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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职能部门:管辖林区森林刑事案件和森林治安案件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公安基础业务工作,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建立护林网络,改善林区治安和护林防范机制,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林区治安控制能力;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提高辖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同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分子作斗争;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林区治安动态,针对林区治安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或专项整治;预防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从当地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属行政单位正科级机构。大队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刑侦中队4个业务科室。下设郊沿、勐戛、遮放、轩岗4个基层派出所,其中政工监督室、派出所为实职副科级机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主要负责维护全市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指导思路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掌握全市林区治安动态,综合分析、研究、预测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趋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区域性林区专项整治;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保护工作;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1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0.9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421.25万元对比减少10.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部分工作人员调出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减少;办理案件减少,投入的人力物力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10.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0.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0.93万元(本级财力1010.93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40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421.25对比减少10.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部分工作人员调出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减少;办理案件减少,投入的人力物力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10.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93万元,与上年1021.25万元对比增加139.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公安机关一般公用经费调升;项目支出250万元,与上年400万元对比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理案件减少,非税收入安排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163.7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行政运行支出和其他公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51.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68.4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160.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4.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51万元,包括办公费10.06万元、水电费3.5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被装购置费1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邮电费1.63万元;工会经费1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项目支出25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被装购置费10.8万元;差旅费23万元;生活补助20.38万元;办公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大型修缮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2万元;奖励金1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万元,与上年10.5万元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与上年0.5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次,预计接待2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与上年1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10万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批复完成装箱业务9个,下达资金批复250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装备、服装及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办公区域改造修缮费,信息化建设经费,我单位在市财政局对口股室指导下,将所有的预算项目、预算经费,全部编制绩效目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科学设定,确保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51万元,与上年89.72万元对比增加6.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增加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装备、服装及公用经费资金。分别用于包括办公费10.06万元、水电费3.5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被装购置费1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邮电费1.63万元;工会经费1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42万元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478.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9.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64.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13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4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27.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0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63项,账面原值43.5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1.项目名称:业务办案经费项目
2.立项依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4.项目基本概况:紧扣“维护生态和生物、食品、药品安全、构建平安芒市”的总体目标,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聚警心,以深入开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铸警魂,以精准扶贫工作为载体展警风,围绕持续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警务保障建设为主线,忠实履行“绿色卫士”的职能作用。适时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的保护芒市生态和生物、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安全。
5.项目实施内容: 紧扣“维护生态和生物、食品、药品安全、构建平安芒市”的总体目标,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聚警心,以深入开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铸警魂,以精准扶贫工作为载体展警风,围绕持续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警务保障建设为主线,忠实履行“绿色卫士”的职能作用。适时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的保护芒市生态和生物、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安全。
6.资金安排情况:业务办案经费项目资金来源非税收入
7.项目实施计划: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案经费项目2022年1月1日开工,2022年12月31日完工。
8.项目实施成效:森林警察大队将继续保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抓执法办案“主业”不放松,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扬警威:1.全面提高刑事案件办理总数;2.进一步提高森林刑事案件移送起诉率;3.全面提升执法质量;4.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知识产权的安全。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5000111
[附件: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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