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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举世瞩目的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令人鼓舞、催人奋进。2022年也是芒市镇发展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疫情、抓发展、保民生、护稳定、促团结、强队伍,全面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1.我们坚持主动作为、攻坚克难,项目建设成果喜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州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全力以赴稳增长、抓产业、保主体,实现生产总值从14.68亿元增长至15.26亿元,年增长率3.95%,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0714元,年增长率4.8%。多项主要经济指标走在全市前列,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招商引资成果丰硕。党政“一把手”主动扛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发展“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带头推进招商、精准对接项目、推动项目落地。全年签约招商引资项目3个、总投资1.56亿元,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撑坚实有力。牢固树立“抓产业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抓紧项目筹划、项目储备、项目建设,力争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发挥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全镇新谋划项目5个、总投资3,000余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78万元、超年度计划57.8%。新能源产业发展迈出重要一步,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整市分布式村级光伏发电持续推进。要素保障有新提升。持续推进东南亚风情小镇、芒市中心城市综合管廊、芒国收储地、芒市中心公益性公墓、芒市大河PPP等项目征地工作。完成德宏汇新国际商贸物流城一期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约155亩,芒市空港保税物流中心项目土地征收约56亩,确保了全市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大瑞铁路、瑞孟高速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快速推进。搬迁芒核村坟地14.78亩,有效破解土地历史遗留问题。
2.我们坚持有效衔接、兜牢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一切为了农民特别是脱贫人口增收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和鲜明工作导向,总结成绩经验,查找问题短板,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抓实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农业经济有质有量。建设高标准农田250亩,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6.4万亩,无人机施肥4971亩,粮食播种面积3万亩,产量1.4万吨,确保粮食安全。生猪存栏9728头,出栏14567头。牛存栏4728头,出栏1000头。投资276万建设中东村委会周边村内道路、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内外芒乖灌溉渠项目、回贤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620万元建设芒市大河整治工程、上芒排人畜饮水村内管网改造工程、芒杏管网老化改造工程等水利设施项目。河坝田水库、等薄水库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排查农村厕所8000座,完成改造农村公厕4座、户厕403座。基础设施更加均衡。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用好用活“一平台三机制”,实现农村低收入人群帮扶全覆盖,消除风险11户37人。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个。发放各类奖补资金31.2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55人,建档立卡劳动力转移就业1157人。东西部协作纵深推进,投资700万元建设中东村肉牛养殖产业发展项目,进一步优化肉牛养殖产业结构,提高了肉牛的产品档次,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果。全面落实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实施下东红木园产业振兴示范点、拱岗搬迁点傈僳族特色村寨、金塔购物中心、金塔餐饮服务中心等项目,红木园成为“一日游”网红打卡点。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镇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总收入139万元,7个村超10万元。联农带农机制成效凸显,河心场村“同心茶厂专业合作社”被列入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
3.我们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城乡品质持续提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城乡面貌深刻变化。建设河心场村滚龙山至大水、下东村三道河至小桃树2条防火通道、河心场滚龙山自然村、白坟自然村通畅工程,完成中东、回贤、拉怀、下东等村内道路硬化建设,农村公路建设里程达21.4公里。启动实施芒核棚户区改造项目,惠及496户群众。完成松树寨、广母村棚户区改造。快速推进红木园小组、回贤一二三组农房功能提升改造工程。投入345万元完成一般户和低收入群体房屋改造。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经营性自建房900余宗。组建镇级综合执法队,严厉整治乱占耕地、焚烧秸秆、占道经营等违法乱象,多部门联合查处土地卫片执法图斑52起,完成耕地复垦面积188.71亩。生态保护卓有成效。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处置违规焚烧秸秆案件14起,开展警示教育2场次,罚款7300元。巩固提升“河湖长制”,组织巡河425次,开展河道清理整治6次、清理垃圾176.3吨。采取分组包保、落实宅基地及拆旧房的方式攻坚克难,基本完成勐板河水源地保护区群众搬迁工作。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重点对林草资源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方面加强巡林管护,累计巡林21700余次。“孔雀谷森林公园”正式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地体系,芒市成为2022年全省唯一获得国家备案的“森林城市”创建市。
4.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为民,幸福指数逐步提高。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心竭力补短板、增福祉、惠民生。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面加强辖区“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幼儿入园率达91.59%,小学入学率达99.93%,中学入学率100.00%,有效推动“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8.3%,高于全市0.7%。持续发挥芒市镇筑梦助教基金作用,发放奖励基金28.6万元。年满18周岁公民兵役登记率100%,向部队输送优秀青年4名。帮扶退役军人“三难”人员26人,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283人,发放率100%。社会保障更有温度。发放低保金202余万元,特困金82余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8余万元,高龄补助金22余万元。实施临时救助630户,发放资金230余万元,增长109%,救助工作创历史新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0万元,农村劳动力培训1703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13807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达72.9万人次。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卫生院、村卫生室诊疗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扎实推进象滚塘、松树寨两个市级健康村创建,持续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依托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场所等阵地,全面丰富基层文化活动。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老干部、老体协、关工委、工商联、侨务、科协、红十字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保密、档案、史志、供销、气象、防震减灾等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
5.我们坚持底线思维、紧盯安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下大力气排查整治重点项目、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食品药品、防火防汛、地质灾害、道路交通、经营性自建房在建工程、校园等安全隐患排查,开展联合检查监督8次,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54次,安全知识教育宣传14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全镇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信访安全形势整体平稳。集中开展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摸排辖区内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严格落实重大纠纷领导包案制,排查矛盾纠纷116件,成功化解74起,持续关注42起,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6件,回复65件,正在办理1件。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安保工作任务。社会治理有力有效。扎实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和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捣毁一赌博窝点,抓获嫌疑人员13人,缴获赌资37余万元。通过强化执法打击、加强机制保障、广泛宣传动员、全面跟踪管理等措施抓实禁毒工作,破获“9·02”重特大运输毒品案,缴获毒品16.61公斤,抓获嫌疑人2人。现有吸毒人员同比去年下降28.7%,戒断巩固人数同比去年上升9.5%,实现吸毒人员“零新增”。