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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和反映侨情民意,加强团结、广泛沟通、化解矛盾;加强侨界群众工作,扶贫助困、开展慰问,传递党和政府对归侨、侨眷的关怀;加强归侨、侨眷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改革、开放、稳定、发展服务。
2.为海外侨胞与我市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提供服务,为芒市的对外开放和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服务。
3.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我市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开展与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联络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联络和服务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大和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事安排,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6.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市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公益事业服务。
7.研究提出芒市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乡镇侨联工作。
8.研究侨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加强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和侨联干部队伍建设。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顺利完成侨联侨办职能划转工作。机构改革后,市侨联核定事业编制6人,其中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兼秘书长),实有人数5人。2、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3、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4、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引导和宣传。5、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全心全意为侨服务。6、对外交流工作进一步加强。7、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8、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9、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95万元,占总收入的82.1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75万元,占总收入的17.84%。与上年对比,其他收入增加19.75万元,具体为德宏州归国华侨联合会转入华侨农场培训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9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5万元,占总支出的99.85%;项目支出0.15元,占总支出的0.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发生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开支也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芒市人社局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1万元,主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发生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万元,主要因为公益性岗位的工资交由芒市人社局直接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对公益性岗位的就业补助:0.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6%。与上年对比减少5.73万元,主要因为规范年初预算收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行政日常运行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3.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拨付脱贫工作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及提退人员住房公积金;
4.项目支出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二是财政经费紧张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5万元,下降6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6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省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侨务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和差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开支。其中:办公费5.47万元,邮电费0.77万元,差旅费1.46万元,维修(护)费0.13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资产总额24.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84万元,固定资产1.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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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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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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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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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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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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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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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4.19 |
2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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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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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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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77101111
[附件:芒市侨联2019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09103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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