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4692    作者: 日期: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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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预算05-2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预算06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对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4.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计划生育政策,参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开展全市价格认证工作。

7.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工程”等有关具体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地方性粮食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和军粮供应工作。

10.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市场价格,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市区域之间粮食的购销和调剂;协调省、州、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救灾救济和贫困地区、缺粮地区的粮食协调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建立粮食市场应急预报预警体系。

11.负责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统计调查和报表汇总;负责全市粮食财务、会计核算、审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全市粮食行业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承办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设12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和2个中心。12个内设机构(股所级)为办公室、财务管理股、综合计划股、投资管理股、农村经济发展股、地区发展股、社会发展股、基础产业股、能源管理股、物价管理股、粮食流通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2个中心为芒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芒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芒市发改局围绕职能职责,积极研判经济发展形势,着力在农业产业培育、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巩固提升贸易产业上下功夫,确保全市经济稳步运行。

1.突出项目建设,全力以赴抓固投

一是咬定目标抓落实,盯准项目抢进度;二是盯紧问题项目,化解问题抓入库;三是强化服务,做实项目推进工作;四是强化培训指导,提高项目纳统;五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做实项目储备。六是积极推进“三同步”,加大集中开工,促项目投资;七是加大供地力度,促项目开工建设。

2.突出项目包装,全力以赴谋发展

把握好国家宏观政策和投资方向。积极向上申请省、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好用活市政府下达的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策划包装一批“潜力大、效益好、带动强”的项目,着力提升地方经济发展能力。积极对纳入芒市“十四五”规划的项目进行打包整合,努力使规划项目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导向。

3.加强经济指标监测工作

继续抓好经济指标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实时监测分析经济指标发展情况,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实地研究解决困难问题。

4.优化营商环境

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积极做好省、州行政审批事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完善服务事项办理指南,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管理,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强化商品价格监管。加强价格监测监控预警,掌握市场价格动态,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扎实开展成本调查监审;继续做好价格认定,提高价格认定工作整体水平。

5.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增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感染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加强疫情防控对于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不断的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的筑强筑牢疫情防控意识。

6.强化党建统领、实现党建业务一体融合

坚持党建对机关各项工作的统领,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鲜明导向,坚持党建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一是以守土尽责促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基层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切实对党建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深入查摆和整改自身在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制度,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着力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加强部机关文化建设,完善机关运行管理各项制度。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十个严禁”等各项纪律规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4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4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42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88.41万元,政府性基金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7.26万元。

与上年4922.96万元对比减少497.29万元,减幅10.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8.41万元较上年922.96增加1365.45万元,受疫情影响,增加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政府性基金2000万元较上年4000万元减少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2000万元为项目前期经费,按照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减少项目前期经费;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37.26万元,上年其他收入未纳入部门财务收入,今年因预算系统改革要求其他收入纳入预算一起核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288.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88.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88.41万元(本级财力2288.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922.96万元对比减少634.55万元,减幅12.8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8.41万元较上年922.96增加1365.45万元,受疫情影响,增加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政府性基金2000万元较上年4000万元减少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2000万元为项目前期经费,按照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减少项目前期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25.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28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41万元,与上年922.96万元对比减少216.55万元,减幅23.56%,主要原因为一是单位人员减少4人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相应减少,二是公用经费减少,2021年公用经费为70万元,2022年公用经费为55.8万元,三是特定业务费减少及调整,2021年特定业务费200万元,2022年特定业务费160万元,且物资储备80万元调整到项目支出中;项目支出3582万元,与上年4000万元对比减少418万元,减幅10.45%,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前期经费由上年度的4000万元减少到2000万元;二是新增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1502万元;三是应急物资储备80万元从基本支出中调整到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401 行政运行429.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工会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费用。

201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38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

2010408 物价管理30万元,主要用于物价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办公耗材、油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7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工资、报刊费等费用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失业保险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502万元,主要用于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32.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220101 行政运行3.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耗材、油费、餐费等支出。

22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耗材、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2220511应急物资储备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储备采购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项目前期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706.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48万元包括办公费21.08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6.26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59万元、劳务费16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5.42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其他交通费3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22万元包括离休费29.66万元,生活补助15.56万元;资本性支出4.8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4.8万元。

    项目支出358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购置3502万元;物资储备8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4万元,较上年6.6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0.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9万元,较上年1.6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0.6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12次,预计接待17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95万元,较上年5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较上年5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运行维护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将加强对接州直项目,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加强项目入库,有效形成数据支撑;积极推进“三同步”,加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大集中开工,促项目投资;加大供地力度,促项目开工建设。积极对纳入芒市“十四五”规划的项目进行打包整合,努力使规划项目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导向。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做好“三年行动计划、“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重点民生保障、地方专项债券、补短板增动力”等项目前期工作,用好用活市政府下达的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4.28万元,与上年239.82万元对比减少35.54万元,减幅14.82%,主要原因为单位在职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分别用于办公费21.08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6.26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59万元、劳务费16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5.42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其他交通费3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2453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68.98万元,固定资产351.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722.38万元,无形资产110万元,其他资产81.1万元。与上年27756.7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22.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8万元,其中出租资产598.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8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全市项目前期经费。

2.立项依据:该项目为安排全市各项目单位的前期工作经费无立项依据。

3.项目实施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农场、工业园区等项目实施单位。

4.项目基本概况: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基本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勘察设计等文件编制。

6.资金安排情况: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2022年1月至12月各部门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全面完成前期工作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通过批准,部分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并能争取到中央、省级项目资金。

项目二

1.项目名称:芒市应急救灾物资采购专项。

2.立项依据:芒发改字[2021]26号《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应急物资储备相关制度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

4.项目基本概况: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补充。

5.项目实施内容:采购棉被、帐篷、应急灯、食物等应急物资。

6.资金安排情况:市级财政安排8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计划采购棉被、帐篷、应急灯、食物等应急物资。

8.项目实施成效: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保障能力。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另文下达的项目支出、县对下转移支付、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100111

 [附件: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2022021809404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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