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401000
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镇政府团结带领全镇各族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坚定的信心和非凡的勇气,保持战略定力、精准研判形势、用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奋力攻坚克难,全力推进芒海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边境安全持续稳固,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了芒海贡献。
1.坚持筑牢边境疫情防控坚固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第十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和“新十条”要求。适时调整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疫情防控科学性、精准性。强边固防联防联控指挥中心“中枢作用”不断突显,“人防、物防、技防”有机融合的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全面构筑。镇、村、组三级段长认真履职,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夜间巡逻、防汛减灾等工作,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2.坚持兜住返贫致贫底线,多渠道促进群众增收。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进一步压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责任,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持续跟进脱贫人口收支变动,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有序落实。对全镇“三类人员”全面走访摸排,扎实开展“户户增收”行动,确保群众收入稳定增长。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等上级政策扶持补助资金。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现代化幸福村项目,赖南拱抗、吕尹南育河基础设施项目及赖南一组蔬菜育苗科研大棚、芒海村冷链烘干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产业强链补链延链不断加强。
3.坚持农业产业优先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紧紧围绕“增民收、保民生、兴芒海”目标,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传统产业不断巩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全镇农作物播种面积达4.05万亩,产量1.7万吨,同比增长21.42%,实现农业总产值7872.96万元。大小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5万余亩,产量5130吨,同比增长8.31%,产值1368.5万元。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完成辣椒种植2300亩,产量2275吨,产值1592.5万元;烤烟种植2000亩,产量270吨,产值824.36万元;坚果种植面积6006亩,产量166.7吨,产值150.03万元;茶叶种植面积3075亩,产量100.3吨,产值401.5万元;核桃种植面积7671亩,产量178.5吨。畜牧业发展势头良好,全镇生猪存栏5099头,牛存栏1100头,羊存栏766只,家禽存栏1.9万余只,养殖中蜂产蜜3.5吨,全年肉蛋总产665.7吨,渔牧业总产值2524.97万元。林业工作稳步推进,完成天然林停伐、公益林资金补偿及信息登记,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79份,采伐蓄积6784立方米,出材量5130.6立方米,完成义务植树3.9万株,社会造林656亩,幼林成林抚育5745亩,全镇公益林面积达3.9万亩,天然林面积达42.1万亩。扶持4个民营企业(合作社)调整产业结构,带动800余户农户增收,解决疫情下2000余人就业问题,依托冷链物流项目,利用冷冻、烘干等技术,延长辣椒产业链,实现农产品到商品转变,扎实开展农技培训。全年组织召开农业适用技术培训18场次,受益群众2100余人次。
4.坚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绿美乡村建设有力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惠普的民生福祉”意识,下大力气保护芒海的绿水青山。坚决守住生态红线,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全力完成复耕复种和粮食生产任务,加强巡查管控,完成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整治清理。认真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完成省级即时监测图斑核实,加大营林造林力度,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全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有序开展“河湖长清河”、“清四乱”行动,组织群众清除河道杂草、垃圾、淤泥等河道行河泄洪能力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和“红黑榜”制度,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大扫除活动,村庄环境基本保持干净整洁,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村组公厕实现全覆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5.坚持保障民生不动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惠民生、暖民心,统筹做好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民生改善工作,社会事业发展进步明显。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以校园安全为根本要求,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努力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和国防教育示范校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检查,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政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全面做好全镇种粮农民农田保险、勘查、理赔工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13.4万元,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2.95万元,兑付农机购机补贴4.74元,发放低保救助金、临时救助金和冬春救助金394户169万元,真正做到临时救助“应救尽救”,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完成103.0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完成95.37%;年度养老认证率100%。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发展,开展健康宣传、健康知识培训,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6.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铸牢社会发展之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这一目标,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三·三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化解调处矛盾纠纷,耐心细致做好信访工作。持续推进禁毒工作走深走实,开展禁毒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始终坚持对吸毒、藏毒、运毒、贩毒“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保持打击跨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组织召开法治宣传暨警示教育大会,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有效维护边境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加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反邪教摸排并对辖区内宗教场所开展检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3个村委会被州委、州政府命名为“第五批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年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有效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发动镇、村干部加强地质灾害相关政策宣传,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实现24个小组全覆盖,对辖区林地排查安全隐患,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7.坚持以高效履职为宗旨,持续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镇政府执政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为民、务实、清廉牢记于心、付诸于行。扎实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民主决策、项目管理、财务监管、政府采购等规范有序。强化干部作风改进,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厉行勤俭节约,严控成本开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及站办所,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边防委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林业站。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32,516,171.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13,228.23元,占总收入的99.3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2,942.78元,占总收入的0.6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18,061.25元,下降8.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87,420.36元,下降5.2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230,640.89元,下降85.84%。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减少了新冠疫情防控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32,489,467.13元。其中:基本支出7,956,005.04元,占总支出的24.49%;项目支出24,533,462.09元,占总支出的75.5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35,034.98元,下降9.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04,958.89元,下降20.13%;项目支出减少1,430,076.09元,下降5.51%;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工资等福利待遇支出减少,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56,005.0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4,958.89元,下降20.13%,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厉行节约控制成本。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46,435.28元,占基本支出的91.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9,569.76元,占基本支出的8.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533,462.0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30,076.09元,下降5.51%,主要原因:用于疫情防控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芒海镇芒海村委会冷链物流建设项目3,007,280元;芒海镇坚果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3,265,920元;芒海镇赖南村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1,936,700元;芒海镇吕尹村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1,298,500元;芒海镇芒海村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项目4,01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58,473.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8%。与上年相比减少2,034,082.6元,下降5.9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及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29,629.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群众文化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1,30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缴纳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及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5,801,73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4%。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产生伙食、劳务费、电费、办公费、生活补助等;
5.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边境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土地整治等;
6.农林水(类)支出19,921,07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乡村振兴项目的支出;
7.交通运输(类)支出11,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301,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0,7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消防员生活补助、冬春救助、地质灾害防治、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厉行节俭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5,337.49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5,337.49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厉行节俭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政府开展日常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未支付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334.95元,比上年减少416,089.82元,下降45.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3,213,824.63元,其中,流动资产12,723,146.47元,固定资产3,191,202.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287,866元,无形资产11,61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97,859.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5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42,476.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09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31,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81.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34,566.9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9,180,00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3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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