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7298    作者: 日期: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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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民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全市民政事业相关制度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3)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扎实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贯彻执行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5)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6)贯彻执行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定,拟定全市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贯彻执行上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8)贯彻执行上级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9)贯彻执行上级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结合实际拟定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10)贯彻执行上级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贯彻执行上级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彩票发行及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执行上级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民生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规范低保工作。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施保要求,持续推进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建立稳定的低保对象集中动态和按月动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年发放低保金3,782.18万元。其中:农村低保3496户9265人,发放低保3,192.2万元;城市低保731户1103人,发放低保金589.98万元。开展低保动态调整10次,共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276户775人,清退资金17.38万元;新纳入低保保障对象283户926人,资金22.63万元。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县、乡两级审核审批制度,对急难型救助对象实施“先行救助”,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全年累计提供临时救助1637户5400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01.45万元。三是扎实落实特困供养制度。全市共有特困供养对象655664人,发放资金791.22万元。四是扎实开展边民补助工作。夯实守边固边基础,推动形成全市边民生活有保障、守边有动力、发展有支撑的强边固边新局面。2020年发放2019年边民补助资金3,285.23元,涉及20108户76640人。五是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精准衔接。认真落实“兜底保障”职能,及时与扶贫部门比对数据,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保障1504户4291人,占建档立卡人口的16.84%,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对象纳入低保49户150人,占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的96.15%;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临时性困难救助159户43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0.77万元。完成全市“兜底保障”对象统计审核工作,全市共有“兜底保障”对象191户459人。六是扎实履行兜底保障职能。2020年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700元,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始终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截至11月,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农村低保1496户4280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16.79%;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农村低保49户150人,占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96.15%。2020年,按照“四个逐一”走访核对的工作要求,对建档立卡户中未纳入低保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以及边缘户进行逐人逐户走访核对,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下一名贫困群众。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数据比对,最终审定芒市2020年兜底保障户191户459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182户440人、纳入特困供养6户16人、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户3人。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重病患者纳入农村低保177户187人,已脱贫户监测户纳入农村低保73户217人,建档立卡边缘户纳入农村低保46户100人。七是2020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5人次(其中成年人447人次、未成年人8人次)。顺利救助外地籍人员返乡233人(其中购买车票181人,专人专车护送52人)。开展了以流浪乞讨人员服务质量大提升暨“大爱寻亲,温暖回家”6.19开放日活动,活动中,共接待群众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多份,并制作发放了有救助标识、求助电话、“大爱寻亲 温暖回家”宣传标语的围裙、雨伞、购物袋等宣传物品1000余份

2.聚焦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一是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芒市共有农村敬老院3所(芒市中心敬老院、芒市遮放镇敬老院、芒市勐戛敬老院),实有床位330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70人,其中:芒市中心敬老院124人,芒市遮放敬老院18人,芒市勐戛敬老院28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对照《养老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完善敬老院消防设施、住宿楼改造、餐厅、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50余万元。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完成“医养结合”试点建设,截至目前,三所敬老院与辖区内5家医疗服务单位签订了,医养结合服务协议,签约率达100%,医养结合利用率达66.6%。2012年以来,上级共下达芒市养老服务建设项目17个,截至2020年7月,已完成9个,未完成8个,预计2021年12月前可全面完成。目前,芒市正在规划建设芒市法帕社会福利院,主要建设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区、老年公寓、老年人医院三大区域。其中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区已成功申报项目,规划建设床位300张,正在推进建设,预计2021年12月可完工;社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1个(芒市护康托老养老中心),床位100张,入住老人48人;共建成村(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5个,建成床位60张,在建7个,规划建设床位60张,预计2021年12月前,可全面完工。二是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落实留守儿童保护机制强化留守儿童信息系统管理,全市困境儿童在册(信息系统)内享受补助的人员为106人,截至12月累计发放孤儿等困境儿童生活补助1289人次150.36万元。扎实推进基层“儿童之家”建设,全市共建成儿童之家29个,其中2017年接收市关工委移交的“农村留守儿童之家”9个,2019年新建10个;截至2020年11月新建的10个。目前“儿童之家”已正常投入使用,儿童玩具、学习用品、音乐器材等已全部配齐,并根据实际情况,对0-3岁学龄前儿童的玩具等进行了重点调研和落实。三是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补尽补和应退尽退。全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3922人次284.5万元。四是社会福利工作有序开展,1-10月实现福利彩票销售3,766.1万元;五是强化收养管理服务。截至11月办理收养登记21件。

