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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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官(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待遇保障工作。
(三)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四)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和个性化培训,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在就业时遇到的有关问题;负责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随调家属的工作安置、户口迁移、子女就学:协调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退役军人解困维稳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数据维护、来信来访等工作。
(六)按时做好专项资金预算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住房、医疗、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障工作。
(七)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
(八)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及落实工作。
(九)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十)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十一)管理指导芒市军粮供应站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和军粮供应站。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和退役军人安置股、双拥股、优抚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数为16人(含军粮供应站3人),在职人员为19人,超编3人。当年变动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人员为从各单位划转到我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主责主业,满腔热情做好退役军人服务
(一)健全保障服务体系,退役军人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全面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基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方针政策,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建成市、乡、村三级全覆盖的服务保障体系。目前已成立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13个乡镇均设有退役军人服务站,各村(社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服务窗口合计103个,建立完善办事制度、办事流程、创业扶持、权益保障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形成了退役军人有困难找服务中心(站),打通退役军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一年来,各级服务中心(站)现场接受咨询达120多人次,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56个。
(二)做好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底数
一是认真开展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业培训、配备专业设备、设置多个信息采集点,全力保障信息采集工作。同时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息采集相关政策,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一人。目前,全市采集信息7081人,审核通过7081人,审核通过率100%。二是扎实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市四班子处级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机关单位负责人积极参与光荣牌悬挂,做到亲自悬挂、亲自致辞,让悬挂家庭感受到了党委、政府的重视,感受到了军人家庭的光荣,努力做到“不漏一户,不缺一人”,在全州率先完成首批6991户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
(三)推进优抚政策落实工作
一是为了核实相关数据,对全市优抚数据做了梳理审查,核对各类优抚资金发放情况,特别是针对两参人员、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优抚资格落实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到武装部、人社局、档案馆等查阅档案、核实资料,确保数据准确,同时严把各类优抚资金的发放关,纳入“三重一大”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加强享受对象的审查力度,建立参战退役军人档案653人,停止未参战领取参战补贴人员10人发放。二是及时、足额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时对抚恤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并适时进行补发,使我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一年来,我市共为1135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710余万元;为部分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金60余万元,为烈子女发放生活补助金7万余元。三是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各项待遇。严格按照《关于认真解决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申请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和个人代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金;代收代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费;完成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军转干部有关补助金的核算上报工作。四是切实做好慰问工作。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武警德宏支队、德宏军分区等7个部队、企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优抚对象79人,发放慰问金8.79万元,下拨乡镇优抚对象慰问金32.2万元。八一建军节期间,慰问武警德宏支队、德宏军分区等6个部队,送去价值6万元的大肥猪、水果等慰问品,慰问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双拥模范39人、重点优抚对象1135人,发放慰问金18.52万元;下拨乡镇优抚对象慰问金18.8万元;八一期间,全市组织开展八一慰问座谈会44场次,营造了深厚的尊崇退役军人氛围。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慰问工作,结合调研情况和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协调资金5万元帮助33名退役军人解决生活、治病困难。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慰问烈士遗属、伤残军人128人,发放慰问金额5万多元。
(四)认真做好接访办信,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坚持把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通过规范信访流程、强化信访督办,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和谐稳定。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政策底线,实行“一案一策”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处置信访突出矛盾。二是稳妥解决遗留问题。对退役军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予以落实,-时难以解决的,加强政策研究,统筹推进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诉求,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其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理性表达诉求。三是通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慰问工作,结合调研情况和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筹措5万元帮助33名退役军人解决生活困难。四是加强信访值班,重要节日、敏感时期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信访维稳情况信息。目前,退役军人无越级上访、串联上访、集体上访和涉军纠纷、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五)扎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刻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熟悉工作流程,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开展宣传,积极筹备接待办理,确保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准确把握政策。我们严格按中央文件规定,根据全国统一的政策解释口径,统一政策宣传解读、统一政策执行标准,既不偷工减料、打折扣,也不擅自加码、乱开政策口子,避免出现交互式攀比。二是严格甄别标准。按精准、精细、精确的要求,严格政策对象的审核把关,既要防止把符合政策的人员挡在外面,也要严防把不符合政策人员错保进来,做到全市一盘棋、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因为把关不严错保、漏保,也不能因为图省事违背中央政策,更不能因为要与当地或部门政策衔接而搞变通。三是规范办理流程。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制定简明易懂的办理流程,把抽象政策具体化,把复杂程序条理化。同时加强协调配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联合办公机制,集中办公,各职能部门对照办理流程,细化对接方案,强化办理时效,明晰谁负责办、到底怎么办,防止“单打独斗”、互相扯皮的现象发生,提高办理效率。四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通咨询电话、印发小册子等方式,及时回应广大退役士兵政策咨询问答,把政策宣传到位,让退役士兵了解政策,让退役士兵普遍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的尊崇,自觉理解和支持国家的决策部署。
