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财〔2024〕1号 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

浏览量:1799    作者: 日期:2024/1/12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芒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法治思维,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自芬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副局长线东赟同志抓好落实,确保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经费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股室具体干的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一是围绕专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乡村振兴挂钩联系点工作,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公益宣传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利用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发布或转(刊)载案例不少于6个。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职工、退休老干部、市属国有企业人员观看“普法强基在行动”、法律明白人大课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等系列教育宣传视频;积极参与“普法强基法律常识在线答题”、“全省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在线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线上答题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以及芒市民族传统节日、乡镇集镇街子天等契机,集中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财政法治文化宣传活动。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以集中学习、微信群推送自学相结合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利用重要节庆节点及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银行电子屏等传统手段和短信、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型传播媒介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扩大宣传,着力提升群众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思想认识,共计开展宣传活动7次,发放宣传材料共13800余份,宣传品共2700余份,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共70余人次。

三是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制定《关于做好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工作督办单》《关于做好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工作提示单》《芒市财政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芒市财政局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芒市财政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芒市财政局2023年常规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按要求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工作。

四是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禁毒“清源断流—2023”行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等。

五是加强阵地建设,在市委党校七楼八楼办公区域设置法治文化相应内容宣传栏,并进一步巩固传统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传媒的优势作用,扩大法治宣传的声势和影响;注重运用微信公众号、芒市财政信息公开专栏等现代媒体手段开辟法治宣传新阵地,完善互联网宣传平台,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六是开展财政相关业务培训,提高财会工作水平。组织开展芒市2023年度各类财会人员培训会议。通过培训,提高了我市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使各项财会法规得到更好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有利于建立健全我市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全市财会工作规范建设。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根据《2023年度市级部门(单位)法治建设成效执法指标考评细则》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及时报送并公开发布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要求开展自检自查。

二是根据《德宏州财政局转发关于在全省实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德财会﹝202111号)规定进行行政审批。

三是严格执行202344日印发的《云南省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云财规﹝20236号)文件,有两项清单:云南省财政厅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云南省财政厅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今年我单位有一件行政处罚,会计资产股的代理记账许可11家、代理记账检查18家,会计监督股财务检查13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已完成录入工作、填报行政执法数据率达100%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3人,全部通过,通过率达100%,资格审核和证件管理不存在差错。

五是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情形,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违法、变更、撤销等情况,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配合健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推进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财政收入形势严峻,经费保障压力大芒市经济总量小,产业支持和社会资本活力激发不足,尤其是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极低,主体税源匮乏,可盘活的优质存量资产资源越来越少,且受疫情影响市场仍未恢复正常,社会投资信心不足,国有资产资源和国有土地出让已多次流拍。财政各项收入均不同程度塌序时进度,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可调度资金缺口巨大,保障法治建设经费压力增大。

(二)宣传形式单一,普法宣传不够深入。普法宣传活动流于形式,法律宣传方式枯燥,不能提起宣传对象的兴趣,普法宣传无法深入群众。普法形式单一,法治建设宣传报道方式不够丰富、不够充实,法治建设相关信息的报道内容单一,大多以宣传上级文件、报道单位新闻动态、科普法律知识为主,主要在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日常法治建设宣传活动较少。

(三)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性强,相对复杂,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几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财税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全民性的普法活动还要在形式和手段上注重实效,不断创新。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确保法治学习培训任务落实。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参加法治讲座,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采取“线上+线下”学习方式,狠抓理论学习,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线上通过财政专题网络、“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学习;线下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机关党委委员会、局务会等方式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到年底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局务会40次、党员含非党人员集中学习12次。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采购法规股,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考核,有效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聘请云南省宏鑫律师事务所别俊波为芒市财政局法律顾问。为我局审查、撰写、修改各类合同协议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服务,及时解答了单位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法治问题。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完善,共涉及我单位7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编制公布本部门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发布率、事项办理业务系统关联精准率、权力清单关联准确率、本地化要素准确度、网上可办率及全程网办和零跑动比例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积极落实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完善电子印章管理。

及时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经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比对,辖区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有12家,一对一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期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9家,正在整改3家;对代理记账机构“虚假承诺”“双随机、一公开”开展自查与联合抽查工作,对芒市18家公司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实地检查,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检查有效促进被查单位的规范经营,切实增强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积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协调配合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健全考核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抽查测试,将政府工作人员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围绕专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以及芒市民族传统节日、乡镇集镇街子天等契机,集中开展财政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以集中学习、微信群推送自学相结合方式对各种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检查督促、考核评议,倒排时间进度,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由各普法责任股室按普法责任清单的职责分工落实普法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明确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机构,派专人负责,并予以公示。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增强执法人员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文明执法的能力水平。

三是不断做好普法宣传、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方式。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加各类法制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载体,结合我市边疆民族特点,广泛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此件公开发布) 

 

 

芒市财政局

2024112

 

  [附件: 解读《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