3.聚焦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全面开展“住宅式”墓地、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清理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10月,全市共拆除“活人墓”5757塚,其中自愿拆除活人墓3108塚,兑付“活人墓”自愿拆除奖励资金395.4万元。全市共规划建设12个公益性公墓和1个骨灰堂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2个公益性公墓和1个骨灰堂。芒市中心公益性公墓项目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东北部城郊,芒市镇大湾村委会广相下寨东北835米,规划用地约507.82亩,现已征收规划用地约250亩,计划总投资26,172.44万元(其中:殡仪馆片区88,734,200元;骨灰堂:600万元;墓区投资:16,700万元)。项目自3月28日开工以来,现已建成墓穴1050个(其中:双墓穴180个,单墓穴270个),完成了项目前期的墓前道路透水砖铺设和绿化工作,截至目前投入使用资金1755万元。墓穴定价工作正在积极与市建投公司及发改物价部门对接,计划11月中下旬完成定价后面向社会开放使用。遮放农场公益性公墓位于垦西社区,规划面积14.731亩,预计建设墓穴1429个,目前项目已完成进场道路和场地的平整工作,计划12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那目骨灰堂位于风平镇那目村委会,项目概算投资405.56万元,截至目前已下达州级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项目主体工程现已完成,争取2021年前投入使用。勐戛公益性公墓位于勐戛镇団杏大坪子搬迁点,项目规划面积为110.4亩,征地工作已完成,征地款已拨付,目前林木砍伐手续办理已完成,施工单位正在进行清表工作。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减轻群众负担,认真落实相关丧葬补助政策,以鲜明的利益导向,鼓励引导群众采取生态节地安葬方式。火化区范围内,没有享受国家规定丧葬抚恤政策的城乡居民死亡后,按照规定实行火化后安葬的,给予奖励3000元;非火化区城乡居民死亡后,遗属自愿将死者遗体火化后安葬的,给予奖励4000元。城乡居民死亡火化后,采取节地生态方式安葬的,给予奖励5000元。全年发放火化奖励资金207.18万元,发放节地生态葬奖励资金5万元。二是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高质量完成殡葬工作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芒市结合实际针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国道两旁的坟墓进行了细致的摸排,经统计共有13片墓地需要整改(其中:高速路沿线7片,国道沿线6片),预计需投入资金22.38万元。目前高速公路芒别和南改片区坟墓已种树遮挡完成,龙瑞高速两侧弄弄、跌吓2个村民小组,国道320线两侧坝托、贺勐、南冷、丙午、法破5个村民小组,已种植坚果、木奶果进行遮挡,预计绿植完成后3年左右达到最佳遮挡效果。三是组织开展禁燃禁烧安全文明祭扫劝导工作,从公安、民政、林业和草原、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芒市镇和勐焕街道抽调了42人组成6个劝导和烟花爆竹收缴组,分别对福安园、红木衫、磨石沟等全市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墓地上山祭扫人员进行文明祭扫劝导和烟花爆竹收缴。四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开展。为进一步落实省、州对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发了《芒市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芒办发〔2020〕38号),并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工作推进会,对着力解决全市婚姻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做了统一安排。截至2020年11月份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2114对(7对边民),离婚登记861对(4对边民);补发结婚证件1305本、离婚证件60本。五是扎实推进区划地名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持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和依法稳妥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完成芒市行政区划图二次审图、地名普查档案归档(其中:文书类、业务类3085条、成果类3085条),规范并完成全市11个乡镇8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命名工作。六是救助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开展街头主动宣传救助62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32人次,救助未成年人6人,站外托养医治查无信息流浪精神病患者18人、痴呆傻人员4人,资助流浪未成年人8人。七是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截至2020年11月,芒市在册登记社会组织159家,其中:社会团体112家、民办非企业47家;平台共办理业务162件,其中:成立3件、变更18件、注销3件、年度审核118家。

4.聚焦基层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市11个乡镇、1个街道办、1个农场管委会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各乡镇、街道办和农场管委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部署全市各乡镇、街道办和农场管委会选民登记先期摸底排查工作。二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关于印发<芒市2016-2020年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组发[2020]23号),全面开展任期和离任村“两委”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是积极推进社区治理改革创新。印发了《芒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指导全市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市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实现全覆盖,基层自治基础进一步夯实。稳妥地落实芒市原小乡村聘干部生活补助,2020年,累计发放原小乡村聘干部生活补助2165人次134.26万元。四是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牵头制定了《芒市易地搬迁安置点建立基层组织工作方案》,对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十三五”前搬迁安置点及市政府批准自主搬迁29个安置点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谋划安排。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设立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的组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五是扎实推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抓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共排查核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9条,清零8条,1条移交市公安局、市纪委处理。

