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653    作者: 日期:2023/10/16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201000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起草机关事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2.负责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推进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3.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相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对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接待方案,负责来芒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领导以及因工作关系到芒市调研、指导工作的副处级以上领导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上级四机关(含纪委监委)派出赴芒市开展专项工作的工作组的有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含纪委监委)邀请到芒市考察指导工作的国内外客人的有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友邻县市、友好城市和市直机关邀请到芒市指导工作的老领导、专家学者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重要外来投资和经济合作团体赴芒市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邀请的大型采访团的服务接待工作;承办商务、民族节庆的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市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公务接待工作。

5.按规定制定市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管理市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

6.按规定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负责市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

7.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核和监管;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8.负责市级领导周转房住房项目的审核、使用和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市级领导周转房管理、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四机关行政办公区和环境保障工作。

9.负责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住房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11.负责制定涉改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芒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参与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一是抓实党建工作任务,提升政治素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集体学习12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2次、邀请市委党校老师讲授党课2次、党组织社区报到7次;二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制定重大民生实事计划4件,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为民办事清单5件,党支部制定民生实事计划3件,党员个人制定民生实事计划15件,目前已全部办结;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日常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召开支委会和支委委员集中学习12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党员集中学习12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学习10次、组织观看电影党课1次、学习观看“3+X12期、夜校节目7期、干部在线2期、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发布党建信息12期,最佳主题党日上榜1次。

2.强化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学习教育,让全局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案例吸取教训,从正面典型中获得激励,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一年来,学习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开展烈士纪念日活动1次,学习典型案例10余份,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充分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节前廉政教育,组织学习省州市有关规定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通报等文件精神,一年来,开展5次节前教育,开展2次节后自检自查。二是定期开展廉政谈话。认真落实“谁分管谁谈话”制度,把日常常规性谈话作为组织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的根本办法,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一年来,局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2次,分管领导廉政谈话4次。三是排查岗位廉政风险。根据党风廉政工作要求,各股室和个人立足工作岗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有针对性地制定并推进防控措施,有效化解廉政风险。2022年细化梳理职权目录7个,查找内部机构风险点3个,制定防控措施3条,查找个人风险点72个,制定防控措施91条;四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规定和末位表态制度,强化对主要领导的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截至10月底,召开班子会议10次,研究重大事项59个。

3.继续抓好意识形态责任落实。聚焦新时代的工作为什么、干什么,旗帜鲜明把好意识形态政治关、阵地关、管理关。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生动实践宣传好,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社会主流和机关事务新形象展示好。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与重要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一是开展经常性学习。组织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报党刊和意识形态相关文件,提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敏锐性。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在宣传工作上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既坚守传统阵地宣传,又不断拓展新兴宣传战斗阵地,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三是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内涵。以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庆日为契机,广泛开展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网上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四是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行动。组建多种形式的党员志愿者队伍,深入联系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和困难。志愿者注册率达100%,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0余次。五是继续深入开展道德小屋积分兑换和开展诚信教育;六是继续抓好“最美家庭”“廉洁家庭”的评选活动。

4.扎实开展机关效能革命。按照省州市文件精神,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组织召开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动员部署会,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制定《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效能革命”实施方案》和每月工作清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详细制定了“工作任务清单”47项,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13条。以开展机关效能革命为有力抓手,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面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后勤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局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5.公务接待活动保障节俭高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接待工作服务到位、礼遇到位。圆满完成芒市各项公务、商务接待、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级初验暨互观互检、省人民政府领导到德宏视察等接待任务。2022年完成接待任务1111500人。

6.持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的管理水平,高效保障用车。2022年保障公务用车1606次,安全行驶316304公里。一是统筹做好全市党政机关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统计报告,通过进机关单位和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会对全市各级各类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培训指导;二是做好市级公务用车车辆处置更新工作;三是以“效能革命年”为契机,对全市单位、定点租赁企业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全省一张网”公车系统管理体系的运用;五是统计好2022930日前应收公车使用费,应收102.6万元,目前收取11.76万元;六是组织开展全市驾驶员培训会议,全市120人参加培训。

7.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组织全市146家单位(其中下属事业单位68家)开展2022年度能源消耗数据统计工作;二是与芒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举办“绿色出行 低碳生活,节俭你我他-奋进新征程,党的二十大知识竞赛”,倡导各党政机关带头做好“绿色”生活的宣传者和践行者,引导市民树立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思想观念;三是围绕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绿色低碳,节能先行”和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四是组织26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8.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监督检查和调配工作,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及2022年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事宜;二是完成全市69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三是完成2022年资产年报统计核对上报及2022年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系统数据库录入工作;四是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好了“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指挥部办公室修缮改造维护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发改等部门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指导老政协办公区的改造提升,配合市政务管理局完成服务大厅和办公室的标准化建设体系;五是完成26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审核和固定资产处置工作,完成好了市委市政府职工食堂的招投标工作;六是对全市部分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国有资产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加强全市各单位的办公用房合理使用和推进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七是积极探索公务仓管理模式,对芒市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指挥部临时机构的资产进行登记划转,建立临时机构资产调配机制,以统筹管理模式合理调配全市办公设备,防止资产闲置浪费。

