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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供销社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芒市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芒市供销社主要职能:项目组织申报、管理工作、农村流通网络体系规划;规范化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所属企业管理指导等工作。
(1)、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贯彻落实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3)、负责供销合作社部门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
(5)、组织所属企业的工商登记和年检。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供销社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核定编制7人,内设3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财务室、合作指导股。其中行政编制数7个, 2020年末实有人数20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12人,离休人员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协作,认真开展“空壳社”清理
芒市供销社排查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共109家,经过认真排查清理,根据市供销社规范化管理要求已注销34家,正在办理注销手续3家,经营状况良好的4家,经营困难的68家。
2.为农服务,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1)1市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已报请市委市政府,等待批复,目前无法完成市级社员代表大会;
(2)已完成村级基层社1个(芒市风平镇等稿村基层供销合作社),新增基层社社员500人,改造薄弱基层社1个(芒市风平镇等稿村基层供销合作社);
(3)已完成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芒市恒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新建社区城市消费合作社1个、农村综合服务社8个、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个(芒市聚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1800亩、庄稼医院2个;
(4)完成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正常1个,建设乡村级服务点2个。
3.克服困难,各项指标平稳运行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截至2020年12月,经济指标情况:芒市供销社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总额11444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3%;销售总额1356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1 %,其中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总额为189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2 %;所有者权益合计150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5 %;利润总额为5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 %;社有资产总额2036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23%;食用菌农业产值任务6000万元,完成72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0 %。
教育培训任务60人次,目前完成102人次,已超额完成。
4.不误农时,确保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努力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的农药、化肥等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农资储备、调供工作,确保有足量的农资投放市场,保证农资市场的稳定向好。截至12月份,共购进农业生产资料总额10947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5 %,其中含肥料类58723吨计12370万元,农药类1408吨计2335万元。销售农业生产资料总额12910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2 %,其中肥料类58723吨计13690万元,农药类1408吨计2594万元。
5.加大建设,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
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以农业特色产业为纽带,结合农村发展实际,认真抓好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巩固和提升。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向上申报争取6个冷链物流项目和3个食用菌项目,运作模式为公司+合作社+农户,努力争取做到食用菌产购销渠道一体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9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5.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66.79万元对比增加228.68万元,增幅13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到我单位12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95.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5.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47万元(本级财力395.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66.79万元对比增加228.68万元,增幅13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到我单位12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5.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47万元,与上年总支出166.79万元对比增加228.68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到我单位12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0万元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无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
2080505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4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失业、工伤保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1万元
2160201行政运行286.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
2160299商业流通事物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1.32万元主要用于我社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其中在职基本工资津补贴221.4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28.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3万元,住房公积金21.32万元,办公费26.6万元,邮电费2.5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生活补助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其他交通费18.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离休费10.54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复印纸、桌椅板凳。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供销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44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6.38%,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供销社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供销社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4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6.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7次,共计接待75人次。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供销社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强化协作,认真开展“空壳社”清理
芒市供销社排查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共109家,经过认真排查清理,根据市供销社规范化管理要求已注销34家,正在办理注销手续3家,经营状况良好的4家,经营困难的68家。
2.为农服务,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1)1市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已报请市委市政府,等待批复,目前无法完成市级社员代表大会;
(2)已完成村级基层社1个(芒市风平镇等稿村基层供销合作社),新增基层社社员500人,改造薄弱基层社1个(芒市风平镇等稿村基层供销合作社);
(3)已完成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芒市恒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新建社区城市消费合作社1个、农村综合服务社8个、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个(芒市聚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1800亩、庄稼医院2个;
(4)完成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正常1个,建设乡村级服务点2个。
3.克服困难,各项指标平稳运行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截至2020年12月,经济指标情况:芒市供销社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总额11444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3%;销售总额1356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1 %,其中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总额为189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2 %;所有者权益合计150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5 %;利润总额为5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 %;社有资产总额2036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23%;食用菌农业产值任务6000万元,完成72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0 %。
教育培训任务60人次,目前完成102人次,已超额完成。
4.不误农时,确保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努力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的农药、化肥等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农资储备、调供工作,确保有足量的农资投放市场,保证农资市场的稳定向好。截至12月份,共购进农业生产资料总额10947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5 %,其中含肥料类58723吨计12370万元,农药类1408吨计2335万元。销售农业生产资料总额12910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2 %,其中肥料类58723吨计13690万元,农药类1408吨计2594万元。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供销社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73万元,其中办公费25.6万元,邮电费2.5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生活补助5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0万元,与上年29.02万元对比增加40.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到我单位12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供销社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1.项目名称;无
2.立项依据:无
3.项目实施单位:无
4.项目基本概况:无
5项目实施内容:无
6.资金安排情况:无
7.项目实施计划:无
8.项目实施成效:无
(五)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750011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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