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585    作者: 日期:2025/10/16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601000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

1.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作为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稳定、综治维稳、创建“平安芒市”、见义勇为、执法监督、工作协调、边境管控等繁重任务。

2.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政法各部门,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3.代管芒市见义勇为协会、芒市法学会;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维稳指导股、综治督导股、反邪教协调股、执法监督股、禁防股、边防协调股。本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无学生人数。年末无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全面强化边境管理。

3.有效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4.抓好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安掌控力。

5.抓好合成作战,严打各类刑事犯罪。

6.抓好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推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公开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4009491.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3801.04元,占总收入的97.8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85690元,占总收入的2.1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6788.72元,增长5.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4634.72元,增长6.65%;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7846元,下降35.83%。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991801.04元。其中:基本支出3102971.43元,占总支出的77.73%;项目支出888829.61元,占总支出的22.2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2634.72元,增长6.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9625.04元,增长5.42%;项目支出增加73009.68元,增长8.95%;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2971.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0489.61元,占基本支出的92.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2481.82元,占基本支出的7.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8829.61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扫黑除恶专项项目经费236073.5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2.2024年部门特定业务项目经费404756.11元,主要用于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抓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等工作;

3.2024年春节慰问基层政法单位和边境联防所及抵边警务室干警慰问项目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基层政法单位和边境联防所及抵边警务室干警;

4.2024年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68000元,主要用于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慰问及其他相关工作;

5.2024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项目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3801.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与上年相比增加244634.72元,增长6.65%,完成年初预算的76.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341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4%,完成年初预算的72.62%。主要用于人员支出2173101.35元;公用经费支出239481.82元项目支出790829.6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单位自有资金未全额使用。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购买。

5.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555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完成年初预算的82.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152.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员经费支出63406.9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编内临时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未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71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人员经费支出168957.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人员经费支出3760.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2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人员经费支出15211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00元,决算为344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466.48元,增长72.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元,决算为29637.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99%,完成年初预算的3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48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01%,完成年初预算的16.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636.48元,增长4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30元,增长1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3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30元,增长100%,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00元,支出决算为344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466.48元,增长72.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元,决算为2963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3%;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48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未能及时报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636.48元,增长4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30元,增长1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3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30元,增长100%,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报销了以前年度的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协调政法各部门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导及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481.82元,比上年增加37428.8元,增长18.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合并经费开支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7378.4元;邮电费557.32元;维修(护)费789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77.5元;其他交通费155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71.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单位资产总额21257073.27元,其中,流动资产2274421.5元,固定资产483957.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498694.69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38729.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5668.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39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47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7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77.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888829.61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5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1015102125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