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5274    作者: 日期: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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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预算05-2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预算06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政办发〔2015〕159号)文件精神,芒市乡村振兴局(原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中央、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当好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掌握扶贫现状,制定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扶贫计划,并报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4.管好扶贫项目,实行资金跟项目走,抓好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和实施,保证项目发挥效益。

5.抓好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芒市地区产业发展。

6.开展好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7.动员、协调、组织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工作,协调好上级机关挂钩定点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8.认真做好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做好各乡镇(街道)和农场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上下联系;加强对贫困村、组干部的扶贫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9.联系、协调、指导和监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做好扶贫宣传、信息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芒市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设5个内设机构,股所级。

1.综合股:负责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单位日常工作事物等;

2.项目管理股:根据以上扶贫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立项申报、项目实施、检查监督及资金审核上报等;

3.信贷扶贫开发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信贷扶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审查、检查信贷扶贫项目等;

4.易地扶贫开发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易地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易地扶贫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易地扶贫开发项目,协调迁出方、接收方政府关系及群众思想工作等;

5.社会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扶贫开发方针,负责制定全市社会扶贫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扶贫项目统计、贫困人口、固定资产投资、扶贫规划等工作。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认识,切实扛起巩固拓展衔接工作责任。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学习,主动做好政策动向分析,结合芒市实际,科学严谨制定各类方案。二是做深做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规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项目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是认真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汇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芒市工作推进情况和困难问题,及时化解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切实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时掌握贫困对象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扶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致贫、返贫底线。

2.围绕“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要求,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确保就业人数、公益性岗位、工资收入“三个不减”。二是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加快完善一体化、均等化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实施居民融合工程,加强安置区社区治理,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促进新老居民融合交往,共建美好家园。

3.创新工作思路,持续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一是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二是积极完善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加快农产品初、深加工链,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三是加快农村电商发展,以“电商进农村”建设为突破口,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建立适应市场消费需求变化的稳定产销关系。

4.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早建成群众早受益。一是量化目标,合理分工,采取任务上墙、目标上墙、责任上墙、进度上墙等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二是靠前指挥,统筹推进,在一线化解问题,切实以“抢”的意识、“拼”的勇气和“实”的作风,确保项目按时保质推进。三是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紧盯任务目标,每月以视频连线、实地查看、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项目督查。

5.扎实开展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一是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明确具体工作人员,逐项落实扶贫资产清理、移交、登记、确权、管理管护、处置等各环节工作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机制。二是各行业牵头部门要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分类清单,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资产核查对账工作,核查对账资产涉及的原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资产所在地乡镇、村委会,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核查对账,确保每一项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抓好示范乡、示范村、美丽村庄建设,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整合抵边小康村、重点村薄弱村等项目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在建设中,既要强化乡村的硬件建设,夯实乡村基础设施,弥补乡村短板,让美丽乡村由蓝图变为现实,也要加大乡村的软件建设,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乡村治理能力,要通过打造示范乡、示范村、美丽村庄,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请市委农办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梳理排查,逐年安排上报示范村、美丽村庄名单,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5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9.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75万元。

与上年358.57万元对比增加996.05万元增长277.78%,主要原因将根据芒市部门预算草案要求,2022年部门预算要将财政专户的自有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9.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9.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9.62万元(本级财力379.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58.57万元对比增加21.05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2021年中期乡村振兴局成立,2022年比2021年增加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支出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4.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62万元,与上年358.57万元减少123.95万元下降34.57%,主要原因2022年扶贫工作支出预算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但是2021年扶贫工作支出预算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145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1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乡村振兴局成立,2022年增加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方面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功能科目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支出21.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支出1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130501行政运行功能科目支出18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薪酬支出、单位日常工作运行支出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科目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支出。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功能科目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防致贫返贫各项工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支出16.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34.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2万元包括办公费8.2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万元,均为生活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

项目支出14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万元,上年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0万元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上年4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15次,预计接待57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上年6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上年6万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芒市乡村振兴局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均为重点项目),财政预算安排1120.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即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专项资金项目、小额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和扶贫专项业务费补助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一)致贫返贫风险救助专项资金50万元该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主要是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防致贫返贫等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小额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补助资金975万元该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主要是用于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贷款的呆、坏损失代偿管理等费用支出。

三)扶贫专项业务费补助资金95万元,该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主要是用于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等管理工作的开展

九、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62万元,其中:办公费8.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公务接待1万元、劳务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与上年153.62万元对比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将扶贫专项业务费列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面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984.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7.69万元,固定资产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6.4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另文下达的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县对下转移支付、新增资产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3500111

 [附件: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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