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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0750    作者: 日期: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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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芒市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省、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严格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规定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按劳动法律、法规促进用人单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加大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用工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德宏工作或定居政策。参与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与芒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芒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共设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

1.办公室2.劳动关系管理股3.政策法规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股4.农民工工作办公室5.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6.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7.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8.劳动保障监察大队9.信息网络管理股

 机关党委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求真务实,团结进取,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研究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一些重大事宜时,都是通过班子和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班子成员先发言,主要领导最后发言表态,做到了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时执行末位表态制。二是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特别是面对人社工作面向人群广、工作体量大的特点,带领干部职工利用节假日和晚上加班,确保了各项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三是强化团队意识。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同时,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在工作中各班子成员主动沟通交流、相互协作、相互补台,切实增强了班子凝聚力,形成了工作合力,构建了人社工作“一盘棋”的格局。

2)加强教育,丰富载体,全面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一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通过干部职工大会、每周一学习例会和各支部党员会议,集中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将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理论学习指导好实际工作的开展。二是开展业务技能大练兵。通过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营造人人学政策、钻政策、练技能、强服务的浓厚氛围,夯实为民服务的业务本领,不断提高人社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三是开展好主题教育。严格按照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通过组织好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州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主题教育中来,确保主题教育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面推动人社行业快速发展

一是就业局势稳定良好。大力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实施以培训促就业等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了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二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社会保险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保障水平稳步提升。2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岗位设置、招聘、考核、晋升、聘用合同等日常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落实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不断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同时,组织成立5个调研小组,深入全市各事业单位和乡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设置及职称评审等专项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畅通渠道接受劳动者投诉、立案,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4)严格规定,转变作风,全面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市人社局将2020年定为的作风整治年,研究制定了《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勤管理制度(试行)》、《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综合考评奖惩办法(试行)》,对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岗位履职、考勤情况等方方面面,如何奖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转变干部的作风问题。二是排查岗位风险。围绕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五种类型,将岗位廉政风险点找实、找准,有针对性地制定并推进防控措施,有效化解廉洁风险。三是开展基金巡查。由基金监督股牵头以日常巡查和专项排查的方式,组成排查小组,到人社局各经办机构开展业务档案、财务档案、工作流程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排查,确保人社系统各类基金运行安全。四是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造成铺张浪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9人)其他人员21人,主要是:勐焕街道社区长期聘用协管员21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

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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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6,86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53.20万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2.95万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收入22,172.79万元相比增加4,653.36万元,增长20.9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三是增加扶贫办拨入上海青区职业培训援助资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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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6,82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3.73万元,占总支出的45.34%;项目支出14,665.21万元,占总支出的54.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2,182.10万元相增加4,646.84万元,增长20.9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事业人员导致支出增加;二是加大对其他扶贫资金支出三是增加统筹外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四是增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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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63.72万元。与上年12,868.71万元减少704.99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去年列入基本支出核算的部分支出本年列入项目支出核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16.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人均办公经费1.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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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65.21万元。与上年9,313.39万元增加5351.82万元,增长57.4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养老保险发放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金收支缺口;二是有3名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支出一次性抚恤费导致支出增加;三是去年列入基本支出核算的部分支出本年列入项目支出核算,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2020年社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财政对企业退休人员补差资金;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财政对企业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20年 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用于稳定就业对企业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一、统筹城乡转移就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良好。一是摸排辖区内企业用工需求,二是加强就业信息发布。三是积极引导群众自主创业。鼓励外出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为创业者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每人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扶持,解决创业者资金周转和扩大经营规模资金不足的问题。2020年,推荐“贷免扶补”扶持创业494人,发放贷款金额7155万元;推荐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10人,发放贷款金额1796万元。四是组织化外出转移就业。2020年,共组织17批次278名农民工乘包机、包车“点对点”输出。五是以技能培训促转移就业。根据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科学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匹配培训资源、分配培训任务、落实培训资金,依托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实施分类培训,以技能促就业。2020年,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178期,累计培训8181人。二、强力推进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一是扩大社会保险参保面。2020年,芒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972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5.74%。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203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7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860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0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775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59%;工伤保险参保3623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3.5%;失业保险参保3054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5%。二是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2020年,共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8472.5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对1004户中小微企业免征7723.87万元;失业保险对765户中小微企业免征309.06万元;工伤保险对823户中小微企业免征229.61万元,对144个项目免征209.98万元。三是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共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909.3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对53户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741.48万元;失业保险对359户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163.4万元;工伤保险对18户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4.42万元。四是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2020年,经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缓缴719.21万元。其中,养老保险缓缴23户717.43万元;工伤保险缓缴1户1.78万元。在享受政策的企业中,对2月份已缴费的企业进行退费513.22万元。其中,其中养老保险退费250户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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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1.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22,142.64万元相比增加4,539.24万元,增长20.5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事业人员导致支出增加;二是加大对其他扶贫资金支出三是增加统筹外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四是增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66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4%。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养老保险缴纳、机构正常运转、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同志生活补助,企业离退休休老干部工资补差、养老保险补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内养老金、退休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业补助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是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用于稳定就业专项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57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技能培训、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扶就业、建档立卡户转移就业补贴、扶贫车间补助、返聘会等支出333.3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1237.3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及统筹内提前退休干部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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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8.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减少接待费支出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2.79万元增加1.86万元,增长6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24比去年1.1万元增加3.14万元,增长285.45%增加的主要原因因车辆老化耗油量大,并结清历年欠账,掊贫攻坚进村入户、抗疫任务重,车辆使用频繁,导致油费及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1万元比去年1.69减少1.28万元,下降75.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减少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占91.18%;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8.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开展云南省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地核查组2次25人;接待上海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赴德宏开展2020年建档立卡人员转移就业工作组1次17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57万元,与上年171.59万元减少25.02万元,下降14.5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正常业务开展等发生的支出。其中:办公费11.88万元、印刷费1.63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1.21万元、邮电费4.95万元、差旅费3.39万元、维修(护)费0.7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劳务费8.74万元、工会经费24.38万元、福利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143.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86万元,固定资产1336.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万元,无形资产3.8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027.74万元。办公楼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3007.53平方米,1027.74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097.7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43.45

38.86

1336.86

1091.67

32.13

213.06

15

3.8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9.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9.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4.3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4.31万元,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0元,故公开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601111


 [附件: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0190932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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