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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办发〔2019〕32号),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6.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9.根据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编制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人民防空指挥设施建设,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工作。
10.承担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人民防空设施开发利用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指导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负责市级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批,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11.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战时指挥通信、警报报知、情报报知工作;负责平时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通信、警报报知等相关工作;负责通信警报、信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2.负责管理市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资金和国防(人防)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和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3.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基本完成芒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 个社区(城南社区、新村社区、团结社区)65 个小区,共 468 栋住宅2737 户,总建筑面积约 27.74 万㎡,累计完成投资约10975万元;正在实施2020年改造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芒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建设。2020年对芒市大街、团结大街等道路进行管廊的铺设工作,项目累计完成管廊主体建设约5700米,道路恢复完成约1000米。累计完成投资44623万元。
3.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完成了金塔大街、胞波路、白象街、罕相路、农垦路、翡翠路、广腊亮街、文蚌街、德瑞路、德兴路及德福路等14条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敷设8.44km;正在进行仙池路、勇罕街、泰安路等3条道路的污水管网埋设工作。对城区6条河流进行了全面清淤,共清理河道23.02公里。对6条河道进行河道治理和生态护岸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共建设河道污水管网埋设8.4 km;河道护岸建设13.035km。
4.开展污水治理工作。实施了芒市大河流域“铁腕清源”行动城区流域污染整治项目,完善城区6条支流沿河截污管道27.9km;改造沿河居民污水出户管共计625户,完善支路配套污水管网17.7km。生态河道整治长度30.67km。通过对城区河道进行测绘排查共需架设临时截污管8.89公里,需要进行截污污水口和混流口共352个。完成河道架设截污管8.89公里、完成截污污水口和混流口共352个。完成20条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节点113个。实施了芒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261.14万元,完成约6.158公里,正在实施团结大街(阔时路—遮安路段)污水管网建设。实施了南蚌小区污水处理项目,完成环南路段、西二环段、南蚌路段、芒西线及部分南木黑河污水管网建设约6.5公里;污水提升泵站已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上级下达污水管网建设任务为13.44公里,全年完成污水管网建设21.3公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22%,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
5.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铺设燃气管网约10公里,完成投资约260万元。
6.海绵城市建设工作。2020上级下达建设任务2.5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2.52平方公里。
7.实施芒市城市更新及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完成了丰华路、遮安路、斑色路、阿露窝罗路、文蚌街、金塔大街、阔时路、仙池路、广腊亮街、营水路等10条道路的人行道改造提升工作,正在实施阿露窝罗路、金塔大街等道路的提升改造工程。
8.全面推进城市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实施了抗日纪念碑、目瑙纵歌路市水利局、街心花园4D电影院(民族剧院)、目瑙纵歌路客运南站、斑色路百思特大楼、斑色路团结大街路口原芒市百货大楼等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
9.不断完善城市道路路网建设。积极推进芒市城市东南片区5条市政道路、孔雀湖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州廉政教育基地规划道路、河东路延长线、环南路延长线(机场大道至西二环段)、目瑙纵歌路、勐焕路等道路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10.洗手台建设工作。结合芒市实际情况,8大领域新建洗手台共160座,其中:学校29座,医疗机构16座,集贸市场38座,公园广场21座,客运站(码头)2座,旅游景区7座,高速公路服务区7座,室内公共场所40座。2020年建成洗手台366座,累计完成投资约253.736万元。
11.开展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城市绿化树木进行日常巡查、养护工作;完成阔时路下段、环城南路、东南片区1号路泛亚壹城段、菩提街与阔时路交叉口环岛、北入城口节点、机场大道及其沿线、环城东路中央隔离带、芒瑞大道(机场路口至糖厂路口)、田园大道、环湖路西段等进行景观改造提升工作,共种植乔木2600余株、灌木2530余株,种植地被植物约27640平方米;在三棵树环岛至南站、斑色路及斑色路与勇罕街交叉口、菩提街人行道两侧共摆放民族特色花盆约100个;在芒市会堂外安装木花箱110个,种植一品红、彩叶草、天竺葵等。
12.积极做好城市绿地的缺塘补种和苗木更换工作,在芒市街心花园、三棵树环岛、北入城口入城环岛、汽车北站交通环岛、芒市大街中央隔离带等重要景观节点更换鲜花15.3万余株,更换木花盆花卉约3000盆。
13.对机场大道中央绿化带、金孔雀大街小游园、菩提街环岛、环城东路中央绿带、仙池路(金塔大街至滇西抗日纪念碑)段右侧绿化带等地进行提升改造,种植一串红、木春菊、翠芦篱等开花植物。
14.积极做好留白增绿工作。完成了原风平收费站空地、营水路新路与老路中间空地的绿化建设约5800平方米。
15.积极推动芒市城市更新项目——城市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该项目主要包括天龙街公园、电信休闲园、军转办街旁绿地、公务员环岛小区周边绿地、仙池路街旁绿地、城北入口街旁绿地等六块绿地和机场大道、芒市大街、阔时路等地的绿化提升改造。
16.实施芒市城乡路灯节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共计改造节能型LED路灯5414盏,并建立芒市路灯照明信息监管系统,累计投资189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0人。
在编实有车辆15辆。其中留用公务用车1辆,其余14辆为事业专业用车。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4,04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43.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2020年度收入与2019年度收入合计23,713.28万元相比增加10330.29万元,增幅43.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23,704.78万元相比增加10338.79万元,增幅43.61;其他收入与上年8.5万元相比减少8.5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国家、省、州和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了棚户区改造项目、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建设资金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5,69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6.25万元,占总支出的7.93%;项目支出23,656.51万元,占总支出的92.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20年度支出与2019年度支出23,916.15万元相比增加1776.61万元,增幅7.43%。其中:基本支出与2019年4,958.11万元相比,减少2921.86万元,减幅58.93%;项目支出与2019年18,958.04万元相比,增加4698.47万元,增幅24.78%。主要原因是国家、省、州和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了棚户区改造项目、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建设资金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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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6.25万元,与2019年4,958.11万元相比,减少2921.86万元,减幅58.93%,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将原属于我局的职能股室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3.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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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56.51万元。与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58.04万元相比增加4698.47万元,增幅24.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省、州和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了棚户区改造项目、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建设资金拨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完成了金塔大街、胞波路、白象街、罕相路、农垦路、翡翠路、广腊亮街、文蚌街、德瑞路、德兴路及德福路等14条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敷设8.44km;正在进行仙池路、勇罕街、泰安路等3条道路的污水管网埋设工作。对城区6条河流进行了全面清淤,共清理河道23.02公里。对6条河道进行河道治理和生态护岸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共建设河道污水管网埋设8.4 km;河道护岸建设13.035km。共投入资金1610万元。
