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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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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04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05-1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第一部分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官(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待遇保障工作。
3.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4.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和个性化培训,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在就业时遇到的有关问题;负责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部、随军随调家属的工作安置、户口迁移、子女就学:协调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工作。
5.负责全市退役军人解困维稳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数据维护、来信来访等工作。
6.按时做好专项资金预算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住房、医疗、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障工作。
7.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
8.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及落实工作。
9.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安置股、优抚股、双拥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烈士褒扬管理所(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6个股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退役军人工作重要事项、部署重点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工作综合督查。进一步拓展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体现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
2.着力深化思想政治引领。打造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建强用好宣传舆论阵地,大力弘扬英烈精神。一是建强用好宣传阵地。在“芒市云”APP开设国防专版专栏,依托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每月定期安排顾问律师到法律援助站现场为退役军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二是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建立健全新兵入伍欢送、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报喜、“一站式”服务退役返乡欢迎等机制,联合主流媒体常态化开展典型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共悬挂“光荣之家”牌匾8550户,开展送立功喜报活动200余人,送慰问信15000张,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7046人次,送立功喜报119份,发放慰问金67000元。三是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截至目前,为100余个团队共计225场,2万余人组织开展红色基因传承教育活动。邀请居住在芒市辖区内,懂德宏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具有家国情怀的德宏籍老兵成立了芒市老兵宣讲团,年内开展了7次老兵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300余人次。其中:宣讲团成员宋世华、陈茂云、杨清江人被芒市委宣传部聘“百名专家讲文化”讲师。四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及时掌握重点人员、重点事项信访维稳情况信息,强化与多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动态,实现情报互通互享,加强分析研判和跟踪管控,及时有效应对。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件15件,已办结15件,办结率100%。接待来访215人次。
3.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完善配套政策,完善退役军人保障法落实的工作机制,协调军地各部门推动法律的宣传普及、贯彻实施。一是坚持帮扶援助工作问题导向,财政每年年初将帮扶援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做到资金充足、专人负责、应帮尽帮、帮援及时,切实帮助困难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截至12月共解决涉及退役军人“生活难、医疗难”解困帮扶救助173人次77.2万元。严格标准,确保抚恤优抚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发生死亡冒领、虚领、误发现象,保证优抚工作的落实,截至目前,共发放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111.15万元、发放民兵民工定期生活补助88.77万元、发放复员干部生活补助2.21万元、发放城乡一体化生活困难53.8万元、伤残军人护理费护理费19.87万元。二是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提升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实效为抓手,充分整合部门资源,优化审批程序,规范办理流程,实行精准灵活的闭环式管理和服务,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质效,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精准性,打造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公共服务品牌,积极探索服务退役军人返乡“一站式”工作方式,受到返乡退役军人一致好评。
4.积极服务部队练兵备战。通过“夯基础、抓落实、攻重点、创特色、促提高”,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不断提高芒市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全面达到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目标。一是牢固树立涉军优先理念。坚持对部队的工作“特事特办、好事快办、马上就办”,切实做到优先保障双拥经费、优先解决涉军问题、优先支持军队发展、优先办理军人事务。二是企业拥军活力迸发。广泛发动和引导企业商家积极参与芒市双拥共建社会化拥军,先后与300余家企业签订《双拥模范城合作共建》协议。建成双拥学校、双拥医院、双拥主题公园、双拥酒店、双拥法律援助站等双拥合作共建示范点。成立首个社团性质的爱国拥军组织(芒市爱国佣军促进会),社会化拥军力量日渐壮大,呈现出军民同乐、鱼水欢歌的双拥热景。三是助力军民融合发展。高度重视军地土地问题,与军方多次磋商达成一致意见,采取“等价置换”的方式于2024年5月29日签订土地置换协议,加速推进地方大(理)瑞(丽)铁路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四是积极协调做好“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为了把工作做细做实,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做好统筹,对芒市辖区内40多个驻军单位全面走访,慰问金额435000元,做好486人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共发金额3272460.35元,9名消防员优待金放,共发金额179080.2元。
5.更好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一是开展“送政策、进军营、畅安置”政策宣讲活动。围绕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进行宣传。截至12月,芒市进军营政策宣讲活动3场次,200余名部队官兵参加,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二是积极推进就业创业。组织退役军人线上线下招聘4场次,发布各类就业岗位信息1200余个。目前完成新增就业创业125人,完成州级下达87人的137%,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共走访承训机构4家,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共有52人报名。积极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年内开展退役军人线上、下适应性培训2次77人。四是认真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紧紧围绕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的工作目标,坚持“五个到位”,把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来抓,创新退役士兵安置方式,有力推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完成15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务其中:州级单位安置6名(事业管理岗位4人、工勤岗位2人),芒市安置9名(事业管理岗位1人、工勤岗位8人)。首次突破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管理岗。
