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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4272    作者: 日期: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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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编制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实施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建立全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6.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德宏工作或定居政策。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8.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多措并举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持续将就业作为“首稳”任务,用好“稳岗惠企”政策,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落实好稳岗补贴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工作;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进一步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补贴等各项政策,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聚焦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推进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强化实名服务、政策落实、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根据《芒市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组织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境外边民组织化输入、组织化派送、智慧化管理,有效缓解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短缺的问题;紧紧围绕芒市优势、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打造“劳务品牌”和“临工市场”。

2.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的相关政策,确保政策理解到位、执行到位、兑现到位,决不能因未按时足额发放引发群体性上访或网络舆情事件;加强基金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可持续发展;规范职业年金管理,加快准备期清算,核定缴费、基金运营工作;坚持面上抓宣传造氛围,加强数据比对,精准锁定扩面增效对象,有针对性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国家统筹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持续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改革工作;规范有序、科学精准实施养老金“中人”待遇计发工作。

3.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聚焦芒市各产业链建设,充分调动各部门、企业招引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精心组织各类招聘活动,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加大引才、用才、留才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拓宽人才引进的领域,创新人才引进管理服务机制;依托首席技师、“省贴”“州贴”等推荐评选机制,大力做好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持续落实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持续巩固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深化职称改革,加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管理指导,确保职称评审晋升规范科学、公平公正。

4.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以重点欠薪隐患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加大督查、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落实好领导包案化解机制,严格落实恶意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稳妥化解欠薪隐患;加强与综合执法、住建以及行业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银行发放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及其云南省实施细则,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推行银行保函模式代替工资保证金;推进快递、外卖等新业态领域劳动用工和薪酬权益保障,确保实践探索取得实质性经验成效;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优化仲裁办案程序,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期结案。

5.着力抓好人社系统自身建设。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聚焦人社重点工作,主动思考、超前谋划;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以党建引领人社工作,坚持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就跟进到哪里,积极打造党建示范点;紧盯人社系统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局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开展专项检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办事;强化人社系统意识形态、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服务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和1个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劳动关系管理股、政策法规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股、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信息网络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4人(离休0人,退休54人)。

年末其他人员1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211.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11.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86.86万元,增长13.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86.86万元,增长13.97%;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本年上级补助资金较大,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621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2.77万元,占总支出的81.56%;项目支出2989.32万元,占总支出的18.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60.18万元,增长13.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6.91万元,增长2.06%;项目支出增加1693.27万元,增长130.6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本年上级补助资金较大,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22.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6.90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增加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25.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9.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3.27万元,增长130.65%,主要原因:本年上级补助资金较大,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为:

1.市社区协管员解聘经济补偿支出58.67万元,用于芒市推行“缩面提标”改革后,解聘的16名社区协管员经济补偿资金。

2.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资金支出18万元,用于芒市“英才兴边”计划引进的30名高层次人才奖励金。

3.州属企业离退休人员财政补助资金支出29.94万元,用于州属企业离退休人员财政补助资金。

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财政补助资金支出28.24万元,用于全市在岗“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考核奖、体检费等支出。

5.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570.91万元,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及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就业扶贫车间补助,一次吸纳就业补贴等支出。

6.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11万元,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专场招聘会等支出。

7.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45.70万元,用于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支出。

8.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6.86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11.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86.86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是本年就业补助资金支付率大,支出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0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5%。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内养老金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企业退休人员财政补贴资金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8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沪滇劳务协作项目的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扶就业、建档立卡户转移就业补贴、招聘会支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及统筹内提前退休干部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万元,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2.1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70%,完成年初预算的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0.1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0%,完成年初预算的6.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厉行节约,严控车辆运行及接待支出,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5万元,增长1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增长2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0.53%。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代长久,导致耗油量及维修费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人社厅就业局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研工作1批次7人;接待省人社厅社会保险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督查1批次4人;接待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组赴德宏调研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组织化管理工作1批次7人;接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赴德宏州开展工作调研1批次6人(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4.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21万元,比上年减少29.64万元,下降23.36%,主要原因:一是因财政困难无法兑付单位正常运行开支,部分机关运转支出呈现欠付情况;二是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13人,相应的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和正常业务开展所需的支出。其中:办公费8.49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1.43万元、邮电费4.74万元、差旅费4.72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7.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085.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85万元,固定资产1006.8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830平方米,账面原值47.5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因受疫情影响,2023年为顺延租期减免房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4.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4.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4.9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4.9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8个,评价金额2989.32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8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601111

[附件: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2012320042]

[附件: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2012320042]

 [附件: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120123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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