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954    作者: 日期: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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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芒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芒市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芒市监察委员会由芒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芒市监察机关。

2.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州纪委州监委和中共芒市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中全会、州纪委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州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四个进一步探索”,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芒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五个示范市”,开创新时代芒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有1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信息处保障室。另设12个纪检监察组(工委)。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88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1.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2.62万元,增长10.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2.62万元,增长10.7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度办理案件力量增强,财政加大拨款力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88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64万元,占总支出的81.19%;项目支出353.98万元,占总支出的18.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2.62万元,增长10.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98万元,下降7.06%;项目支出增加298.6万元,增长539.1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度支付历年财政欠拨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7.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5.98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2023年在职职工奖励性绩效未发6个月。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0.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务购置等公用经费197.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3.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8.60万元,增长539.18%,主要原因:支付历年财政欠拨资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非税收入安排的成本性支出353.9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设备购置办案人员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2.62万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历年财政欠拨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办案经费、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外交支出0万元;

3.国防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5.教育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的支出、职工的工伤、生育、养老保险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8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

16.金融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11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

23.其他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决算为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4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5万元,下降4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46万元,比上年减少108.04万元,下降35.36%,主要原因:2023年在职职工奖励性绩效未发6个月。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15.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4万元,固定资产185.6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5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4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4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353.98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个,良0个,中0个,差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2101210095]

[附件: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2101210095]

[附件: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1210121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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