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558    作者: 日期: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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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对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4.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计划生育政策,参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开展全市价格认证工作。

7.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工程”等有关具体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地方性粮食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和军粮供应工作。

10.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市场价格,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市区域之间粮食的购销和调剂;协调省、州、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救灾救济和贫困地区、缺粮地区的粮食协调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建立粮食市场应急预报预警体系。

11.负责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统计调查和报表汇总;负责全市粮食财务、会计核算、审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全市粮食行业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承办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党建引领,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一是按照强化“一条主线”,突出“三大重点”,聚焦“形、实、魂”,打造过硬过实机关党组织。今年来,按时开展局总支、老干、发改局党支部班子换届工作,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党建引领发改中心工作走深走实。

2.狠抓经济调度出成果,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0.02亿元,同比增长3.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7.31亿元,增长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2.2亿元,下降1.5%;外贸进出口总额10.29亿元,增长10.02%。

3.狠抓项目建设取成效,投资带动发展势头强劲。一是开展项目提质增效活动,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确保全市投资实现早加速、高增长。二是加大项目协调服务力度。

4.狠抓项目包装上规模,保障项目落地顺利实施。一是高位推进项目包装。领导亲自部署2022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工作,压实各方责任,提升申报成功率。二是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经与省、州发改部门对接,目前已上报项目37个,总投资16.58亿元,拟申请资金9.91亿元。

5.狠抓营商环境破瓶颈,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政策规定,中心组学习2次、“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1次,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二是优化办理流程,实现便民服务“一网通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管理股、综合计划股、投资管理股、农村经济发展股、地区发展股、社会发展股、基础产业股、能源管理股、物价管理股、粮食流通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芒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芒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5,516,294.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55,634.53元,占总收入的86.7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60,660元,占总收入的13.2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73,279.68元,下降4.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10,139.68元,下降16.7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936,860元,增长1,564.51%。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2022年公用经费减少,项目业务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5,579,851.62元。其中:基本支出5,666,186.23元,占总支出的36.37%;项目支出9,913,665.39元,占总支出的63.6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85,892.59元,下降4.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49,956.87元,下降8.85%;项目支出减少135,935.72元,下降1.3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2022年公用经费减少,项目业务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66,186.2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9,956.87元,下降8.85%,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88,173.29元,占基本支出的82.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8,012.94元,占基本支出的17.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13,665.3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5,935.72元,下降1.35%,主要原因:市级资金紧张,项目业务费用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228,791.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芒市体育公园、空港经济、项目集中开工等前期费用,扶少、兴边、农村公路项目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72,177.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77%。与上年相比减少3,593,596.68元,下降22.65%,主要原因:市级资金紧张,公用经费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10,19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1%。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6,68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行政人员各类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5,539,60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4%。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费用及医疗项目;

4.节能环保(类)支出1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支付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5.农林水(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三台山乡帮弄村民小组至允欠村委会道路资金;

6.住房保障(类)支出242,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62,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粮食相关补助资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轩岗乡团坡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9.其他(类)支出520,7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扶少、兴边项目工程款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00.00元,支出决算为21,146.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444.9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0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1.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0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00.00元,支出决算为21,146.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444.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3%。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车辆老化,处于待报废状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因疫情防控尚未完全放开,上级检查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89.53元,增长1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34.47元,下降1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24元,增长113.39%。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实际运行只有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因疫情有所缓解,上级监督检查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项目督查、粮食调查、农本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能源项目督导8人、中医药健康养身服务项目调研5人、城建领域项目调研7人、国有粮食企业隐形平台调研9人、新能源电网规划调研11人、2022年上半年能源固定资产督导9人、新能源项目督导7人、政法中央预算内项目调研8人、宏观经济研究调研6人、省级救灾物资大清查15人、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督导12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012.94元,比上年减少86,543.22元,下降8.13%,主要原因:单位受疫情影响,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办公用品、水费、邮电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44,592,123.06元,其中,流动资产109,250,160.02元,固定资产3,519,420.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0,090,321.21元,无形资产1,100,001元,其他资产632,22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425,719.37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4,329.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5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3,671.9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17,88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3,401,50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2个,良1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101111

 [附件: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1011030833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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