9.财务管理精准规范。一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做好27家党政机关财务核算工作;三是配合市审计局完成27家核算单位的审计工作;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报账程序,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形成有效管理模式。五是修订完善《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制度》,对资金支出审批权限进行修改;六是统筹完成本单位、芒市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指挥部下年预算申报工作。

10.后勤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一是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行政办公区域安保、反恐维稳、消防、保洁、绿化、疫情防控等服务保障工作;二是不断提高市政府综合楼四楼视频会议室会务服务水平,2022年保障会议3019700人;三是做好芒市新冠感染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公务用车、会务、餐饮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四是配合完成芒市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指挥部办公用房调配、修缮维护、设施设备采购配置等筹建事宜,整合配置全市议事协调机构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资源,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保障指挥部正常运转;五是对市委市政府行政办公区域、职工食堂消防设施设备,公车配备灭火器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坏消防泵、年限较长的灭火器设备进行更换,消除火灾隐患;六是积极探索社会化购买服务。与德宏万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定市委、市政府物业服务方案,涉及保洁、会议、绿化、安全、园区工程设施设备维修等服务,计划将服务延伸到家属区管理,在达到节支的同时规范大院管理。车辆租赁购买服务方面,实行公务出行用车“三重保障”。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中了4家市级汽车定点租赁服务的合作企业;职工食堂购买服务方面,建设开设了机关职工食堂,通过公开招标,与芒市润美民族园合作,保障27家单位640余人用餐,同时还承接市级培训、会议用餐及全市大约77%以上的公务、商务接待。七是建立周转房保障机制,以租赁公租房方式建立市级周转房,制定制度,解决挂职、选调等领导干部的居住问题。

1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一是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汇报,到村开展工作调研和走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班子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2次,解决帮扶资金12.48万元,其中帮助解决村集体帮扶资金5.3万元,解决无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及边缘户、大病户、困难学生家庭等帮扶资金5.68万元,解决护林防火、禁毒防艾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类宣传等工作经费1.5万元;三是专题研究林长制工作1次,对林长制工作进行部署;四是加强党建引领,在产业扶贫上下功夫。培育基层党员致富带头人,通过成立合作社、公司+农户的方式,带动群众就业,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五是通过开展媒体请进来,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行宣传报道2次,并被新华网、人民日报、云南网、微美芒市等省州市主流媒体采用报道,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提升帮扶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财务核算管理股、资产房地产管理与监督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服务保障股、接待股。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决算公开表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603478.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3478.4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59433.15元,下降27.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57246.95元,下降27.80%;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186.20元,下降100%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2022年我州疫情形势严峻,经济下滑财政资金困难;二是我单位项目资金减少;三是经费政策性调资等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603478.43元。其中:基本支出3166597.62元,占总支出的56.51%;项目支出2436880.81元,占总支出的43.4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65756.58元,下降27.8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44855.5元,下降22.98%;项目支出减少1220901.08元,下降33.3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2022年我州疫情形势严峻,经济下滑财政资金困难;二是我单位项目资金减少;三是经费政策性调资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6597.6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42134.74元,下降22.93%,主要原因:2022年我州疫情形势严峻,经济下滑财政资金困难;二是经费政策性调资等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07706.72元,占基本支出的79.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8890.90元,占基本支出的20.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36880.81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0901.08元,下降33.38%,主要原因:2022年我州疫情形势严峻,经济下滑财政资金困难;二是我单位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减少;三是经费政策性调资等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专项经费606246.81元;公务接待专项经费541719.60元;芒市委挂图作战室专项经费235014.40元;芒市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体系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179992.00元;市委综合楼维修专项经费500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23908.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的管理水平,高效保障用车,2022年保障公务用车1606次,安全行驶316304公里。二是圆满完成芒市各项公务、商务接待、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级初验暨互观互检、省人民政府领导到德宏视察等接待任务。三是做好芒市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公务用车、会务、餐饮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四是做好市委综合楼维修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3478.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163035.82元,下降27.85%,主要原因:2022年我州疫情形势严峻,经济下滑财政资金困难;二是我单位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减少;三是经费政策性调资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7685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1%。主要用于事业运行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81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5264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2%。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防控工作开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21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2267.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6713.4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555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55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2267.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6713.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55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接待方面压缩了接待次数、陪同就餐人员,公务接待一律不允许饮酒等。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6161.39元,下降3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4735.39元,下降3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426.00元,下降16.75%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接待方面压缩了接待次数、陪同就餐人员,公务接待一律不允许饮酒等。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芒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5848384.63元,其中,流动资产45159.05元,固定资产5770225.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3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84126.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8582.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497046.5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686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8259.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2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6969.1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8259.1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1921874.41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3个,良0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201111 

 [附件: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1012033417944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