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2624    作者: 日期:2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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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办发〔2019〕32号),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6.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建设股、工程质量监督股、村镇股、风景园林管理所、市政建设管理所、路灯管理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3年我局计划包装老旧小区改造、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城市排水防涝等一批城市建设项目。

2.全力推进芒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城区雨污分流等项目建设工作;加快丁字路、断头路的道路建设、继续推进东南片区道路、目瑙纵歌路丙门段、河东路水上公园段等道路建设。

3.对照新版《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逐项梳理国家园林城市复检所需材料,并进行主报件、遥感与测评报告、城市体检报告、各种规划、示范项目等材料的编制。

4.加快推进绿美城市建设,严格按照省、州、市绿美城市建设方案及相关规划,积极组织推进绿美城市项目落地建设。加强本地园林绿化树种、鲜花等的培育工作,加大绿化精细养护,打造层次分明、亮点突出的特色花城景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80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2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5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57.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4870.61万元对比增加486.64万元,增长9.99%,主要原因: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契税补贴增加5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57.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57.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57.25万元(本级财力5357.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644.10万元对比增加713.15万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非税收入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费300万元,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契税补贴增加5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57.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57.2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87.25万元,与上年1844.10万元对比减少156.85万元,下降8.51%,主要原因:减少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维护费。

项目支出3670万元,与上年2800万元对比增加870万元,增长31.07%,主要原因:支付非税收入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费和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契税补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1.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公用经费。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7.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8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死亡补助。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4.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79.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运转公用支出。

212010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机关服务901.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工作人员工资和运转公用支出。

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367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项目业务费用和公用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1.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687.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2.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96万元,包括办公费35.75万元、水电费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专用材料费8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万元、邮电费15万元、劳务费3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1万元、工会经费18.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1万元,包括离休费15.64万元、生活补助12.87万元。

项目支出3670万元,其中:其他交通费用85万元;专用材料费104万元;租赁费15万元;水电费802.2万元;委托业务费280万元;劳务费730.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5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办公费23.4万元;邮电费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其他车辆购置经费50万元;福利费5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较上年65万元减少50万元,下降76.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40次,预计接待5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60万元减少50万元,下降8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50万元减少5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10万元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减少原因:上年度计划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度不计划购置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6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6个,涉及金额367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2023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10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财政资金安排5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促进芒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度。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工程项目:财政资金安排5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鼓励各类民营企业、新市民、旅居群体,组团购买商品住房,允许给予相应的购房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契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8.46万元,与上年243.73万元对比减少65.27万元,下降26.78%,主要原因分析保障性住房经营权出让市级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没有保障性住房管理维护费。分别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培训费、专业材料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生活补助费、其他社会保证金缴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65954.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3633.35万元,固定资产6310.9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97558.73万元,无形资产14.42万元,公共基础设施148436.9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29.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69.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园林绿化临时工工资及维护费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办发〔2019〕32号)确定的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负责城市行道树、街旁绿地、滨河公园等公共绿地的花木栽培、养护、管理,鲜花生产培育工作,负责指导其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业务。

5.项目实施内容:城市行道树修剪及养护;街旁绿地、道路附属绿地、滨河公园等公共绿地的缺塘补种、提升改造、修剪整形、清除杂草、打药除虫、施肥;鲜花生产培育;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养护。

6.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资金61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园林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提升人居环境行动、爱国卫生运动为工作重点,着力创建“美丽县城”、“国际花园城市”、文明城市为抓手,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以打造芒市特色,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8.项目实施成效:优化芒市人居环境,营造美丽生态宜居的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

项目二:

1.项目名称:路灯电费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办发〔2019〕32号)确定的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负责芒市主城区其辖区主次干道、支路、巷道实施道路绿色路灯照明工程,现芒市路灯共计1.54万盏,对现有路灯、射灯和相关线缆、设备等更换及维护。

5.项目实施内容:芒市城市路灯照明项目涉及主城区97条市政道路及公园、环岛、各重要节点的城市照明日常管护。

6.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资金8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对芒市城区现有路灯进行管理、维护修缮工作,以保证路灯保持较好的运行状态。

8.项目实施成效:使城区路灯照明得到改善,而且降低了综合能耗和成本,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很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大大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对城区及周边居民生活生产及安全问题起到积极作用,增加居民夜间娱乐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大批中小贸易经营商铺将获得良好的发展机会从而带动芒市经济发展。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办发〔2019〕32号)确定的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负责芒市建筑房屋和市政设施普查,城市基础设施业务费,工程设备维护和防空地下室建设,保障性住房管理维护。

5.项目实施内容:芒市建筑房屋和市政设施普查,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程设备维护和防空地下室建设,保障性住房管理维护。

6.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资金47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全市范围内建筑房屋和市政设施约30.06万栋房屋,面积约3228.75万平方米,桥梁59座、103条市政道路、450公里供水管线、2座供水厂房进行普查,工程设备维护和防空地下室建设,保障性住房管理维护人员费用。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对建筑房屋和市政设施普查,确保建筑房屋和市政设施稳固安全,让广大群众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加大保障性住房管理维护,全力推进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工程设备维护和防空地下室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安居乐业,促进芒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历年工程欠款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办发〔2019〕32号)确定的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负责历年人行道、排水管网、芒市城区路灯照明管理及维护修缮,城市行道树、街旁绿地、滨河公园建设,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5.项目实施内容:历年市政人行道修补、调平及更换,车行道路面破损维护,雨水污水管道、检查井、雨水箅子清淤,芒市城区主次干道、支路、巷道实施道路绿色路灯照明工程,对路灯、射灯和相关线缆、设备更换及维修,城市行道树、街旁绿地、滨河公园等公共绿地养护和管理等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6.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资金5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人行道修补、调平及更换约1000㎡,市政道路路面改造约3.3公里,雨水污水管道、检查井、雨水子清淤、城区路灯、射灯和相关线缆、设备更换及维修,城市行道树、街旁绿地、滨河公园等公共绿地养护和管理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对历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确保城市道路通畅,路灯常亮,绿草如茵,让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项目五:

1.项目名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预备费。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办发〔2019〕32号)确定的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市政道路建设,路面改造、整治城市内涝、智慧路灯建设,城市行道树、街旁绿地、天龙街公园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5.项目实施内容:市政道路建设,整治城市内涝、路灯安装建设,公园城市行道树、街旁绿地、天龙街公园建设、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市建设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6.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资金5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市政道路建设13公里,整治城市内涝,芒市大河步行道智慧路灯安装145套,傣族古镇20米规划道路、东南片区2、3、4规划道路路灯安装,公园城市行道树种植、街旁绿地、天龙街公园建设25000㎡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8.项目实施成效:市政道路建设确保城市道路通畅,减缓交通压力;绿化城市环境,营造美丽生态宜居的城市景观;改善路灯照明,降低了综合能耗和成本,通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很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大大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第二部分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市对下转移支付、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部门项目中期规划经费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2、新增资产配置表10、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200111

 [附件: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609521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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