。
3.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收入总计22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调出资金2220万元,支出总计224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010万元,为预算的96.8%,调整预算的96.8%,按可比口径增长2.5%,增收705万元。
2.支出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327万元,为预算的103.2%,调整预算的103.2%,按可比口径增长11.5%,增支945万元。
3.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010万元,上年结余1379万元,收入合计3038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32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2万元。
二、财政收支决算数与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执行数相比有所变动的情况说明
由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财政决算工作尚未完成,向会议报告的数据均为快报数。根据州财政最终结算,一般公共预算的部分数据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增加44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4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增加234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增加23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增加444万元,财力支出增加234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增加2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无变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无变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无变动。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040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37751万元,含存量债务3107万元,债券转贷资金534644万元;专项债务966333万元。
四、预备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3610万元,当年年度执行中无动支预备费事项,年末用于平衡预算。
五、2024年支出政策新增、调整变动和重大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支出32588万元(不包括还本付息),其中芒市第四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资金7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芒市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3000万元、南片区供水管网1511万元、西片区供水管网3399万元、芒市城市内涝治理(二期)工程3895万元、芒市金孔雀大街与勐焕路交叉口、金孔雀大街与目瑙纵歌路交叉口内涝治理工程1845万元、云南农垦遮放农场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2000万元、芒市瑞丽江戛中段项目2333万元、芒市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国土综合整治项目1678万元、土地收购储备成本3927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聚焦“过紧日子”思想,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出效益,开展全市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督促项目单位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二是加强运行监控管理,定期开展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预算单位对项目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三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单位自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5个和整体评价1个,涉及评价金额26185万元,评价结果为优3个、良2个、中1个。
七、审计反映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芒市202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指出,2024年度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预算约束性不强,4个预算单位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欠拨当年上级款项等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市财政局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加以整改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全面推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严格要求单位将自有资金等全部纳入预算收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未经批准的预算不得支出,依法依规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各项工作,加大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力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预算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努力确保法定预算在年内均衡高效执行到位。
八、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执行情况
2024年度,根据指标系统反映,共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5.8亿元,扣除债券转贷资金26.82亿元为28.98亿元(含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当年拨付20.76亿元,未拨付8.22亿元,其中下达2023年及2023年以前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84亿元,拨付3.84亿元;下达2024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5.14亿元,拨付16.92亿元,未拨付8.22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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