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市财政局印发了《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报告》,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每年4月1日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应当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相关规定,对照《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把握重点任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有序推进,研究起草了《报告》。
二、主要内容
《报告》共分四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存在的不足和原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障法治建设经费压力增大,经费保障压力大;普法宣传活动流于形式,宣传方式枯燥;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一是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确保法治学习培训任务落实。二是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效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聘请云南省宏鑫律师事务所别俊波为芒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及时解答单位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法治问题。四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完善,编制公布本部门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五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六是积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协调配合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七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八是围绕专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知识。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由各普法责任股室按普法责任清单的职责分工落实普法工作。三是不断做好普法宣传、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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