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5634    作者: 日期:20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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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拟定我市侨务法规、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我市侨务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提供侨务信息;制定我市侨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乡、镇、原芒市华侨农场侨务工作。(2)审核有关部门和地方制订的涉及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有关政策法规;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3)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和反映侨情民意,加强团结、广泛沟通、化解矛盾。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4)研究提出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市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兴办企业服务;归口管理我市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5)统筹、协调我市侨务宣传工作;联系华侨、华人传播媒体、海外教育行政部门、文化社团和海外华文学校;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6)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投资者在我市的合法权益。(7)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及香港、澳门同胞到我市定居的工作。(8)研究制定出我市侨联的工作方针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我市乡、镇侨联工作。(9)研究侨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根据我市实际加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和侨联干部队伍建设。(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干部学习教育,提升整体素质。


2.抓实基层党建工作,推动侨联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


3.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学习贯彻落实。


4.加强为侨服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侨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加强侨界思想政治引领,夯实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6.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7.常态化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8.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4.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6万元。


与上年195.92万元对比,减少20.2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应费用减少;二是2022年市财政局整体缩减业务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4.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4.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47万元(本级财力174.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95.92万元对比,减少21.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应费用减少;二是2022年市财政局整体缩减业务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5.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47万元,与上年195.92万元对比减少21.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应费用减少;二是2022年市财政局整体缩减业务费;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02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侨务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项社会保障缴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7.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0.3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74.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万元,包括办公费5.13万元、印刷费0.7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万元,包括退休人员生活补助0.44万元,退休老党员生活补助0.16万元,驻村生活队员、临时人员生活补助3万元;资本性支出2.77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77万元。


项目支出1.16万元,其中:救灾救济补助资金1.16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6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8.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6万元,较上年0.32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18.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3次,预计接待75人次。


减少原因:因疫情原因,减少各项调研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万元,与上年数0万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预算安排1个项目,项目经费1.16万元,具体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救灾救济项目资金安排1.16万元,该项目开展的绩效目标设置是依照2022年侨界群众救灾救济实际需求,为受灾的侨界群众带去一定救济帮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1.02万元,与上年150.76万元对比,减少9.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资产总额11.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7万元,固定资产5.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无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另文下达的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县对下转移支付、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05-3、政府基金预算支出表0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新增资产配置表10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77100111

 [附件: 180939002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22301262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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