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7日至7月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芒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芒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财政工作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利用周一例会、局务会、局党组会上进行传达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学习效果入心、入脑。二是坚持“风险可控、虚实结合、以实为主、招大引强”的原则,发挥总部经济奖补优势,积极开展总部经济招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截至10月底,芒市总部经济共实现营业收入405,862.6万元,全口径税收3,350.4万元,奖补企业979.2万元,芒市地方留用381.6万元(含州级)。其中:10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81,280.6万元;全口径税收总额1,047.2万元;奖补企业269.5万元,芒市地方留用129.3万元(含州级)。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00,000万元,全口径税收5,000万元,奖补企业1,500万元,芒市地方留用550万元(含州级)。三是做好市级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截至10月底,《芒市供排水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公司章程》第二次征求意见已完成,《德宏芒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已拟定上报文件待政府相关会议审核通过后印发执行。四是严格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原则,在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阶段绩效目标设定的基础上,聘请第三方机构从140家预算单位中随机抽起5%的单位进行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考核,并将审核和评估结果运用在2021年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中,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目前正在开展预算单位财务检查,检查结果将及时行文向政府领导报告。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统揽全局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芒市财政局党组会 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议事制度》要求,理顺会议职责,严格区别会议决策事项,分门别类对应召开会议的类别,该属于党组会议决策的事项,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目前,已规范填写《芒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登记表》并向纪检监察组备案13份。二是严格议事规则,凡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杜绝首先表态或定调。三是加快预算评审中心组建工作,目前已结合实际工作开展需要面向全市事业单位择优遴选了3名工作人员充实到预算评审中心,同时,已通过人社部门设岗,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相关专业知识人才充实到工作岗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接受群众来访106人次。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委、市政府对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共召开局务会4次,党组会1次,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开展责任河段清理7次,安排全市河湖长专项资金300万元,全力保障我市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虚化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芒市财政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截至目前,局党组3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明确学习主题,制定学习计划,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三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资料进行查缺补漏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学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全面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学习资料齐全。四是及时对机关对外宣传板块内容进行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及内容及时清除下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弱化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芒市财政局党组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方案》《中共芒市财政局党总支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等两个文件的通知》《中共芒市财政局党组关于2020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芒市财政局党总支党建带群建工作制度》,已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1次,听取各支部汇报党建工作1次。二是按照一支部一品牌的要求,充分挖掘各支部党建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提高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模范机关党支部。根据市直机关工委要求,结合各支部实际情况,2020年机关一支部参加品牌创建,机关二支部在2021年参加创建。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规范程序流程,把准时间节点,注重确保组织程序的严谨性和合法性,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法合规。四是安排具体党务工作者学习研究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核定党费基数标准,明确每月1日为“党费日”,严格按时限交纳党费。
五、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党建示范引领成效不明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以“书记抓、抓书记”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工作,突出特色亮点,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目前已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10次。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动作开展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自我剖析,深刻查摆问题,做到规定动作不缺位、自选动作不越位,做到相互批评,开诚布公、态度诚恳、认真严肃、交流充分。三是发挥“云岭先峰”手机APP作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积分评比争优,在机关设立了“党员先锋岗”4个,“学雷锋志愿服务岗”4个。四是在党组领导班子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形成常态化,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25人次。
六、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芒市财政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于2020年8月上旬召开了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计划于12月上旬召开下半年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9份。找准问题易发领域和关键环节,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三季度,累计开展任职廉政谈话12人次、教育提醒谈话114人次。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举一反三,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相关规定,进一步梳理2017年以来的会计凭证,完善相关报账手续和资料,对于反馈报告中提出的同城接待情况,责成当事人予以清退,共清退违规报销资金2010元,已上缴市级财政国库。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芒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支出单据的审核把关,对报账单据要素不齐备的,坚决予以退回,确保违规报销现象不再发生。
八、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精准,严抓实管干部队伍仍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股室及个人岗位职责,重新确定了个人风险点及风险等级,重新梳理查找个人岗位63个,查找风险点172个,评定高风险等级岗位36个。二是严格局班子领导上下班考勤制度,制定了《芒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外出报备情况登记表》,完善领导班子临时外出报备制度,班子成员实行指纹签到与临时外出纸质签到双签到制,杜绝缺签漏签情况发生。三是在局务会上对迟到现象突出的干部职工进行了通报,并责成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3名当事人做出书面检查,全面树立制度威信;严格要求干部职工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签到,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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