实施了芒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完成约6.158公里,正在实施团结大街(阔时路—遮安路段)污水管网建设。实施了南蚌小区污水处理项目,完成环南路段、西二环段、南蚌路段、芒西线及部分南木黑河污水管网建设约6.5公里;污水提升泵站已建成投入使用。共投入资金300万元。
实施芒市城乡路灯节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共计改造节能型LED路灯5414盏,并建立芒市路灯照明信息监管系统,共投入资金319万元。
实施芒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市推进试点项目和清塘河水库上游村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投入资金2734.17万元。
实施芒市城市更新及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完成了丰华路、遮安路、斑色路、阿露窝罗路、文蚌街、金塔大街、阔时路、仙池路、广腊亮街、营水路等10条道路的人行道改造提升工作,正在实施阿露窝罗路、金塔大街等道路的提升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市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实施了抗日纪念碑、目瑙纵歌路市水利局、街心花园4D电影院(民族剧院)、目瑙纵歌路客运南站、斑色路百思特大楼、斑色路团结大街路口原芒市百货大楼等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完善城市道路路网建设。积极推进芒市城市东南片区5条市政道路、孔雀湖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州廉政教育基地规划道路、河东路延长线、环南路延长线(机场大道至西二环段)、目瑙纵歌路、勐焕路等道路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结合芒市实际情况8大领域新建洗手台共160座,其中:学校29座,医疗机构16座,集贸市场38座,公园广场21座,客运站(码头)2座,旅游景区7座,高速公路服务区7座,室内公共场所40座。2020年建成洗手台366座。开展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城市绿化树木进行日常巡查、养护工作;完成阔时路下段、环城南路、东南片区1号路泛亚壹城段、菩提街与阔时路交叉口环岛、北入城口节点、机场大道及其沿线、环城东路中央隔离带、芒瑞大道(机场路口至糖厂路口)、田园大道、环湖路西段等进行景观改造提升工作,共种植乔木2600余株、灌木2530余株,种植地被植物约27640平方米;在三棵树环岛至南站、斑色路及斑色路与勇罕街交叉口、菩提街人行道两侧共摆放民族特色花盆约100个;在芒市会堂外安装木花箱110个,种植一品红、彩叶草、天竺葵等。开展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共计投入12544.66万元。
完成芒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租赁补贴发放,共计投入资金6111.68万元。
完成人防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共计投入资金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79.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43%。与上年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8.46万元对比,增加了4471.30万元,增幅29.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4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建设。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人员工资、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495.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4%。主要用于芒市大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项目、城乡路灯节能改造提升项目、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63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会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接待费、交通费、抚恤金、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土地补偿、安置补偿、拆迁补偿。
12.农林水(类)支出1,3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清塘河水库上游村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农村公厕)项目、安居贷贴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2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6%。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租赁补贴发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建设。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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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万元,完成预算的20.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5万元,完成预算的2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20.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人员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83万元,下降46.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5万元,下降1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8万元,下降74.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人员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5万元,占74.44%;公务接待费支出3.42万元,占25.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有关部门单位到我局开展监督、检查、调研、考察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41万元,与上年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4万元对比增加338.01万元,主要因为将支付保障房临时工劳务费209.15万元,抚恤金40.9万元,上缴工会经费27.6万元,公租房日常维护费29.92万元等费用计入。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923316.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3584.61万元,固定资产6610.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30498.70万元,无形资产28.82万元,其他资产142593.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32.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765.0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24.52万元、在建工程减少4728.72万元,其他资产增加2905.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517.91平方米,账面原值205.94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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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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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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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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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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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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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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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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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23316.51 |
243584.61 |
6610.96 |
4748.10 |
31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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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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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498.70 |
28.82 |
14259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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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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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13.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6.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2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二)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3401111
[附件: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2021101311352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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