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芒财〔2024〕9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芒市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芒财发〔2021〕64号)《芒市财政局 中共芒市委组织部 芒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芒财发〔2020〕75号)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接受芒市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对2023年芒市三台山乡调水工程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芒市三台山乡调水工程是《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德宏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内项目,项目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勐戛镇三台山乡,工程范围涉及三台山乡勐丹(除动丹村外)允欠、 出冬瓜、三台山乡镇共4个片区。项目建成后可解决片区内 8939 人和大小牲畜 5954 头供水问题。
根据《芒市三台山乡调水工程专项债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项目初设批复总投资为3,324.81万元,因项目融资成本变化及铺底流动资金的变化,取得专项债券资金后,实施方案调整后总投资为3,350.6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250.66万元,占总投资的67.17%;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2.83%。
截至2024年9月30日,项目累计到位资金1,100.00万元均为专项债券资金1,100.00万元。财政预算资金没有按计划到位。
二、绩效评价结论
芒市三台山乡调水工程绩效评价得分76.92分,评价等级为“中”。
表2: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
决策 |
15.00 |
13.00 |
86.67% |
|
过程 |
40.00 |
26.28 |
70.70% |
|
产出 |
25.00 |
20.64 |
82.56% |
|
效益 |
20.00 |
15.00 |
75.00% |
|
合计 |
100.00 |
76.92 |
76.92% |
评价认为,通过实施芒市三台山乡调水工程,能有效解决三台山德昂族民族乡动丹(除动丹村外)、允欠、出冬瓜、乡集镇4个片区 8939 人、1423 头大牲畜和 4531头小牲畜的缺水问题,同时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但本项目也存在项目资本金未按计划及时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调整手续不完备,档案管理不到位:预期收益可实现程度低,到期还本资金缺口大等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资本金未按计划及时到位
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3,324.81万元,取得专项债券资金后项目投资调整为3,350.66万元。资金来源包括芒市财政预算安排出资2,250.66万元(占比67.17%),政府专项债券1,100.00万元(占比32.83%)。截至2024年10月10日,专项债券资金到位1,1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100.00%。项目实际支出1,100.00万元,支出率100.00%。截至2024年10月10日,项目资本金财政预算安排无到位资金。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调整手续不完备,档案管理不到位
项目管理不规范,因调整项目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存在不一致,截止评价日,项目调整手续未取得。建设单位对企业工程档案收集重视不够,尤其是施工阶段,导致档案资料中的签字手续不完备、原件没有归档。建设单位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没有重视档案管理,使得档案管理工作没有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截止评价日,工程档案资料仍有部分不齐全,内部空白未填写。
(三)预期收益可实现程度低,到期还本资金缺口大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财务评价报告测算,债券存续期内,项目预计形成收入2,678.90万元,主要来源于人畜饮水水费收入、灌溉用水水费收入,扣除运营成本和相关税金外,最终可用于偿还专项债券资金预计为2,073.12万元,若项目产生的收入无法覆盖专项债券本息偿还的需求,则存在增加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具体收入情况分析如下:
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拟建工程设计供水规模0.018m3/s,年设计供水量40.1万m3/a。本项目截至2024年10月10日,供水单价按照2024年《芒市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公告》2.90元/m3计算。由于目前本工程正处于建设期,尚未进行运营,结合项目情况计算,项目发行债券1,100.00万元,利率2.85%,发行年限10年,需要偿还1,413.50万元,10年收益为1,162.90万元(暂未扣除成本税费),偿债收益与预期差异250.60万元,10年本息保障倍数为0.82。根据对收入情况的分析,全周期本息覆盖倍数<1.1,各年度本息覆盖倍数<1.1。经过计算后项目实际收入的可实现程度较《实施方案》预期较低。无法按照预期收益实现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但本项目效益体现在民生效益突出,通过该工程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三台山乡勐丹(除勐丹村外)、允欠、出冬瓜、乡集镇4个片区8939人、1423头大牲畜和4531头小牲畜供水。
四、建议
(一)积极筹措资金,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缺口
根据《专项债实施方案》及本项目实际资金到位情况,目前芒市财政预算未到位资金2,250.66万元。建议财政尽快明确项目资金来源,避免出现因项目资金缺口持续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二)加强项目管理,完善调整报批手续,增强档案管理意识
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完善项目调整报批手续,增强档案管理意识,规范资料类型管理细目。从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检验批次等,对每一项进行详细划分,定期开展资料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对项目资料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强化专项债券监督 聚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芒市三台山乡调水工程应实施专项债券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以优化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果,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环节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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