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500    作者: 日期: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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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决算,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决算;负责市级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和省、州对市的转移支付业务,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规定。

2.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参与拟定地方税收规章制度及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对全市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事项提出建议;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拟定全市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征管工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制度草案;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管理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执行彩票管理制度,拟定市级彩票管理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3.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及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行为。

4.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市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5.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6.承担芒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芒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逆境突围保收支。切实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科学合理提高土地出让单价和资产资源利用效益,大力培植和壮大财源,攻坚克难、积极作为,以切实可行的举措和滚石上山的劲头,不断增强财政实力。截至目前,芒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8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8%,其中:完成税收收入5.04亿元(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实际完成5.16亿元),完成非税收入5.04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41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2.9%;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5.1%。

2.统筹调度保民生。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要求,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为惠民实事、重大民生项目、重点发展领域提供强大财力支撑。教育、医疗、养老、环保、乡村振兴等民生项目资金全面落实,截至目前,累计实现民生保障支出共计22.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到65.1%,其中,拨付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医保单位承担部分资金0.5亿元,圆满完成2023年医保配套结转目标。

3.精准谋划保“清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和储备工作,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资金保障“最后一公里”,统筹安排使用,严格落实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负面清单,编制好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圆满完成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2555万元“清零”目标;同时,加大2023年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拨付力度,全年共拨付资金8554万元,总支出进度95.03%,圆满完成全年支出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债务股、国库股、行财股、农业农村股、会计资产管理股、社保股、政府采购法规股、国资股、绩效监督股、综合股、预算评审中心、遮放农场财政、勐焕街道财政所。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人(离休0人,退休5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6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4.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23.65万元,下降8.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8.76万元,下降8.0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4.89万元,下降100%。

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金乡矿业专项经费481万元,今年没有发生这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6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50万元,占总支出的65.99%;项目支出464.02万元,占总支出的34.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3.65万元,下降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41万元,下降1.47%;项目支出减少110.24万元,下降19.2%;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金乡矿业专项经费481万元,今年没有发生这项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财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0.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1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人员类工资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6.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4.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0.24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资产处置经费相比去年增加300万元,但是去年支付金乡矿业专项经费481万元,今年没有发生这项经费。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芒市财政局资产处置经费支出352.92万元,用于资产处置评估费、测绘费332.82万元;国有公司审计费20.1万元。

2.项目办公经费支出88万元,用于绩效股-绩效评价6.8万元、采购系统运维费8.4万元、一体化运维费7.26万元、金融办PPP项目咨询费5万元、非法集资法律服务费6.8万元以及局机关特定业务相关工作经费53.74万元。

3.局机关采购经费支出3.34万元,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固定资产。

4.局机关项目办公经费支出19.76万元,用于政采云系统服务费8万元、票据管理服务费5.22万元,以及特定业务相关工作经费6.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8.76万元,下降8.0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资产处置经费相比去年增加300万元,但是去年支付金乡矿业专项经费481万元,今年没有发生这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2%。主要用于工资、单位办公正常开支以及资产处置相关费用。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匹配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决算为2.8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14%,完成年初预算的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决算为0.6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86%,完成年初预算的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决算为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费后期车辆老化严重车辆已经不再维修使用,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2023年接待费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接待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6万元,下降2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6万元,下降12%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老化严重车辆已经不再维修使用,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接待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78万元,比上年增减少42.98万元,下降27.4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36.68万元,做年初预算放入项目经费-专项办公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18万元、印刷费4.74万元、邮电费8.75万元、差旅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劳务费5.2万元、福利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财政局资产总额121.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86万元,固定资产108.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4个,评价金额464.02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4个,良0个,中0个,差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财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801111

[附件: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0024807011]

[附件: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0024807011]

[附件: 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1002480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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