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人民政府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2021年芒市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街道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党 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党委、人大、政府、群团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武装部办公室:负责武装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禁毒防艾、信访工作。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新农村建设、移民、异地搬迁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机、农科、畜牧兽医、水管、特色产业、甘蔗工作。
林业站:负责林业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计、扶贫、安监、企业、科委工作。
村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村镇规划、环保、交通工作。
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劳动保障、合医工作。
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落实推进工作。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
财政所:负责全镇财政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民宗、残联、计生、侨务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中心: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现代农业生机勃发。以“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茶则茶、宜畜则畜、宜竹则竹”为原则,立足产业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地调整产业布局,巩固粮、糖、茶等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烟叶、甜玉米、蔬菜等冬农开发,着力打造高原特色产业,全镇农业产业稳定性逐步增强。截至目前,农作物播种总面积52643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25634亩。种植香料烟584亩、烤烟400亩。甘蔗种植面积1319亩。完成茶叶面积10179亩。畜牧产业链日趋完善,畜禽出栏11.02万头(只),完成蛋奶总产483.7吨。
(2)特色产业亮点纷呈。全面落实“特色产业”规划种植,积极抓好澳洲坚果、甜笋、百香果、草果等地域优势产业推广。截至目前,澳洲坚果种植面积突破10000亩,甜笋连片种植面积突破4000亩,发展蚕桑种植369.27亩,产品日趋丰富;积极推进林下产业开发,滇重楼育苗及黄精商品化种植技术不断成熟。普及推广稻田生态养鱼技术,那里、上芒排稻花鱼远近闻名。
(3)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以扶持回贤五加峰乡村旅游合作社、象滚塘象都乡村旅游合作社及下东红色旅游集群开发为抓手,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开发,切实发挥近郊区位优势,加快推进等相傣寨水乡、松树寨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等项目建设。芒晃获评“全国党刊基层党建优秀创新案例”,成功申报陶然亭、享清阁等20余个特色餐饮点为“五星级农家乐”,旅游接待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州旅游产业促脱贫试点在芒市镇取得成效,回贤获评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名村,象滚塘获评州级旅游扶贫示范村,芒市镇被评为“云南省旅游名镇”。
(4)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实施易地搬迁和农村安居工程。一是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帮助生存条件恶劣、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群众搬入新居。2016年以来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内集中安置项目6个,搬迁农户290户1135人。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安居房建设工作,帮助1045户群众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
(5)着力构建交通路网。农村路网整体功能不断完善,2016年至2019年共实施道路项目25个,建设里程114.856公里,投入资金6902.28万元;全面开展路长制工作,抓好农村公路养护,不断强化群众爱路、护路、养路意识,巡查镇级养护道路46条225.641公里;全镇10个行政村公路通畅率100%,182个村民小组公路通达率100%。全面保障服务省、州、市重大交通项目落地建设,全力推进大瑞铁路、瑞孟高速便道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6)着力完善水利设施。全力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和水保工作。投入资金3320万元,实施水利项目60个,有效解决农村群众农田水利灌溉和饮水安全问题。薄水库征地工作有序推进,放马桥水库坝体工程全面完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
(7)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关键指标,按照“六个精准”基本要求,依托实施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易地安居、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生态扶持、兜底保障、社会扶贫和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等九项建设任务为抓手,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各类工程,扎实有效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13年启动建档立卡工作时,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00户2533人,贫困发生率5.81%。2017年动态管理工作中,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户156人。整户剔除2户3人。经2018、2019年动态管理后,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21户2908人。通过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截止2019年末,全镇建档立卡户721户2908人全部脱贫。象滚塘、河心场、中东、下东、回贤5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全镇贫困发生率为0%。
(8)卫生工作再推进。持续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城乡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不断加强乡村医疗设施配备,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全镇10个村级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化”要求。扎实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4.11%,高血压规范管理率70.01%、2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66.7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均在90%以上,未发生传染病漏报、迟报情况。坚决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进一步理顺乡村卫生服务关系,不断提升乡村医疗水平。
(9)社会事务再提升。坚持低保线与贫困线双线合一,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贫困人口低保兜底保障政策,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保障作用。帮助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助缴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减轻贫困群众负担。目前,芒市镇现有农村低保户238 户 617人;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67人;一、二级残疾人298人。2016年以来共发放临时救助金涉及1522户277.09万元。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依法拆除活人墓769塚。严格执行宗教场所负责人登记排查制度,宗教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认真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10)社会保障再巩固。五年来,芒市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完成了从手工收缴到手机自主缴费的转变,基本实现每户都有一人会操作自主缴费方法,征缴率均达到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数。五年来共组织各类农村劳动力培训8781人次,实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4226人次。
(11)教育事业再发力。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新建芒核小学教学楼、教师周转房。木康小学综合楼、河心场小学综合楼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信通小学改扩建、回贤小学教学楼已进行初验。扎实推进芒市镇中心小学“养正223”课堂教学改革。有力推进城郊中学“1530安全工程”、“青年教师1358”工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教育水平稳步提升。
(12)文化事业再发展。认真抓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成立“道德小屋”10个,创建文明村9个。开展“自强诚信感恩”等各类励志宣讲活动9118场次,围绕“我们的节日”开展各类文化活动210场次,转变群众的思想认识,营造自力更生、努力进取、拥党爱国的思想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 42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10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3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34.9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受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9.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专项资金、专项业务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634.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4.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4.91万元(本级财力2634.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9.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专项资金、专项业务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34.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3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0.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专项经费安排;项目支出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项目专项资金安排。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5.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441.1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4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4.3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87.92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80.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0.57万元。
5.农林水支出524.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24.37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03.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3.1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09.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9.4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芒市镇“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7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镇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镇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0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25人次。减少原因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公务接待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镇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9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000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000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政府实行公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并严格遵守公车相关事宜制度,合理维护公务公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芒市镇2021年重点项目为回贤花海景区用电工程,项目总体目标为回贤村委会架一条一公里的电线到旅游景区并安装变压器,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为:1.架电公里数大于等于1公里、安装变压器1个;2.竣工验收合格率大于100%;3.计划开工率大于100%、计划完工率大于100%;4.受益人群覆盖率大于100%;5. 受益人群满意度大于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表述内容的位置注明“无”。)
芒市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2.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82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分析政府办公楼2020年及2021年的租赁费115万等预算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 芒市镇2021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 芒市镇2021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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