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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策略,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
4.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方案的监督实施。
6.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节水灌溉等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
9.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10.检查水利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落实
(1)水利行业固投。2022年,州下达芒市水利行业固投任务7.18亿元,涉及水利项目11件,占全州固投任务总数的33.09%。截至12月,芒市完成508,000,000.00元,占州下达任务数的70.71%。
(2)市级固投。2022年,市委市政府下达市水利局固投任务2.5亿元,具体支撑项目8件,占全市本级固投任务总数2.96%。截至12月,市水利局完成280,220,000.00元,占市下达任务数的112.09%,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2.抓实水利工程补短板工作。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续建芒市等薄水库工程、芒市三台山乡调水工程、芒市大河遮告至洞坎大桥河道治理项目、芒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芒市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项目5件工程;年内开工建设并完成芒市大河城区段治理项目(一期)、芒市城区河道疏浚2件工程;正在建设芒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农村供水保障维修养护工程、芒市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中山乡芒丙和遮放镇邦达项目、西山乡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风平镇上东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芒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芒市大河芒瓦桥至龙江交汇口段河道治理、芒市果朗河芒里村至芒市大河交汇口段治理、瑞丽江戛中段治理项目(一期)等9件项目。配合州水利局开展瑞丽江大型灌区、德宏州瑞丽江—大盈江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规划及芒市南公河水库、红丘河水库、芒市大河干流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3.抓实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水利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芒市水利实际,对2022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召开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5次、推进会6次、培训会4次。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管控,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已建水库工程、小水电站、重要江河提防、水闸等水利水电工程完成了5轮次安全生产检查。
(2)加强河湖管理监管。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六大任务落实,加强河湖巡查工作,年内全市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4556次,及时协调处理巡河湖发现问题。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年内累计开展河湖库渠清理整治500多场次、9万余人次参与清河,清理整治河道违建500余平方米、围垦30余亩,清理各类垃圾1500多吨;完成四乱问题销号整改12个。完成2022年度美丽河湖申报工作,轩岗河、芒里水电站水库、小白龙水库、芒别水库被评为州级“美丽河湖”。制定印发2022年度河湖长制督察和考核工作方案。强化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开展宣传1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通过省、州、市相关媒体报道40多次。
(3)加强水资源监管。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各项工作均严控在上级下达指标范围内。深入开展水资源管理“百日攻坚”及“六个专项”行动,全面完成46个问题整改。抓好上级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监管。切实做好用水统计调查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积极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行工作。开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缴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共实地检查取用水户60户,年内共征收水资源费11,010,400.00元,其中州级代征7,709,900.00元,本级征收3,300,500.00元。完成《芒市取用水在线监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审工作,大力推进取水口在线监测。
(4)加强水利工程监管。加强水库工程监管,编制完成全市26座水库汛期度汛计划和防汛应急预案、4座病险水库限制运行预案,开展汛前汛中小型水库巡查和运行检查5轮次,检查发现运行管理隐患问题85个,已整改85个,整改率100%;落实水库防汛“五个责任人”,完成26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公示牌安装及技术员培训工作;开展芒掌水库、芒究水库、蚌相水库、小石桥水库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正在实施芒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其余3座水库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正在实施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监管,组织对放马桥水库、先午水库、芒市大河遮告至洞坎大桥段河道治理工程,发现8个,已整改8个,整改率100%。加强芒市大河堤防工程监管,排查并应急处置遮放段天然堤防堤坡塌陷2处250米。加强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维工作,对芒市50个自动降雨和水位站进行维修养护,现各站点运行正常,符合日常预警预报管理要求。
(5)加强水土保持监管。芒市2022年度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3461平方公里,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治理任务的106.7%。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4件,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720,000.00元。完成29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验后核查项目15个。按时按质上报芒市清塘河水土保持监测站监测月报。完成了33个生产建设项目信息数据录入。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工作18次。对水利部、省水利厅下发的芒市辖区内30个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进行现场复核。开展水土保持宣传2次,共发出宣传材料5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6)加强行政事务监管。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清理并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宜,结合行业监管实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互联网+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双公示”数据归集工作。深入推进依法管水、治水,积极配合乡镇基层审批服务执法试点推进工作,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委托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实施了芒市和遮放重点中型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工程,正在研究成立用水户协会。