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扎实开展“八五”普法,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推进“法律明白人”及“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10个村委会完成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松树寨村委会荣获第五批“德宏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一年来,我们坚持忠诚担当,在政府自身建设上得到了有效加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清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一是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立场更加坚定、意识更加牢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和镇党委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要求,坚决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2件、政协委员提案1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全面推进清廉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省委、州委、市委关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各项要求,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营造激情干事、干净做人,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浓厚工作氛围,对2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告诫提醒,对16名作风散漫的干部职工及不认真履职的村组干部进行约谈,为高水平建设“五个示范市”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武装部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经济发展办公室、村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中心、重大项目办公室、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广播电视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其中村建环卫办的垃圾车未配置到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9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35,137,549.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20,478.03元,占总收入的92.2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17,071.61元,占总收入的7.7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017,161.29元,下降35.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847,099元,下降36.7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70,062.29元,下降5.89%。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涉农扶贫资金、抗震房等项目减少及征地工作经费减少,导致本年度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35,363,386.09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4,854.48元,占总支出的48.4%;项目支出18,248,531.61元,占总支出的51.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626,468.33元,下降35.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20,763.57元,下降28.5%;项目支出减少12,805,704.76元,下降41.2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今年减少涉农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等重大项目安排,所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14,854.4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820,745.52元,下降28.49%,主要原因:因疫情相关的工作支出减少,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日常运转支出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54,115.13元,占基本支出的94.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0,739.35元,占基本支出的5.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48,531.61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805,668.39元,下降41.23%,主要原因:今年减少涉农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等重大项目安排,所以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芒市镇回贤村拱岗搬迁点产业提质增效项目专项资金416,000.00元,下芒排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缺口专项资金300,000.00元,芒市镇回贤村拱岗搬迁点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80,000.00元,上海对口帮扶芒市芒市镇中东村肉牛养殖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6,650,000.00元,芒市镇象滚塘等9个村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300,000.00元,芒市镇冬春救灾补助资金308,500.00元,芒市镇中东村上发电厂村民小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元,拉怀村民委员会洞坎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专项资金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70,478.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1%。与上年相比减少17,165,699元,下降34.93%,主要原因:公用经费缩减、村组办公经费未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61,39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村委会干部工资发放、办公费、办公大楼房租费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9,1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及单位水电费、劳务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9,68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4.卫生健康(类)支出3,044,15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卡点民兵误工补助;
5.城乡社区(类)支出657,7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村建办人员工资、办公费、劳务费;
6.农林水(类)支出14,320,1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9%。主要用于农服中心人员工资、工会经费、回贤村拱岗搬迁点产业提质增效、下芒排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上海对口帮扶芒市芒市镇中东村肉牛养殖产业发展等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729,6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8,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2,044.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44,658.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2.6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026.0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2,044.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44,6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02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6%。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上半年公车未配置到位,使用租赁车辆,燃油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4,663.86元,增长28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44,658.8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7,789.94元,下降8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05.00元,下降85.96%。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车老化严重,为保障在职人员出行安全,经向市公车办审批,购买2辆公务用车,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公车老化严重,为保障在职人员出行安全,经向市公车办审批,购买2辆公务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征地拆迁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残联调研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8,840.35元,比上年减少2,391,042.63元,下降76.64%,主要原因:因疫情相关的工作支出减少,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日常运转支出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7,941,846.09元,其中,流动资产29,603,890.81元,固定资产3,730,757.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597,191.05元,无形资产10,00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6,753.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897,257.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42,5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7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64,4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3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12,54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8,686,50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3个,良0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101111
[附件: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1042525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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