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起草机关事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2、负责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推进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3、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相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对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接待方案,负责来芒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领导以及因工作关系到芒市调研、指导工作的副处级以上领导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含纪委监委)派出赴芒市开展专项工作的工作组的有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含纪委监委)邀请到芒市考察指导工作的国内外客人的有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友邻县市、友好城市和市直机关邀请到芒市指导工作的老领导、专家学者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重要外来投资和经济合作团体赴芒市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邀请的大型采访团的服务接待工作;承办商务、民族节庆的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市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公务接待工作。
5、按规定制定市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管理市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
6、按规定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负责市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
7、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核和监管;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8、负责市级领导周转房住房项目的审核、使用和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市级领导周转房管理、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四级机关行政办公区和环境保障工作。
9、负责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住房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11、负责制定涉改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芒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参与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党建工作领导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对全年党建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二是抓好自身建设,积极促进支部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三是狠抓支部建设,完善党支部工作职责、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实现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
2.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抓廉政建设。局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议事部署;二是抓干部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引导干部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三是抓好干部监督,严格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狠抓工作纪律、会议纪律、日常考勤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四是完善制度建设,抓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监督。
3.强化理论武装,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长期根本任务,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网络。切实强化政治担当,顺应网络信息化时代的新要求,坚决抵制、批驳各种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在网络空间的渗透和传播,始终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切实将党管意识形态、党管网络原则落到实处。、
4.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廉洁节俭保障公务活动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提高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节约高效保障公务活动开展。加强同公务接待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圆满完成接待任务;二是加强重大活动保障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节俭务实、安全高效做好重要活动的服务工作。加强服务保障协调联动,形成统一牵头、多方协作、全程监管的工作机制;三是接待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实现保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四是继续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接待工作流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体系,明确工作纪律、工作职责,规范接待工作流程、接待标准,以实现从经验型的管理转变为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
5.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力保障公务出行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依托“全省一张网平台”,管好用好平台中心37辆公务用车。加强对全市各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每月月初,将上月的公车运行情况形成报告,要求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单位进行整改;二是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管理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六个不得”“八个不准”;加油、修理、保险、定点租车等实行财政统一招标;三是严把平台车辆的维修关,严格实行车辆报修制度,一车一账,严格按程序对公务用车进行检修,保障车辆运行安全。做到安全高效运行;四是搭建社会租赁平台。上年度通过公开招标,已确定进杰、宝骏、宏溢、德宏交通运输4家公务用车定点租赁企业。
6.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承担27家党政机关财务核算工作,其中市委口14家,市政府13家。主要完成27家单位的财务日常核算、工资发放和审核、经费支出和转账的报销核算工作;其次是根据财务有关规定,做好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7.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保障办公需求
一是完成制定《芒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芒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制度》、芒市机关办公用房调配制度、流程及办事指南;二是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及权属登记情况,进一步做好全市的办公用房资产档案,并科学严格地录入国家党政资产系统,健全好全市的办公用房档案;三是完成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等15家单位的办公用房调配保障工作;四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大院办公楼修缮、道路维护等工作,优化办公环境。
8.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促进绿色发展
一是做好全市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二是定期不定期开展好宣传活动。开展绿色文化宣传,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三是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并确定节约型机关建设规划目标。四是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倡导全市各级各类机关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精神。
9.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管理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抓廉政建设。局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议事部署;二是抓干部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着力引导干部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三是抓好干部监督,严格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狠抓工作纪律、会议纪律、日常考勤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四是完善制度建设,抓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监督。
10.做好机关后勤服务,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强化管理,提高会务服务水平。对市政府综合楼四楼视频会议室调音台、话筒、空调等硬件设施进行更换,严格按规定高效完成会场布置、卫生、音响、视频调试、茶水等会务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了市委、市政府各项会议的顺利召开;二是加强大院内安保、保洁、消防、绿化、反恐等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完成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11.全力保障、积极参与芒市新冠感染防控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全市疫情防控用车保障;二是安排同志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的转运工作;三是深入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慰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组织干部轮流进驻社区开展防疫宣传、小区消毒、人员摸排、出入登记等工作和到勐戛白露花垭口参与执勤点值守巡逻工作;四是加强市委、市政府大院疫情防控管理。在市委、市政府大门口安排专人负责对大院公职人员、家属区人员以及外来办事人员出入统一管理,严格把关体温检测,认真执行出入扫码“云南健康码”;积极开展大院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车辆数)。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76.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6.0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22万元,占总收入的0.03%。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611.05万元,增加165.02万元,增长27.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州疫情形势严峻,财政追加疫情防控资金;二是增加项目芒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建设及2018年市青工楼、市委办公楼、市委综合楼维修费专项经费;三是经费政策性调资等。
2021年其他收入0.22万元,主要是收到工会退回工作经费。比2020年2.11万元减少1.89万元,下降89.57%,下降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属偶发性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7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15万元,占总支出的52.92%;项目支出365.78万元,占总支出的47.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支出613.72万元增加163.2万元,增长26.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追加疫情防控资金;二是增加项目芒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建设及2018年市青工楼、市委办公楼、市委综合楼维修费专项经费;三是经费政策性调资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1.15万元。比2020年551.63万元减少140.48万元,减少25.47%,减少原因办公设备购置开支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2.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5.78万元;比2020年62.08万元增加303.7万元,增长489.21%,增加原因是:一是财政追加疫情防控资金;二是增加项目芒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建设及2018年市青工楼、市委办公楼、市委综合楼维修费专项经费;三是经费政策性调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比2020年611.72万元,增加164.93万元增长26.96%。增加原因是:一是财政追加疫情防控资金;二是增加项目芒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建设及2018年市青工楼、市委办公楼、市委综合楼维修费专项经费;三是经费政策性调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5%。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6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业运行支出661.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70万元(疫情防控工作开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5.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4万元,完成预算的27.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14万元,完成预算的34.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7.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接待方面压缩了接待次数、陪同就餐人员,公务接待一律不允许饮酒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80.58万元,下降3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55万元,下降1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03万元,下降66.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是使用新能源汽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二是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接待方面压缩了接待次数、陪同就餐人员,公务接待一律不允许饮酒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14万元,占75.41%;公务接待费支出30.7万元,占24.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本年度没有购买过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主要用于各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芒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属于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19.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万元,固定资产614.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2.7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6.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6.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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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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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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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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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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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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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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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19.23 |
1.05 |
61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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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3 |
0 |
108.58 |
0 |
0 |
3.3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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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2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0个,评价金额365.78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10个,良0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公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7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201111
[附件: 附件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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