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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我们抢抓机遇,谋项目促发展,交出经济发展“高分答卷”。全力推进经济提速增效。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亿3142万元,同比增长0.34%;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95.24万元,增长3.25%;2023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12万元,完成额任务目标率达117.5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81万元。项目建设蹄疾步稳。芒核村民小组祠堂建设项目、中东村肉牛养殖产业发展项目、大湾村街坡村民小组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完成德宏州汇新国际商贸物流城二期180亩、芒市综合管廊等相段60亩、西郊变电站改扩建8.1亩及芒市中心公益性公墓480亩等项目用地征收工作。有序推进安和郡、傣族古镇、芒市职业教育中心、芒市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等项目。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力做好乡镇权责清单的编制,承接95项市级赋权事项,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助企纾困各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220万元、就业补助8.5万元。高效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市场主体总量达0.62万户。
2.我们朝夕不倦,夯基础聚合力,交出乡村振兴“示范答卷”。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扛牢。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建房整治、耕地流出和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完成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1454.59亩。全镇粮食面积达到29833亩,粮食产量1.42万吨。开展农业、农机技术下乡活动30场次,农业技术培训321场次,2568人次,无筋豆、草果、稻花鱼、冬春蔬菜等特色产业在全市产业布局中处于优势地位。农民收入稳步提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发放小额信贷550万元,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004人。消除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11户37人,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6305.27万元,增长18.22%,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镇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中东村突破100万元。康养文旅强劲复苏。以芒市创建孔雀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国旅游重点镇创建,借庆提质、借节引流,实现文旅新增长。“寻找美丽中华”全国定向系列(云南德宏芒市站)赛事在芒市镇圆满完成、高效完成庆祝建州70周年、2023年芒市地区傣族、德昂族泼水狂欢节活动保障工作,积极打造芒市镇半小时车程周边游,持续提升回贤、松树寨、象滚塘、河心场等区域性乡村旅游,打造集观光、餐饮、休闲、亲子、露营等业态为一体的旅游线路,河心场天空之城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配套完善餐饮服务163家、农家乐368家,家庭旅馆185家,全年接待游客5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约1980万元,同比增长166.5%。
3.我们争先创优,抓治理提成效,交出生态环境“靓丽答卷”。国土资源严管严控。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力度,完善土地巡查制度,强力打击“两违”行为,严厉整治占耕建房乱象,强化土地卫片图斑整改力度,全年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0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89份,完成拆除复垦违法建筑12宗3.29亩,卫片图斑整改17宗89.78亩,林业图斑核查148宗1200余亩,实现2023年下半年国土卫片图斑“零新增”。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发展。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好村亮点突出、差村有序推进、全镇整体改善为导向,紧盯私搭乱建、水体污染、畜禽养殖等重点,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清理整治。高质量完成10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入库。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成农村公厕2座、户厕8070座。实施农村抗震安居工程107户,排查经营性自建房740宗、非经营性自建房30029宗。开展河道清理整治36次、清理垃圾150余吨。成功申报河心场四村、回贤小组、提腊小组、芒岗小组、内芒乖小组、拉里小组、拉满小组、上芒院小组、下芒院小组、上芒排小组、下芒排小组、磨石沟小组等为州级绿美村庄,芒市镇顺利入选省级绿美乡镇。生态保护不断推进。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常态化开展巡查,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和取土专项行动,从严处置非法采砂2起,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处置违规焚烧秸秆案件6起。
4.我们尽心竭力,惠民生增福祉,交出群众满意“暖心答卷”。民生保障更加殷实。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全镇2023年“两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发放各类救助资金392.28万元。芒市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正式揭牌。婚姻登记实现“全省通办”。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组织电工技能、景区餐饮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提升、社工志愿服务等培训800余人次,提升人才素质,拓宽群众就业创业渠道。做好特殊人群动态管理,加快民政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抓好双拥工作,扎实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慰问困难退役军人20人次,发放慰问金0.6万元,帮助申请大病救助0.6万元,办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282人。教体发展更加均衡。深化教育改革发展,优先保障落实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注重校内文化,师德师风提升,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持续加大教育事业的关心关爱,认真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托“筑梦助教基金”发放奖励基金31.5万元,帮助考取大学(研究生)学生113名、表彰优秀教师15名、学校4所,树立了团结友爱、互助、和谐的社会风尚。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利用文化阵地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1000余场次、送教下乡活动70余场次、志愿服务活动1000余场次。中东村成功举办首届“村BA”篮球赛,形式多样的活动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加深入。芒市镇卫生院成功创建云南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顺利完成妇女“两癌”免费筛查2500例,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5.6%,全力推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切实做好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着力强化中医、外科等科室发展,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芒市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工作持续推进。
5.我们全力以赴,防风险护稳定,交出社会治理“安全答卷”。安全稳定局面持续巩固。扎实推进平安乡镇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反诈骗宣传、保护未成年人等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效管控,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员帮教转化成效明显。推动领导干部深入一线下访接访、包案化解工作机制,共接到信访件78件,办理回复率100%。扎实推进命案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命案挂牌督办顺利验收。安全生产毫不松懈。积极探索形成“周周有检查,月月有整改”监督检查机制,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开展涉众涉稳型风险隐患排查1次。严格落实防汛“1262”预警与叫应机制,成功处置“8.08”山体滑坡自然灾害,持续推进回贤村三组、下东洼子地等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申报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千方百计增收节支,最大限度挖掘增收潜力,积极盘活、利用闲置资产资源,妥善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成功化解一批政府性债务,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矛盾纠纷问题妥善处置。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持续推进“三三制”调处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作用,建立矛盾纠纷每月分析研判、政法工作例会制度,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4起,中东村蚌东洼山林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化解。
