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2022年9月27日在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芒市人民政府
尊敬的岳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报告芒市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2021年度,全市一级国有企业共4户,二级、三级全资及控股企业30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135.4亿元,负债总额为9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7.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2.39%;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99.05%,营业总收入为1.99亿元,营业总成本2.21亿元,营业利润-0.22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02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06.94亿元,负债总额47.89亿元,净资产159.05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185.17亿元占比89.48%,事业单位资产21.77亿元占比10.52%。资产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52.62亿元占比25.43%,固定资产15.62亿元占比7.55%,在建工程102.53亿元占比49.54%,无形资产0.16亿元占比0.08%,公共基础设施36亿元占比17.4%,政府储备物资0.01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1.土地资源:根据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市国土调查总面积290,082.86公顷,其中:国家所有40,436.34公顷,集体所有249,646.52公顷。2.矿产资源:已发现的矿种22种,主要矿产保有储量为:原煤3578.92千吨、铁235千吨、铜3.75千吨、铅20.16千吨、锌26.37千吨、伴生银金属36.62吨、伴生镉金属386.23吨、镍金属31.57千吨、金金属1.47吨、钨矿(WO3)12.9千吨、冶金用石英岩2362千吨、水泥用石灰岩矿石25828.38千吨、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石3670千吨。3.森林、植物及野生动物资源:全市共有国有林地32.59万亩,蓄积量达1596万m3,森林覆盖率68.87%;高等植物257科,2564种,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39种,省级重点保护19种;野生动物258科,1643种,其中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89种;林下药用植物70多种;森林蔬菜215种;森林花卉100多种;林下野生食用菌30多种。4.水资源:全市年平均总产水量31.8亿m3,其中:地表水23.11亿m3,地下水8.69亿m3。有大小河流300多条;全市共建成各类蓄水工程62座,总库容13.29亿m3。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有关情况
2019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芒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共提出的13条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芒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措施、并抓好分项落实。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印发《芒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通过推动全市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优势企业集中,建立国资监管及国企改革等9项制度,调整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国资国企监管及有关改革工作。二是通过完成资产管理职能划转,压实财政、机关事务部门的监管责任及资产使用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通过印发执行《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配置、使用、处置3个配套管理办法,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完善信息录入,盘活发挥国有资产效益等措施,积极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三是积极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建立健全国有资源管理制度,强化部门联动,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资产违法违规案件等措施,认真落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其中涉及增强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产权管理规范化、国有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审议意见,需要常抓不懈、持续发力推进。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积极落实国企三年行动,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一是不断建立完善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芒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9项相关配套改革制度文件。二是不断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完成市建投公司的整合重组及市国投公司的组建工作,按照企业发展定位或方向进行调整布局;稳步推进完成10余户混合所有制公司的组建工作,继续推进市供排水公司的公司制改革及股权划转工作。三是不断调整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消化调整行政事业干部在国企兼职人员,确定7位同志为国企领导人员,兼职人数由50余人减少至18人。四是强化党建引领,积极推动国企党建工作。全面完成国企“党建入章”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企党组织建设,将4个市属国企党支部调整至市财政局党委名下,并成立市国资委党总支部,实现国企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模式。
2.探索国资监管举措,提升国有资产监管质量。一是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新体制。印发《芒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暂行)》等文件,加大企业依法依规自主行使投资等重大事项决策权力,重点对企业决策程序合规、执行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二是不断提升市属国企财务监督水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委托中介机构实施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数据全面、准确反映国企年度经营情况。三是探索推进国企财务预算和绩效考核制度。于2021年底启动市属国企年度财务预算及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任务试编工作,目前正在积极跟踪落实任务完成情况。
3.增强风险忧患意识,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一是梳理形成防范化解风险、经营业绩等重点工作清单,按照“周督促,月调度”、下发提示函等工作机制跟踪落实完成进度情况。通过督促提醒,市城投公司、市园区公司完成了以前年度抵押或连带担保业务的部分反担保措施。二是积极落实中央、省粮食领域专项巡查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市粮油收储公司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1176.61万元、资产管理不善等问题,认真核实后分类制定处置方案,目前往来款挂账及4个粮点已整改完成,其他涉及违规违纪问题已按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市监委处理。三是抓牢抓实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等;与市属国企签订责任书,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进一步提升企业领导人政治素质、领导能力。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资产规范管理。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印发《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配置、使用、处置3个配套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行为。大宗资产处置严格按照拍卖、招投标等公开进场交易方式进行,严厉查处杜绝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合法行为,确保处置收益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办法执行。