(7)抓实水旱灾害防御。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落实了29座水库(含企业管理3座)安全度汛责任人,编制完成《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开展汛前汛中安全大检查5轮次,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开展已建、在建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应急演练3场次,累计参演430余人次。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成芒市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修编;实施芒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和芒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汛期芒市50个自动雨水监测站达报率90%以上,79个预警广播机运行正常;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做好防御值守、防范应对处置。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德宏州芒市河道采砂规划》,全面规范12家采砂企业采砂行为;加强违法采砂行为整治,封存砂量约3600立方米;没收两个采砂点非法所得,对当事人行政处罚4万元。
(8)抓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1年移交的南秀河违建整改工作,涉及整改29户,已拆除跨河违建户23户,1户因违建部分为唯一入户通道暂未拆除,另5户跨河违建户持有不动产证暂无法拆除,目前已签订拆除补偿协议,待补偿后拆除。芒里水电站水库水葫芦打捞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打捞水葫芦10.15万吨、漂浮木材7.04万吨、白色垃圾0.81万吨,完成90%以上工作量,打捞工作已基本完成。
4.抓实财政增收工作。按照市委保增收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积极盘活水利资产资源增加财政收入,年内河道采砂权拍卖,那目水库养殖权出让684,000.00元,水土保持费收缴2,720,000.00元,水资源费征收11,010,400.00元,芒究水库大坝脚老管理所及职工宿舍使用权出租157,720.00元,累计实现财政收入19,902,120.00元;积极盘活瑞丽江戛中段河道治理砂石、芒市大河轩岗河交汇口至芒里电站库区特许经营权处置等资产资源。
5.抓实党的建设工作
(1)党组织建设。围绕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开展齐读、研讨、交流,召开宣讲党课14次,开展知识竞赛1次。围绕党的二十大、世界地球日、党建进工地等内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0次,积极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以及“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累计党组织报到6次,党员突击队报到6次。
(2)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芒市2022年党风廉政责任书》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定2022年工作计划和要点,签订责任书26份。加强廉洁教育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围绕中央、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等内容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0次,警示教育6次,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安排部署2022年效能革命工作,制定《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开展“效能革命”的实施方案》、五级项目清单、三服务清单以及调研计划,并有续推进项目建设。切实落实谈话制度,开展交心谈心3次。管好干部,带好队伍。严格按照“设岗定员、双向选聘、择优选任、人岗相宜”的原则,确定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形式,组织15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竞聘上岗,同时人员调整1次,涉及14人,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召开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部署会。安排专人加入网评员队伍,下载注册云南正能量APP,按时按质完成网评指令。加强理论武装,累计开展理论宣讲10次。加强新闻宣传,共发布信息简报50期,上报新闻线索10条,学习强国10条。挖掘单位内部先进典型2人,评出善行义举榜8人,开展道德讲堂3期,开展志愿服务20次。
(4)民族团结工作。结合水利局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计划,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开展“民族团结暖人心”主题党日活动2次。持续巩固提升民族地区、边境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土保持管理股、监督股。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3人(离休0人,退休7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5,714,346.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40,301.4元,占总收入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4,044.89元,占总收入的0.1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838,163.18元,下降36.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473,745.75元,下降36.1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364,417.43元,下降83.11%。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2022年实施项目较2021年度投资减少,相应收入减少,2022年利息收入比2021年利息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5,713,232.4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2,372.62元,占总支出的28.47%;项目支出39,850,859.78元,占总支出的71.5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6,709,204.77元,下降6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34,465.52元,下降8.29%;项目支出减少105,274,739.25元,下降72.5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2022年实施项目较2021年度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62,372.6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34,465.52元,下降8.29%,主要原因:财政困难,部分支出未能及时支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89,869.25元,占基本支出的90.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2,503.37元,占基本支出的9.