6.我们率先垂范,转作风促勤政,交出政务服务“满意答卷”。政治建设更加有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党政集体学习制度,立足实际及时研究落实举措,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在政府系统快落实、早见效。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兴调查研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全面落实干部作风“提升年”各项部署,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多措并举打造服务型政府,规范化建设为民服务窗口,高质量推进为民办事,为民办实事49类,为基层办实事41类,为企业办实事29类,全面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在基层走深走实。依法行政更加规范。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建议和提案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 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八五”普法。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政府信息217条。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事项58件,办结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武装部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经济发展办公室、村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中心、征地拆迁办公室、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广播电视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其中村建环卫办的垃圾车未配置到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无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301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1.4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34万元,占总收入的0.4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7.99万元,下降14.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0.62万元,下降7.42%;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57.37万元,下降94.72%。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勤卡点人员误工及生活补助资金、上海对口帮扶芒市镇中东村肉牛养殖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等重点项目减少,导致本年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302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23万元,占总支出的66.65%;项目支出1009.29万元,占总支出的33.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9.82万元,下降14.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5.74万元,增加17.86%;项目支出减少815.56万元,下降44.69%;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为今年减少2022年执勤卡点人员误工及生活补助资金、上海对口帮扶芒市镇中东村肉牛养殖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等重点项目安排,所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7.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9.2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大湾村委会街坡村小组生产道路建设项目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修建街坡村小组生产道路。
2.芒市镇河心场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河心场村民委员会综合性活动场所室内地面硬化、瓷砖铺贴、党建文化墙建设支出。
3.2022年疫情防控执勤卡点及抵边联防人员伙食费及疫情防控经费支出28.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疫情防控执勤卡点民兵及抵边联防人员守卡相关支出。
4.芒市镇2020年-2021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及水毁道路养护资金支出65.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芒市镇辖区内农村道路塌方、水毁道路、灌溉沟渠及时清理修缮。
5.芒市镇象滚塘等9个村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与芒市城投公司合作,建设建筑面积3170.73平方米的商业楼。
6.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救灾相关支出。
7.芒市镇人民政府办公过渡房租赁资金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2023年办公用房租赁费。
8.芒市镇禁毒统计乡村振兴等工作经费支出56.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本单位各项重点工作相关支出。
9.村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8.2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村组活动室修缮、道路硬化、公厕建设、照明设施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10.村(居)民小组补助资金支出235.5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组干部报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4.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4%。与上年相比减少232.73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降薪及项目安排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村委会干部工资发放、办公费、办公大楼房租费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单位水电费、劳务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卡点民兵误工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村建办人员工资、办公费、劳务费;
12.农林水(类)支出77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2%。主要用于农服中心人员工资、芒市镇象滚塘等9个村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芒市镇中东村田园小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大湾村委会街坡小组生产道路建设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养护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90万元,决算为7.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30%,完成年初预算的3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0%,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90万元,决算为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财力紧张,本年度修理费等未结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12万元,下降8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4.46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8万元,增长16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0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新购两辆公务用车,但是2023年无购车安排,故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减少幅度较大;上年公车紧张,多使用租赁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违法建房整治、乡村振兴、征地拆迁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6万元,比上年减少3.23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日常运转支出公用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607.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37.64万元,固定资产109.2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59.72万元,无形资产0.4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37.37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2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2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良,项目支出自评10个,评价金额1009.29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0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101111
[附件: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209210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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