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浏览量:3181    作者: 日期:2023/2/18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修订内容

商品和服务支出需要的原始凭证及其附件。

1.报销差旅费:增加各乡镇、农场社区应当按照《芒市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在市级到乡镇下乡规定的限额标准内,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内的交通费标准。

2.增加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报销。

3.删除报销误餐费。

三、其他说明

《芒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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