6.持续建强服务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完成了芒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制度汇编和常用政策摘编,建设了勐焕街道和芒市镇中东村委会两个州级示范点。认真对照《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管理指导标准》5个板块、16项、81条和《村委会(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管理指导标准》10个板块、55条标准高质量完成了组织领导、档案材料收集、制度完善等方面的建设。二是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完善了《芒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并和云南和序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援助协议,确定每月最后一周周四下午到芒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坐班。2024年工开展法律援助9次,接受52名退役军人的法律咨询服务。三是部门联动服务保障再提质。与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协作共同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救助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措施的衔接融合,共同参与和配合做好相关救助工作,精准帮扶一名现役军人家属资金15000元,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延伸服务保障触角。完善了芒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建设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将芒市280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全部编入芒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下分解困帮扶、就业创业等7个分队。
动态掌握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及时跟进服务保障,年内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场次。近期芒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志愿服务队入选全国1000支退役军人守护家园志愿服务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空)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总收入18626056.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02556.0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54235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元。
与上年8896902.58元对比增加9729153.46元,增长109.3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预算中包含上级补助收入;二是因财政预算方式与去年不同,本单位的保民生类资金按预算金额配套,各类对象的补助资金没有压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13102556.04元,其中:本年收入13102556.0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02556.0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8796902.58元对比增加4305653.46元,增长48.95%,主要原因:因财政预算方式与去年不同,本单位的保民生类资金按预算金额配套,各类对象的补助资金没有压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02556.0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102556.04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2556.04元,与上年6806322.58元对比增加4696233.46元,增长69%,主要原因:因财政预算方式与去年不同,本单位的保民生类资金按预算金额配套,各类对象的补助资金没有压缩。项目支出1600000元,与上年1990580元对比减少390580元,下降19.62%,主要原因:预算系统变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其他优抚对象补助纳入了保民生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8931.04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慰问。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20808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0180元,主要用于复员干部和三属生活补助。
20808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620000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0809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9319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两保接续等。
20809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4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工资。
20828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469475.32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行政)、津贴补贴(行政)、奖金(行政)、绩效奖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工会经费、退休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2082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754447.36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事业)、津贴补贴(事业)、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奖金(事业)、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改革性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工会经费、临时人员各类保险。
20899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2.5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6675.5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47612.04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纳。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6722.28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住房公积金缴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1502556.0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7772.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0463.68元,包括办公费54200元、水电费0元、福利费30400元、工会经费23863.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00元、邮电费24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差旅费500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0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64320元,包括其他优抚支出3992840元,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303700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3144500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20000元、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20000元、复员干部和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50180元、退役安置931900元、优抚对象死亡抚恤金100000元、退休人员补助1200元。
项目支出16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9300元;办公费913700元;差旅费30000元;电费5000元;福利费140000元;劳务费120000元;培训费190000元;生活补助20000元;水费15000元,维修(护)费157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3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400元,较上年20000元减少6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较上年5000元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400元,较上年15000元减少600元,下降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00元,较上年15000元减少600元,下降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贯彻落实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0463.68元,与上年340789.04元对比减少60325.36元,下降17.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三公经费支出,贯彻落实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二是部分支出做入了项目支出中。分别用于办公费54200元、水电费0元、福利费30400元、工会经费23863.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00元、邮电费24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差旅费500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0600元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364267.5元(原值),其中,流动资产58681.93元,固定资产552343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36636.39元,无形资产147980元(原值),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4034.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资产年报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市对下转移支付、市对下转移支付、新增资产配置经费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新增资产配置表10公开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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