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3421    作者: 日期:2022/10/14

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201000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办发〔2019〕32号),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6.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1年建设领域主要经济指标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较好

2.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城市面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3.着力提升城市整体风貌。

4.加快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建设。

5.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6.推进洗手设施全配套建设工作。

7.农房抗震改造及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8.加大房地产市场管理力度,房产管理工作日趋规范

9.加大建筑领域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落到实处

10.强化服务,全力推动工作不断发展

11.全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12.压实责任,推进党建工作纵深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74人。

离退休人员9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2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6辆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994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45.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34043.57万元对比增加15901.61万元,增长46.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34043.57万元增加15901.61万元,增长46.71%,主要原因:国家和市委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当年拨入芒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2000元,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3303.70万元,新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00万元等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240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4.09万元,占总支出的6.30%;项目支出39728.52万元,占总支出的93.69%。与上年支出合计25692.16万元对比增加16709.85万元,增长65.04%。主要原因:一是当年新增支付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费853.70万元;二是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主要是当年增支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303.70万元,第二污水处理厂4077.10万元,2018年棚户区改造11191.05万元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4.09万元。与上年2036.25万元对比增加637.84万元,增长31.32%,主要原因:当年新增支付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费853.7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2.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1.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728.52万元。与上年23656.51万元对比增16072.01万元,增长67.94%,主要原因:国家和市委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主要是当年增支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303.70万元,第二污水处理厂4077.10万元,2018年棚户区改造11191.05万元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拨款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结合芒市城区规划实际,科学制定芒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实施建设。截至目前,一是2019年实施的65个小区于2020年12月底已经全部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涉及的6条市政道路于2020年8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累计完成投资10975万元,上级资金下达7371万元,累计拨付资金1436万元。二是2020年实施的39个小区,于2021年3月底完成改造,累计完成投资6812万元,上级资金下达2741万元,下拨我局300万元。三是2021年老旧小区计划实施50个小区,2211户,改造建筑栋数482栋,项目估算总投资13977万元,目前,改造项目上级资金下达1211万元,该项目现已取得可研批复,完成环评备案、初步设计,项目于2021年10月底全部动工建设。2.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城市面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一是全面提升人行道和车行道品质,改善市民出行环境。2021年全面启动城区人行道、车行道提升改造建设,投资1.26亿元,对29条人行道、7条车行道全面实施更新修复。截至目前已完成广腊亮街、斑色路、金塔大街、胞波路、遮安路、文蚌街、丰华路、阿露窝罗路等11条人行道提升改造,完成投资6700万元。二是加快市政道路重大项目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2021年我局重点推进西二环、金塔大街延长线、目瑙纵歌路中段、东南片区等一批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截至目前,西二环一期(阔时路—高速公路北连接线)已全线施工,累计完成投资约6750.37万元,金塔大街延长线、东南片区等道路征地拆迁及建设工作均有序推进。三是全面完善城市雨、污主次管网建设。积极推进芒市大河综合治理、综合管廊、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全力破解城市内涝、污水乱排现象。截至目前,芒市大河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城区6条河道清淤工作和11.9532km污水管网埋设,累计完成金塔大街、胞波路等15条市政道路12.461km污水管道敷设,正在实施师专污水管网埋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建设工作。海绵城市完成1.3平方公里,综合管廊累计完成14.1km主体建设,完成率87.04%。3.着力提升城市整体风貌。为突出城市建筑风格和建筑特色、传承历史文脉,解决城市“空中蜘蛛网”、“牛皮癣”等视觉污染,消除空中坠物安全隐患,2021年我局按照州、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统一设计、统一建材、统一风格的原则,在城区重点街区启动实施筑物外立面更新改造建设。预计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分期实施改造262栋建筑。截至目前,已完成目瑙纵歌路、阔时路、芒市大街等8条道路136栋建筑外立面改造,正在实施阔时路、勐焕路、团结大街等部分建筑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9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14%。与上年19379.76万元对比增加8118.58万元,增长41.89%,主要原因:国家和市委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主要是当年增支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303.70万元,第二污水处理厂4077.10万元,2018年棚户区改造11191.05万元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类)支出1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2.教育(类)支出5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2018-2019年高层次人才入住公租房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人员工资、抚恤金。

4.卫生健康(类)支出379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疫情防控、抵边联防所建设、户育和大湾隔离点建设资金。

5.节能环保(类)支出319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芒市大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项目、城乡路灯节能改造提升项目、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

6.城乡社区(类)支出2043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会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接待费、交通费、抚恤金、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土地补偿、安置补偿、拆迁补偿。

7.农林水(类)支出98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清塘河水库上游村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农村公厕)项目、安居贷贴息。

8.住房保障(类)支出936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9%。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租赁补贴发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

9.其他(类)支出436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9%。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70万元,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预算的15.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的1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3.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人员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因疫情影响,接待相应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7.38万元,下降55.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1万元,下降5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7万元,下降63.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人员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公务用车减少一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万元,占79.1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占20.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有关部门单位到我局开展监督、检查、调研、考察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

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76万元,与上年483.41万元对比增加699.35万元,增长144.67%,主要原因:本年新增支付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费853.7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园林绿化专用材料费及临工工资、路灯电费、其它交通费用、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业务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48124.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905.1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370.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61965.57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4.42万元,其他资产142869.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788.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240.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50.38平方米,账面原值26.9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10项,账面原值270.1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   定  资   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48124.67 

236905.14

6370.17

4697.25

464.88

 

1208.04

 

561965.57

14.42

142869.3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11.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4.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94.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28191.41万元。其中:评结果为优的5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201111 

  [附件: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4104159873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