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301000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芒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提出开展统战民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做好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的工作。 民族工作,民族宗教事务,民族经济发展,民族稳定维护工作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职责,指导全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有关领域的衔接和实施;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我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民宗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民宗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力量,服务中心工作大局。二是强化学习意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不断提高理论素质,提升实践能力,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打好理论基础。三是召开了全市民宗工作会议。于5月8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民宗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州民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2018年民宗工作,安排2019年的工作任务。
(二)继续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巩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抓好2019年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个民族特色村建设工作;申报落实2019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900万元,确保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完成。协调三台山乡人民政府配合实施好2019年直过及扶少100万元,提升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水平;申报2019年10个沿边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项目资金200万元;继续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和边民保险保障工作,申报落实2019年省级专项资金91.1万元。三是继续做好教育帮扶。组织开展2019年度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协助市教育局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检查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工作,积极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好2019年度省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项目,申报落实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35万元。五是继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经济发展政策,加大调研工作力度,掌握民族经济发展基本实情,做好各类项目实施及检查验收工作,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加快全市民族地区尤其是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沿边一线和“直过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
(四)加强宗教管理,宗教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年末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较2018年年末在职在编16人增加3人,主要原因为工作需要2019年调入3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2019年中共芒市委统战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图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收入合计66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4.35万元,占总收入的98.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万元,占总收入的1.06%。上年结转“五进”经费7万元;2019年收入合计661.35万元与2018年收入合计753.57万元减少92.22万元,减少13.94%,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项目资金划入乡镇实施及拨付。
2019年收入决算百分比图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支出合计65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82万元,占总支出的53.16%;项目支出306.53万元,占总支出的46.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支出654.35万元与2018年支出753.57万元减少99.22万元,下降15.16%。
2019年 支出决算百分比图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用于保障中共芒市委统战部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09万元与2018年正常运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90万元增加39.19万元,上升10.5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单位账务合并核算经费支出的增加。2019年财政基本支出347.8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9.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4万元(抚恤金16.25万元、生活补助3.35万元、奖励金0.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3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8.27万元;其中:办公费12.54万元、手续费0.07 万元、维修维护费1万元、邮电费4.83万元、差旅费5.47万元、租赁费0.06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0.2 万元、公务接待费1.01万元、专用材料费0 万元、劳务费1.24万元、委托业务费1.50万元、工会经费1.53万元、福利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8.64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芒市委统战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6.53万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147.89万元增加158.64万元,上升51.75%,主要原因为支付2018以前年度民贸民品贴息贷款。
2019年项目支出百分比图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4.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95万元,增加158.40万元,上升24.21%,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因工作需要年内调入3人,民宗局并入核算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差旅费等相应人员经费、日常经费和项目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2%。主要用于统战、民宗行政运行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1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百分比图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8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51.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3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15.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规定执行。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42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6.68万元减少3.36万元,下降98.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100%;因公出国(境)费减少原因是:2019年没有产生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2.41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2.14万元增加0.27万元,上升11.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原因是:结清2018以前年度未结完的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1.01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2.68万元减少1.67万元,下降60.48%。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规定执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1万元,占70.47%;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占29.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9年结清2018以前年度未结完的公务车辆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27万元,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58万元对比减少7.31万元,下降10.71%。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规定执行,缩减各项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芒市委统战部资产总额4147.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94.34万元,固定资产60.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42.5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9年资产总额4147.05万元与2018年资产总额4144.52万元相比增加2.53万元,上升0.6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合计 |
1 |
4147.05 |
2894.34 |
60.91 |
|
|
|
60.91 |
|
1242.50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301111
[附件: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