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4062    作者: 日期:2024/10/12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601000

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和开放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市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开展芒市投资促进对外宣传、招商引资推介、投资洽谈、投资商考察工作,负责发布芒市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

2.研究拟定全市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落实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定年度全市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及引资目标责任;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投资促进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3.协调督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农场及园区等开展投资促进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统筹指导负责全市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国内区域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受理并协调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4.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农场及园区等策划推出市级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

5.联络、协调外埠芒市商协会投资促进工作。

6.承担芒市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市新签约项目77个(市级18个,部门59个),协议总投资158.09亿元,其中:通过审核42个,已入固投库14个,入统率33.33%。累计完成全市省外产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7.92亿元,完成州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48亿元的79%。实际引进外资406.68万美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00万美元的101.67%。净增外资市场主体4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12户的33.33%。引进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2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1个)的2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投资促进股和投资促进事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表中公开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08万元,下降18.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08万元,下降18.4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因2023年机构改革,我单位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6人,致使工资福利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9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0万元,占总支出的91.82%;项目支出15.59万元,占总支出的8.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08万元,下降18.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31万元,下降6.07%;项目支出减少31.77万元,下降67.0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因2023年机构改革,我单位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6人,致使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投资促进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投资促进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15.59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招商引资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3.08万元,下降18.43%,主要原因:2023年机构改革,我单位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6人,致使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2%。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开展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0%。主要用于我单位按规定缴纳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我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我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6.教育(类)支出0万元;

7.外交(类)支出0万元;

8.国防(类)支出0万元;

9.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2.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

17.金融(类)支出0万元;

18.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1万元,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0.2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1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商务)接待较上年减少。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61万元,下降9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1万元,下降96.9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商务)接待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要用于上级部门组织的央企、国企、民企、各级异地商会,以及受我市、我局邀请前来考察投资项目的企业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投资促进局资产总额12.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55万元,固定资产11.9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15.59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个,良0个,中0个,差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投资促进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601111

[附件: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2111339081]

[附件: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2111339081]

[附件:芒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12111339081]


文章来源:芒市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