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2036    作者: 日期: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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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04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05-1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第一部分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行士官(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待遇保障工作。

3.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4.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和个性化培训,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在就业时遇到的有关问题;负责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部、随军随调家属的工作安置、户口迁移、子女就学:协调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工作。

5.负责全市退役军人解困维稳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数据维护、来信来访等工作。

6.按时做好专项资金预算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住房、医疗、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障工作。

7.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

8.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及落实工作。

9.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退役军人安置股、优抚股、双拥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烈士褒扬管理所(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2.稳步推进政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各项工作。

3.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开展老兵宣讲活动,不断深化“老兵永远跟党走”品牌。建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平台,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打造“芒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

4.积极服务部队备战打仗,贯彻落实《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开展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做好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考核验收工作。

5.扎实做好安置就业工作,按照下达的转业军官和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严格标准条件,压实安置责任,加强岗位筹集,推动从“有岗可安”向“有好岗可选”跃升。

6.全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认真分析研判矛盾风险形势,研究制定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动向,落实“红橙黄”分级预警机制,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总收入8896902.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96902.5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元。

与上年9112703.31元对比减少215800.73元,下降2.37%,主要原因:减少了烈士陵园的项目工程。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8796902.58元,其中:本年收入8796902.5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96902.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9112703.31元对比减少315800.73元,下降3.47%,主要原因:减少了烈士陵园的项目工程。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96902.58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96902.58元,其中:

基本支出6806322.58元,与上年7618703.31元对比减少812380.73元,下降10.66%,主要原因:减少了烈士陵园的项目工程。

项目支出1990580元,与上年1394000元对比增加596580元,增长42.8%,主要原因:预算系统变化后服务中心工作经费、购买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补助经费、烈士陵园专项工作经费、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经费、义务兵工作经费、优抚业务经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业务经费都列入了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元,主要用主退休人员春节、重阳节的慰问。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921.11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8084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20808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80元,主要用于复员干部和三属生活补助。

208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296900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080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褒扬纪念435680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维修维护。

2080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3966100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支出、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在乡复员军人定期补助、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等。

2080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9023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培训费、两保接续等。

2080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74000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经费、发放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工资。

2082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68818.28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行政)、津贴补贴(行政)、奖金(行政)、绩效奖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工会经费、退休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

2082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5500元,主要用于服务中心各类工作经费、春节、八一慰问驻地部队、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补助经费等经费。

2082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232500元,主要用于双拥模范创建经费、情系边海防官兵慰问部队、军地联谊活动经费。

2082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755427.76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事业)、津贴补贴(事业)、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奖金(事业)、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改革性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工会经费、临时人员各类保险。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3.49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6874.87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36.51元,主要用于职工生育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1460.56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住房公积金缴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6806322.5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9313.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189.04元,包括办公费100200元、水电费0元、劳务费9600元、福利费24200元、工会经费24389.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元、邮电费24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差旅费600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4800元、其他交通费用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35820元,包括其他优抚支出3206100元,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320000元、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25200元、复员干部、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180元、退役安置902300元、优抚对象死亡抚恤金80840元、退休人员补助1200元。

项目支出199058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元;办公设备购置0元;基础设施购置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春节、八一慰问部队专项经费280000元;服务中心工作经费74700元;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站工作人员补助经费100800元;烈士陵园专项工作经费435680元;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经费232500元;义务兵优待金296900元;优抚业务经费440000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业务经费13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8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86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元,较上年30000元减少10000元,下降3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较上年15000元减少10000元,下降6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5次,预计接待5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元,与上年15000元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元,与上年1500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申报项目9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8个,涉及金额199058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1个,涉及金额100000元。2024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3个,涉及金额768980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烈士陵园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财政资金安排43568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提升改造烈士纪念设施。数量指标为芒市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完成100座、遮放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完成30座墓、零散烈士墓纪念设施5座、勐戛忠烈祠纪念设施1座;社会效益为促进社会和谐,效果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经费:财政资金安排23250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创建国家级。通过创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推进了军民融合和军民关系的和谐发展,体现了地方与部队关系更融洽。

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补助经费:财政资金安排10080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更好地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数量指标为补齐13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和121个村级服务站中缺服务对象满3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服务站及村级服务站。社会效益指标为有效地解决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对象较多且缺编的问题,让更多的服务对象得到满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0789.04元,与上年346600元对比减少5810.96元,下降1.68%,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贯彻落实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分别用于办公费100200元;差旅费60000元;福利费24200元;工会经费24389.04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元;劳务费9600元;其它交通费用736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4800元;邮电费24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973709.29元,其中,流动资产80556.29元,固定资产5451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0000元,无形资产14798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9309.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经费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300111



 [附件: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103404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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