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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公安局主要职能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芒市公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扛过了任务特别重、压力特别大、节奏特别紧的2021年。面对境外疫情防控、缅甸政局、边境管控、维护治安、社会发展等形势持续不断变化出现的新压力、新挑战,芒市公安担起首要政治责任,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聚全警之智、举全警之力,以建党100周年、COP15安保维稳、教育整顿为主线、不负重托,在前所未有的压力下为全市疫情防控、边境维稳、政治保卫等各项工作任务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1.坚持未雨绸缪,以最高站位维护政治安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细化职责举措。三是深化督导落实。
2.坚持把握关键,以最实举措突出重点稳控。一是深化“5+N”情报预警“大研判”。二是深化维稳处突“大反恐”。三是深化重点对象“大管控”。四是深化矛盾纠纷“大联调”。五是深化警卫安保“大防控”。六是深化校园安保“大守护”。七是深化意识形态“大查控”。
3.坚持严密防范,以最强屏障防控疫情输入。一是守好“防控点”,控住风险防扩散。二是拉紧“边境线”,筑牢边境防火墙。三是控好“社会面”,织密织牢防控网。四是全面“查强固”,消除隐患固屏障。五是外延“共防控”,建立内外联防制。六是不断“优预案”,强化演练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4.坚持因势而动,以最大力度实施严打整治。一是以边境治安整治为“牵引”,严打跨境违法犯罪。围绕“枪、恐、毒、赌、诈、绑、逃、私”和妨害国边境管理等9大类重点违法犯罪,全力以赴推进“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妨害国(边)境”等专项行动。二是以禁毒重点整治为“重点”,纵深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严格落实禁毒重点整治30项任务措施,深入开展“净边2021”、“百县千村毒品问题大清除”、“吸毒人员排查现状隐患、加强管控措施、筑牢禁毒屏障”专项行动,深化农村毒品问题专项治理和吸毒人员“三清一收”行动(清库、清零、清隐、收戒),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三是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严打侵财犯罪。
5.坚持严管重罚,以最严要求落实安全监管。一是以治安乱点问题整治为“基本”,持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以公共安全监管为“保障”,确保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6.坚持长治久安,以最快速度推进立体防控建设。按照全省“4.26”会议精神,10月份完成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由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设计、测绘等单位完成了《芒市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方案》。一是不遗余力抢抓技防建设。二是周而复始巩固边境物理隔离栏加固建设。
7.坚持规范执法,以最严程序体现公平正义。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抓住“执法主体、执法过程、执法公开、执法监督、执法责任”五个关键环节,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一是强化案件评查。二是全面提升群众报警求助和窗口管理服务回访工作。把警务回访作为公安执法监督的重要方面,纳入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系,实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构建起多角度、广覆盖、全时空的监督格局。
8.坚持厉兵秣马,以最优队伍推动措施落实。一是刚性原则抓整顿。二是持之以恒抓党建。三是凝心聚力抓队伍。四是突出实战抓执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公安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4人。其中:行政编制4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7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3人。
实有车辆编制38辆,在编实有车辆3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916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49.47万元,占总收入的98.9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0.66万元,占总收入的1.10%。与上年收入18793.69万元对比增加366.44万元,增长1.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8342.28万元增加607.19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基本建设拨款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451.41万元减少240.75万元,下降53.33%,主要原因:上级专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956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9.98万元,占总支出的58.26%;项目支出8166.56万元,占总支出的41.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8719.65万元对比增加846.89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基本建设、疫情防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99.98万元。与上年15220.65万元对比减少3820.67万元,下降25.10%,主要原因:因财政困难,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17.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8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公安局及芒市人民政府看守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66.56万元。与上年3499.00万元对比增加4667.56万元,增长133.40%,主要原因:边境立体化防控物防建设经费支出较大。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是“十三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用于办理各类案支出,2021年芒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芒市公安局圆满完成各类案件侦破工作;三是边境立体化防控物防建设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37.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9%。与上年18341.52万元对比增加695.66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基本建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3%。主要用于芒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1288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办理各种案件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468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2%。主要是办理重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支付的劳务费、办公费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51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全部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5万元,支出决算为57.00万元,完成预算705万元的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88万元,完成预算的8.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0.0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购买公务用车,由于资金未到位原因尚未购置。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3.01万元,下降5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01万元,下降5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88万元,占99.79%;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0.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8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主要用于侦办案件、社会面治安管控、疫情防控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检查、业务指导2批次2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2.82万元,与上年2433.64万元对比减少1130.82万元,下降46.47%,主要原因:因财政困难,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禁毒、安保、维稳、日常巡逻、侦办各类案件日常支出,如办案差旅费支出、侦办各类案件办公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公安局资产总额18209.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51.9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313.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596.23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48.7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19.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595.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0平方米,账面原值6.65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37.0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53项,账面原值273.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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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 定 资 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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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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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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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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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209.99 |
2151.91 |
8313.13 |
3684.78 |
934.46 |
|
3693.89 |
|
7596.23 |
14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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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3.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5.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20个,评价金额8166.50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2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附件: 芒市:政府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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