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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04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05-1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第一部分 芒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民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全市民政事业相关制度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3.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政治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扎实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贯彻执行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5.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6.贯彻执行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定,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贯彻执行上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8.贯彻执行上级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9.贯彻执行上级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结合实际拟定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10.贯彻执行上级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贯彻执行上级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彩票发行及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执行上级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民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芒市民政局机关
2.芒市救助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求真务实,扎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统筹使用好中央、省级资金和州市两级财政配套资金,按月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资金。要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临时救助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结合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开展社会救助规范提升行动。
2.用心用情,扎实提升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儿童福利信息化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等信息核查和数据录入。全面规范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助医、助学等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工作,积极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重点解决好落户、入学、监护、救助、社保等问题。二是完善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工作机制,制定任务清单,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心理健康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监护能力提升等服务工作,引领和带动社会组织、社工力量及慈善组织主动参与到儿童福利工作中。三是强化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
3.真抓实干,扎实抓好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多部门合作联动的常态化监管制度,打造“法治、惠民、绿色、人文、阳光”殡葬。二是持续完善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全省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联合体建设要求,深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持续深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以及跨省通办、全省网办的服务质量。三是全面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重点关注务工不着、露宿街头、流浪未成年人、疑似精神障碍等人群救助,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提高芒市救助管理机构建设与服务水平。
4.善治善行,扎实抓好社会治理工作。一是抓实社会组织管理。推动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发展各环节、全过程,引导、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积极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特色品牌。二是抓细慈善事业发展,规范引导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三是抓牢福利彩票销售。全面规范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打击非法彩票销售,着力强化风险防控。四是抓严区划地名管理。深化地名文化宣传和传承保护,依法规范推进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严格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推动标准地名使用和地名标志规范设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民政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5辆,空编2辆。空编原因:芒市民政局机关因车辆老化无法继续使用,于2022年报废1辆,救助管理站报废1辆救助专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芒市民政局财务总收入36259928.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259928.7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39597396.12元对比减少3337467.38元,下降8.43%,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聘村干部及小乡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划转到市社工部,本年度不再做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36259928.74元,其中:本年收入36259928.7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59928.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39597396.12元对比减少3337467.38元,下降8.43%,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聘村干部及小乡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划转到市社工部,本年度不再做预算,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259928.7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259928.74元,其中:基本支出26019928.74元,与上年26847396.12元对比减少827467.38元,下降3.08%,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聘村干部及小乡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划转到市社工部,本年度不再做预算,收入减少。项目支出10240000元,与上年12750000元对比减少2510000元,下降19.67%,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基层政权相关工作划转到市社工部,不再做2000-2021年村(社区)正常离任干部补助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239962.9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临聘人员工资及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75400元,主要用于保安工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驻村工作队等工作经费支出。
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区划地名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20802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9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支出。
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83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经费、老年助餐服务费等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6241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及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840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活动、慰问等。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1544.01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单位部分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5114.68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单位部分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54560元,主要用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生活补助。
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4823664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助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助。
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429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火化奖励和火化补助经费、历史墓地搬迁补助经费及殡葬工作经费。
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8812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74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人员生活补助。
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122956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人员生活补助。
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123000元,主要用于对城乡生活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及支付张仁富的伤残补助。
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111072.56元,主要用于支付救助管理站在职人员工资、救助站工作运转等。
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3362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特困人员生活及护理补助。
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9819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生活及护理补助。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219.48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失业保险、临聘人员单位部分社会保险缴纳。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94481.57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5293.38元,主要用于支付救助管理站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490.1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工伤保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89406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6019928.7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94219.2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565.52元,包括办公费138600元、水电费45000元、邮电费100000元、差旅费60000元、福利费132200元、工会经费96965.52元、公务接待费3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000元、劳务费29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18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79144元,包括离休费306012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742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122956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4336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698190元、临时救助1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20000元、困境儿童保障15456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5881200元、高龄补助4823664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职工生活补助30000元、张仁富的伤残补助23000元。
项目支出1024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60100元;公务用车购置140000元;中心敬老院土地征收费163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301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8468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民政局2025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60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67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9000元,较上年335000元减少166000元,下降49.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000元,较上年33000元减少1000元,下降3.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原因: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7000元,较上年302000元减少165000元,下降54.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160000元减少16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000元,较上年142000元减少5000元,下降3.5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原因: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关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芒市民政局无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48565.52元,与上年1308093.92元对比减少59528.4元,下降4.55%,主要原因分析:公用经费标准下降,经费减少。分别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站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芒市民政局资产总额59137171.24元(原值),其中,流动资产585679.32元,固定资产24605359.92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3942630元,无形资产3502元(原值),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22128.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62319.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0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资产年报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芒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芒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经费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经费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经费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经费预算表06、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新增资产配置经费预算表10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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