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850,859.7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5,274,739.25元,下降72.54%,主要原因:2022年实施项目较2021年度支出减少(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9,850,859.78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2022年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支出3,320,166.00元;德宏职业学院项目区段改造土地征收费用12,287,000.76元;边境转移支付项目1,000,000.00元;以前年度水利专项资金10,077.00元;2022年芒市先午水库工程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80,000.00元;非税收入安排业务费719,534.02元;“7.21”泥石流灾后水利设施应急修复项目194,339.2元;芒市大河帕底段防洪治理工程200,000.00元; 彩云琵琶水库工程除险加固工程1,000,000.00元;芒市大河帕底段防洪治理工程100,000.00元;轩岗桥至芒市大河交汇口段治理工程6,010,000.00元;芒市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3,515,000.00元;等薄水库建设工程占用林地及耕地协调工作经费323,916.54元;20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专项资金450,000.00元;2021年非财政拨款结转专项资金59,504.00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102,000.00元;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专项资金100,000.00元;汛期龙江遮放镇芒丙段水毁治理工程专项资金800,000.00元;农村饮水应急工程300,000.00元;勐戛大新寨农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176,984.73元;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维修养护870,000.00元;2018年边境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500,000.00元;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50,000.00元;2020年人大政协提案专项资金150,000.00元;2022年芒市小型水库维修养护501,400.00元;等薄水库建设协调工作经费378,479.8元;2022年西山乡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500,000.00元;2022年风平镇上东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700,000.00元;芒市三台山乡允欠村灌溉沟渠建设项目1,752,457.7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56,650.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82%。与上年相比减少43,834,793.70元,下降50.27%,主要原因:2022年实施项目较2021年度支出减少(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0,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0,166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4,63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59,623.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38,382.1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2,773.12元;职业年金36,053.39元;死亡抚桖330,418.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386.95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0,10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4,109.86元;事业单位医疗46,000.00元。
4.农林水(类)支出35,001,15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478,489.00元;津贴补贴1,355,855.00元;奖金228,305.00元;绩效工资4,869,881.00元;办公费413,062.58元;印刷费10,000.00元;水费1,355.10元;电费62,133.50元;邮电费29,738.27元;差旅费40,462.00元;培训费1,600.20元;公务接待费2,050.00元;劳务费161,600.00元;委托业务费291,865.50元;福利费160,770.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837.06元;其他交通费用113,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8.28元;生活补助74,470.38元;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2,050,00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04,060.00元,基础设施建设20,371,654.29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678,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78,122元。
6.其他(类)支出1,752,45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752,457.73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887.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837.0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887.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837.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收入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财政困难未能及时支付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306.26元,下降34.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506.26元,下降35.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0.00元,下降141.18%。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困难未能及时支付“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水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6人)。主要用于水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2,503.37元,比上年减少412,181.46元,下降20.77%,主要原因:财政困难未能及时支付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日常开支:办公费413,062.58元;印刷费10,000.00元;水费1,355.10元;电费62,133.50元;邮电费29,738.27元;差旅费40,462.00元;培训费1,600.2元;公务接待费2,050.00元;劳务费161,600.00元;委托业务费291,865.50元;福利费160,770.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837.06元;其他交通费用113,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8.28元;办公设备购置204,0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资产总额1,322,640,227.10元,其中,流动资产237,945,539.36元,固定资产7,012,956.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51,634,672.64元,无形资产9,412.40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126,037,646.4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57,504.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1,64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5,966.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49,236.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44,576.7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6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4个,评价金额39,850,859.78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4个,良0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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