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4604    作者: 日期:2022/10/21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1000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2.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医疗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落实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督促两定机构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医用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项目和支付标准。5.落实药、医用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和调整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执行情况。6.组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出、转入接续制度。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9.职能转变。芒市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0.完成与芒市卫健局、芒市民政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和衔接。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参保覆盖面


1)参保情况。2021年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73901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29753人,较去年29803人减少50人,降低0.17%;参加生育保险18884人,较去年19620人减少736人,降低3.75%;城乡居民参保344148人,较去年336676人增加2243人,增长0.65%。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2)医保待遇享受人次及统筹基金支出情况。2021年全市城镇职工享受医保待遇人次216336人次,医保统筹支付5532万元,其中:普通门诊就诊183214人次,较去年145923人次增加37291人次,增长25.55%;门诊统筹支付8万元,个人账户支付2308万元;门诊慢特病就诊25234人次,较去年26153人次减少919人次,降低3.51%,慢特病统筹支出596万元,较去年统筹支付468.23万元增加127.77万元,增长27.29%。住院7888人次,较去年8405人减少517人次,降低6.15%,住院统筹支付4936万元,较去年5141.09万元减少205.09万元,降低4%


3)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情况:2021年享受生育保险766人次,较去年853人次减少87人次,降低10.12%;生育保险待遇支出222.62万元,较去年273万元减少50.38万元,降低18.4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待遇享受情况: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支付各项待遇23297万元,其中普通门诊统筹1184353人次,较去年1220882人次减少36529人次,降低3%,门诊统筹支付2378万元,较去年2461.86万元减少83.86万元,降低3.41%;门诊慢特病就诊46964人次,较去年42826人次增加4138人次,增长9.66%,统筹支付838万元,较去年547.23万元增加290.77万元,增长53.13%;住院统筹62804人次,较去年67814人次减少5010人次,降低7.39%,统筹支付20081万元,较去年20221.62万元减少140.62万元,降低0.70%


2.强力推进基金监管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覆盖式检查,扣回不合理扣款47.58万元。二是推进医保系统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按照州医疗保障局规定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新一年度协议维护工作,对其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的试行动态管理。三是认真做好新增两定医药机构及信息变更的申报认定工作。四是在全市范围内线上、线下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3.持续推进医保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一是严格落实建档立卡户人员待遇。20211-10月普通门诊84063人次,医保报销169.55万元;特慢病门诊2466人次,医保报销32.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4833人次,医保报销1599.08万元,大病保险理赔123.70万元,医疗救助120.01万元,政府兜底保障191.73万元,实际报销比率达90%。二是及时为建档立卡户人员办理参保助缴。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539人,2021年芒市财政资助参保资金451.67万元,参保率100%。三是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组织专人核查乡镇参保数据,及时反馈乡镇,助力乡村振兴。四是继续加强联系帮扶挂钩村,定期走访联系村贫困户,及时帮助联系村协调解决困难。


4.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按照《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德财社【2020116号),芒市新冠肺炎疫苗接种539316人次,及时拨付接种费用431.45万元。二是参与市疫情指挥部做好集中隔离点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好隔离点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处理、服务、解决好隔离人员的需求,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数据信息畅通无误,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5.推进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平台采购占药品采购总金额呈逐年增长趋势,药品的供应和紧缺药的采购都有了更好的保障,药品价格和费用都有一定幅度下降,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目前,我市国家、省级、市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推进,完善了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机制,严格按照省确认采购量,完成采购任务,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6.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


一是大力推广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发放宣传海报展架、海报等方式,指导乡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开通扫医保码支付,全力引导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推动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和应用工作。截至2021年底,我市共激活人数255732人,激活率为68.87%,排名全州第一。二是督导芒市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智慧医保”应用建设并及时协助解决系统应用上线的困难,目前全市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已于1110日正式上线运行。


7.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工作


坚持把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努力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意识。通过支部书记上党课和集中学习,听取专题报告会,在班子成员中开展党规党纪和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增强纪律执行力。组织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护航之道》、《开尔行贿记》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守纪律守规矩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永守不可逾越的制度红线,弘扬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干部职工廉洁过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医保讲堂”,坚持开展党的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督促干部职工坚持使用“学习强国”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关心关注疫情防控等相关舆情动态,不信谣不传谣。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及时更新党务政务公开栏,严格清理和管理微信、QQ工作群,确保各类工作群规范使用。


9.抓好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传达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史”这个主题,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和开展专题活动等形式,重点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促进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有新提升,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参保患者研究解决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切实为参保患者解决实际问题。针对老百姓对医保政策不够了解和熟知的情况,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和义诊等志愿服务活动,让老百姓熟悉医保政策,为参保群众提供政策方面的帮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共核定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使用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较上年增加1人,变动原因:2021年市内调入参公1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14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0.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13994.4万元对比减少10854.32万元,下降77.5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划拨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支付自行缴纳;二是由于财政困难,2021年财政未能在年度内全额配套其他职工医疗保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14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44万元,占总支出的8.1%;项目支出2885.64万元,占总支出的9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3994.4万元对比减少10854.32万元,下降77.56%。主要原因: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划拨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支付自行缴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医疗保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44万元。与上年7731.35万元对比减少7476.91万元,下降96.71%,主要原因: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划拨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支付自行缴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2.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医疗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5.64万元。与上年6263.05万元对比减少3377.41万元,下降53.9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划拨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支付自行缴纳;二是由于财政困难,2021年财政未能在年度内全额配套其他职工医疗保险。


具体项目开支如:2021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82.03万元,项目开展后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实际报账比例达到政策规定比例,有效减轻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负担;2021年市级配套建档立卡助缴城乡医疗保险项目支出189.7万元,项目开展后对全市已脱贫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文件分比例得到财政助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9%。与上年13909.4万元对比减少10851.35万元,下降78.01%,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划拨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支付自行缴纳;二是由于财政困难,2021年财政未能在年度内全额配套其他职工医疗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02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及全市职工医疗保障单位部分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医疗救助及兜底保障财政配套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1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做到无公函不接待,同城交流检查不接待,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1万元,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5万元,与上年17.59万元对比增加14.16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开展政府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芒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22.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9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4.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2.89

103.99

18.3

0

0

0

18.3

0

0

0.6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2个,评价金额271.73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2个,良0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82.03万元,较上一年85万元减少2.97万元,下降3.49%。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2021年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1111

 [附件: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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