三是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资产信息录入。按岗位职责合理配置系统权限,做到实物增减与管理系统、会计账务同步动态更新,全面实现资产卡片、线上线下审批并行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2.加强清查盘活,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一是开展资产清查及核实工作。对全市140户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抽取28个单位(资产比例89%)的清查结果进行核查。经清查核实,全市涉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盘盈、盘亏、待报废的单位共113户,增加入账价值1.33亿元,减少核销价值1.06亿元。同时对核清查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督促各单位加强资产条码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二是加大盘活力度,发挥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有偿出让7个小区11437套(间)公租房30年经营权,出让收入8.21亿元全额上缴市级财政,有效缓解了芒市财政压力。
3.积极担当作为,推动减租政策落实落地。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扶持政策措施精神,结合芒市实际印发《关于芒市疫情防控第一批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督促所有国有经营性房产管理单位主动对接承租户,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切实缓解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市场主体的经营困难。2021年共为324户市场主体(中小企业46户,个体工商户27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户)减免9个月房租,减免金额889.75万元;涉及实施国有经营性房屋减免政策单位共30个,其中:行政事业单位24个,国有企业6个。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规范管理。一是为加强河道、采砂、湿地生态保护及环保法制建设等管理工作,先后印发了《芒市城区河道管理办法》《芒市河道采砂规划》及《芒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文件制度。二是推进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重点从“三区三线”统筹、保护优先和保障发展等方面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切实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扎实推进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做好年度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体系,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2.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性资产。一是以“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为目标,推动土地市场平稳运行。2021年全市共批准建设用地面积59.38公顷,供地109.48公顷,出让金收入12.37亿元。二是梳理收集36宗闲置土地项目档案资料,目前已督促7宗动工建设。三是依法依规解决征地拆迁和供地后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做好土地收储及供应工作。四是历年累计流转国有林地49宗面积10.15万亩,其中:天然林9.27万亩,其他用材林、商品林0.88万亩,无国有公益林流转情况。
3.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一是严守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对非法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和查处。二是持续推进“河长清河”“清水行动”、“清四乱”“铁腕清源”行动及芒市城区河道网格化管理,建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森林、湿地及水源地保护利用。全力落实植树造林任务;在国有林区设5个管护站,聘用护林员1246人,加强林区巡护、宣传及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湿地监测及水源地风险排查等工作。四是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2.25亿m3,共收取水资源费1003.28万元。五是积极开展矿山整治修复。
三、存在的问题
(一)提升国资国企监督管理能力缓慢。近年来,虽已不断完善建立国企改革、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但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加之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国资监管工作日益复杂,急需从国有资产管理、投融资风险防范等方面下重功夫,但由于目前国资监管体制不够完善、人员不足、缺乏信息化监管手段,导致国资国企监督管理能力提升缓慢。
(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存在长期无法核销资产、部分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未登记入账、已竣工决算“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等问题,但由于遗留时间过长等原因,整改规范工作困难较大。二是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三是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资产内控制度不健全,对资产使用过程的管理责任意识不强。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一是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不够清,管理部门分散,尚未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二是湿地、自然保护地补偿机制不健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资金投入少,相关工作推进困难。三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力度不够,立案查处矿产品价值难以认定,责任追究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扎实推进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文件制度,督促资产使用管理单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财政、机关事务等部门的监管责任,构建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管理体系。三是逐步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各项管理工作。采取“清单式”资产核查模式,集中治理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重点督促相关单位将公共基础设施资产进行登记入账,清理未转固已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二是压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产权及有偿使用制度。三是在保障运转和各项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对经营性资产及低效使用资产持续开展盘活处置工作,并积极对共建保障性住房资产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三)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一是不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意识,重视培养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优秀工作者,切实提高国企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二是不断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推行职业经理人、经营业绩考核、市场化薪酬分配及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激发国企活力。三是坚持市场导向原则,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指导企业加快市场化进程。
在下步工作中,芒市人民政府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法和措施不断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切实落实好国有资产监管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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