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701000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教育和管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齐心协力,完成耕地流出整改面积601.38亩;推动烟、粮、糖、茶、畜五大产业稳步发展,完成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6365万亩;茶叶保有面积2.1315万亩,干茶产量1957吨,产值1761.3万元;烤烟面积6100亩,产值2828.9万元;新植甘蔗面积5659.7亩,总产量5.4969万吨,入榨量4.9309万吨,产值2473.6万元;肉蛋奶总产量1243.67吨,产值约4316万元。
2.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完成动态监测管理,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已实施48户154人,兜底户36户63人;申报带动脱贫户奖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家、致富带头人1名,带动发展产业7户,吸纳务工人员35人,涉及补贴资金12.6万元;做好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计划,雨露计划共审核公示上报89人;公益性岗位人员53人;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806人,转移率87.32%,沪滇劳务协作外出务工生活补贴发放18人,共2.25万元,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17人,共1.7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达100%。
3.人居环境更加优化。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2023年新建卫生厕所共52座且已全部验收;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红黑榜”评比12次,年内成功申报3个村民小组为州级绿美村庄、芒龙村顺利通过省级卫生村验收;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守住耕地红线,投入1586万元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控体系。
4.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坚持营商环境透明服务、限期办理、承诺兑现,以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留住客商,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实现依申请类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在芒市办证大厅设立服务站,推动党务、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招商引资务实高效,围绕“引得来、落得下、见成效”的要求,主动谋划积极寻找项目支撑,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个,投资额1000万元。
5.民生保障提标扩面。组织富余劳动力输出,实现我乡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的转变,现已转移劳动力1.0374万人;开展各项技能培训1073人次,统筹促进重点人群就业,外出务工率不断攀升;辖区群众医保、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8.89%、100.5%;发放各类救助资金337.68万元,惠及915人次。
5.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完善学校基础设施,督促中小学制定章程,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扎实推进学校依法管理、民主决策,加强“五项管理”,巩固拓展“双减”“双升”成效,压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持续巩固博爱助教事业,发放博爱助教奖学金,组织江东“博爱小课堂”志愿服务,为打造“教育进步示范乡”创新路径,强化公共卫生防控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健康扶贫政策,科学配置医疗资源。
6.基础设施稳步建设。年内完成3户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全面排查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16972个图斑;纳入养护道路33条156.992公里,重建公路3条23.89公里,总投资2244.38万元,2022年申报的麻栗山公路、空竹林自然村内道路已于2023年1月、4月先后通过验收并完工通行,极大便利群众出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1家、家庭农场68家,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原则,以“种养大户+合作社”初级模式运行,实现小农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模式的转变。
7.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平安江东”为抓手,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多元化”调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三制”,努力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辖区实践相结合,开展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发挥乡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普法治理富有成效,紧扣“八五”普法工作方案,认真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普法活动,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和扎实培养“法律明白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安全基础更加稳固。
8.政治建设持续加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贯彻主题教育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融会贯通,一体推进,全乡各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氛围更加浓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以“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为抓手,开展大兴调查研究,解决发展所需、基层所盼、群众所急问题。依法行政持续推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整治。严控“三公”经费,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举借有度、偿还有方、管理有序、监管有力的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党建办、村建中心,社保中心、农服中心(农经站并到农服中心)、财政所、乡村振兴办、国土所、社会事务办、综治办(加挂“执法大队”牌子)、林业站、文化站。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实有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表无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1969.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3.28万元,占总收入的96.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5.97万元,占总收入的3.8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4.84万元,增长3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2.15万元,增长30.47%;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2.69万元,增长42.59%。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发放大水沟等4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管护资金,所以总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196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2.08万元,占总支出的92.25%;项目支出152.22万元,占总支出的7.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3.08万元,增长29.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9.36万元,增长39.1%;项目支出减少66.28万元,下降30.3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发放大水沟等4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管护资金,所以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2.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9.36万元,增长39.1%,主要原因:发放了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管护费。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3.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8.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28万元,下降30.33%,主要原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已于上年发放完毕。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江东乡各村各小组道路及挡墙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39.22万元,用于辖区道路硬化、文化活动室、停车场及市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2.江东乡、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13万元,用于提升财政所公共服务水平,实现乡镇财政为民服务优质、财政运行平稳、财政管理规范、资金管理高效的目标,推动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3.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62%。与上年相比增加405.65万元,增长34.43%,主要原因:发放了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管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水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业水(类)支出30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6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养护工人工资发放;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区管护费发放;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办公费及生活补助的发放。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万元,决算为8.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万元,决算为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老化,使用成本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61万元,增长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61万元,增长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老化,维修、油费等运行维护支出大大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下村开展两险征缴以及国土综合整治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49万元,比上年增加32.23万元,增长19.27%,主要原因:公路养护工人工资的发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的发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607.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66.71万元,固定资产630.3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152.22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701111
[附件1: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0105613565]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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