5.聚焦党风政风整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

一是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理论武装放在首位,建立“五个一”工作制度(即:每周开展1次业务培训、开展1次警示教育、开展1次政治学习、做1次工作总结、做1次工作计划),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决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贯穿到民政工作全过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忠诚可靠、守纪作为”专题教育及“知纪明规懂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持续提高领导班子勤政廉政能力。三是深化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结合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及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协调补位机制,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一个分工负责、高效协调、互相补台、责权统一的战斗集体。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在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制度规定的同时,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坚持“废改立”原则,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30余项,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打造阳光民政。五是扎实开展作风整治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形成常态,严厉整治上班不务正业、推诿扯皮、慵懒散漫等作风问题,全局呈现出朝气蓬勃的干事创业氛围。

6.聚焦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市夺取疫情防控保卫战胜利贡献力量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根据上级要求,迅速成立了芒市民政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疫情信息收集报送,合理安排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对民政系统发生的疫情情况及时报告,做到防控工作信息日报告、零报告。二是迅速行动,制定方案。根据《芒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民政系统实际,制定了《芒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下属事业单位分别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完善,确保民政系统疫情防控扎实开展。三是结合实际,分类开展结合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分类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号召民政系统全体干部一律戴口罩,防止感染病毒,无事尽量不外出,1月26日前已外出旅游旅行的干部职工随时掌握情况,尚未外出旅行旅游的一律禁止外出。要求局机关、下属站院对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除,消除环境卫生隐患。下属敬老院每天至少进行1次药物喷洒消毒,严防病菌残留滋生;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定时进行体温检测并详细记录,发现病情及时送诊;自1月26日开始,全面禁止集中供养人员外出,谢绝一切来访,对外出回院的集中供养人员指定专门住宿区,进行隔离观察;安排集中供养人员在宿舍进餐,最大限度避免人员集聚。救助管理站对自行来站寻求救助、外站护送、公安护送等新入站人员,进行健康检测,并通过全国救助网核查被救助人员身份信息、来源,入站接受救助后,全面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对不配合接受健康检测的人员及时报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认真指导护康托老养老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托养人员身体状况监测,确保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四是快速反应,及时通报。根据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通过电子政务OA系统、微信工作群等将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各类文件及时转发至下属站院和干部职工手中,涉及重要工作要求的,主要领导安排、部署,确保全体民政干部及时领会把握上级要求,不信谣传谣,维护民政系统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芒市民政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属芒市政府组成部门,设7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局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和慈善股(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社会事务股。是一级核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2.芒市救助管理站,属芒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是一级核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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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917.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7.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6.26万元上涨1.25%,主要原因分析开展全市“活人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愿拆除的,给予一定奖励,预算安排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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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91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58万元,占总支出的14.43%;项目支出7,630.86万元,占总支出的85.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46.73万元,上涨4.0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开展全市“活人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愿拆除的,给予一定奖励,支出也相应增加;二是民政部门上级专项资金加大福彩公益工程投入,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工程资金,陆续收到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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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6.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万元,上涨0.1%,主要原因2020年调入4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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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30.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2.35万元,增长4.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开展全市“活人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愿拆除的,给予一定奖励,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民政部门上级专项资金加大福彩公益工程投入,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工程资金,陆续收到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77.2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的支出。2、社会福利支出899.32万元,主要用于孤儿、老年福利,殡葬改革等社会福利支出。3、残疾人事业284.5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最低生活保障3,592.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临时救助514.3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91.2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支出。7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339.6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津贴8、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42.34万元,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补助,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勐戛敬老院设施改造、敬老院等级评定,发放困难群众火化补助。9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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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5.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1%与上年对比减少14.66万元,下降0.18%。主要原因1.2020年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发放自愿拆除活人墓奖励及火化奖励增加,形成社会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637.58万元,2.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加174.84万元,3.民政管理事务比上年增加195.47万元(支付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工程资金),4.临时救助支出比上年减少1,027.55万元总体增加数额小于减少数,导致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员补助0.16万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0.7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9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9%。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主要用于发放高龄津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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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36万元,支出决算为46.19万元,完成预算的15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56.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2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一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二是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确保支出逐年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1.88万元,增长22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75万元,增长25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7万元,下降70.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付清上年车辆维修费欠款,二是使用年限超长的车辆,总体老化,车况差,故障多,维修费用过高,导致本年度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三是救助管理站购置救助专用车1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82万元,占98.06%;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占1.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13万元,购置车辆1辆。主要是下属单位救助管理站购置救助专用车,用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专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6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含下属三所敬老院,救助管理站在内的共7辆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工作检查、专项工作调研,基层业务工作交流汇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坚持厉行节约,缩减各项办公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芒市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355.82元,其中,流动资产14.18元,固定资产553.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88元,无形资产0.3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4.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2.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87项,账面原值17.5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2020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建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55.82

14.18

553.29

281.56

116.24

0

155.49

0

788

0.35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部门未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401111


  [附件: 芒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2021101310465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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