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浏览量:8147    作者: 日期:2022/1/18


一、出台背景

20211231日,出台了《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芒政规〔2021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执行了13年的原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通知》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制定了《配置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规定、明确审批流程及权限。

二、主要内容

《配置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内容。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及适用范围,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进行定义。

第二章 资产配置方式及原则。对资产配置调剂、租用、购置、接受捐赠几种方式进行定义,提出相关要求,明确配置原则。

第三章 资产配置标准。对资产配置标准进行定义,明确相关原则以及配置标准的制定。

第四章 资产配置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接收调剂、捐赠和租用资产的流程以及资产购置相关预算编制程序,明确临时购置资产的申报审批流程。

第五章 监督检查。明确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列明予以通报的情形等。

第六章 附则。明确涉密资产配置按国家有关保密制度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明确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范围;明确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三、其他说明

《配置管理办法》发布日期是2022112日,自202221日起施行。

 [附件: 芒市财政局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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