(六)落实政策,提升创业就业服务水平
一是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安排。我市2019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共计28人。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文件要求,在安置工作坚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机制,通过双向选择、自愿为主的安置办法,让28名退役士官得到妥善安置。二是为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人才资源优势,展现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续写新风采”的精神风貌,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云南省退役军人“建行杯”创业大赛,并获得铜奖的优异成绩。三是落实2018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教育技能培训,38名退役士兵自愿选择学历晋升、驾驶技能、烹饪技术、电子维修等专业,免费进行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能力。四是积极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职业技能培训。为有效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军转干部就业能力,开阔视野,提高茶艺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组织了两期茶艺培训班,共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70余人参加。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2人到贵州遵义进行个性化培训,通过培训锤炼党性、牢记党史,永葆军人“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政治品质。
(七)着力强化军政企联合,助推双拥工作长足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党政军民商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建的双拥工作模式,打造实实在在的、内容丰富的、共同受益的双拥合作共建单位;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创新方法,积极探索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建设新路子,全力支持全国各地军人到芒市发展、经商、办企业,打造军人生活品牌城市,让军人成为芒市宜居宜业及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让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从生活、旅游、休闲、度假各方面都能感受到优待、优先、优惠、尊严和价值,努力实现“搬不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力打造“一条街、一个镇、一座城”的芒市双拥品牌。积极探索双拥新模式,与中国农业银行、芒市宾馆、孔雀谷等64家企业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形成涉及“衣、食、住、行、游、购、娱”各行各业的企业(店铺)共同参与的双拥模范城市建设新路子,为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优惠、关怀。二是积极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武警德宏支队、德宏军分区等驻军部队及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慰问金共计80余万元。
(八)褒扬纪念突出“传承”二字
一是在清明节期间,同时在滇西抗日纪念碑、芒市烈士陵园、遮放烈士陵园举行了“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纪念活动,市四班子领导、州市相关单位、公安民警、驻芒市部队官兵、退伍军人、学生、群众等代表将近1700人参加,通过缅怀先烈,铭记历史、珍惜和平、寄托哀思,让红色革命精神代代相传。据统计,清明节期间,芒市共举行规模不等的祭英烈祭扫活动15场次,3000余人参加祭扫。二是根据州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9.30烈士纪念日当天,在芒市烈士陵园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以此纪念为祖国和平统一、人民幸福生活而牺牲的革命先烈,州市党政军警民2000余人参加活动,通过仪式感,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砥砺前行,增强广大人民的革命精神、斗争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勇前进。三是协助退役老兵开展纪念活动。认真落实省厅相关文件精神,为222名参战退役老兵及烈士家属开具免交通路费证明32张次,协助退役军人到文山麻栗坡等地开展纪念、哀悼亲人和战友活动。四是组织开展为国家找英雄活动。根据省厅、州局的文件通知,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为国家找英雄,为亲人寻烈士活动,通知对芒市两个烈士陵园的认真排查,及时帮助时隔68年寻亲人忠骨的遗属找到了亲人,同时热情接待了重庆退役军人事务厅、重庆日报组织和烈属5人,引导开展了芒市烈士陵园的寻亲祭扫活动,用周到的服务诠释对英烈的敬仰,对烈属的敬重,传承了红色基因。
二、突出政治担当,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抓落实
(一)着力强化党建引领,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成立党支部等议事机构;制定2019年我局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坚持周五下午务虚会制度;先后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党员大会3次,举办党员领导讲党课3次,开展党建知识考试4次。二是强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机制。召开十三次局党组会议,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集体研究,形成了民主集中下的集体领导决策机制。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制定廉政责任风险点,制定局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四是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签订单位及各股室《党风廉政责任书》,每个干部职工签订《监督执纪十大承诺书》,认真落实“谁分管谁谈话”制定,所有领导干部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五是严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市委要求,严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牢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 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机融合、贯穿始终。达到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
(二)着力强化帮扶责任,助推脱贫攻坚精准务实
为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效,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抽派副局长文恩宽为驻村第一书记,何从阳为工作队员的超强驻村工作队到风平镇法帕村开展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采取“321”结对帮扶的方式,先后选取13名干部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精准帮扶。帮扶干部经常性入户走访,帮助解决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采购大米、油、棉被等慰问物资累计达2万余元。按照市委要求,筹措资金17万元提升改造建档立卡户人居环境,其中建设卫生厕所7所,修缮伙房2户,地板硬化6户,全面解决了建档立卡户的眼球贫困问题。结合建档立卡户实际需求,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户指导相结合,经常兴进行农业生产适应技术、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理念和扶志教育,从内生动力上入手,增强脱贫主体观念,开展了政策、农业技术等集中培训3次。
(三)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利用微信群,在退役军人群体中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要点,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不留死角、深入人心。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和举报信箱,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知识专题学习,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同时,结合悬挂光荣牌工作,深入退役军人家庭、深入社区村组摸排深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四)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履行河湖长工作职责,与单位责任河责任段辖区的遮放弄坎村委会加强联系沟通,组织村民进行河道清理工作,向村民进行保护环境知识宣传,改变村民生活生产生活习惯,树牢保护环境意识。结合单位工会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开展巡河、清河工作,切实加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投入3000元制作了6块保护弄坎沟宣传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2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224.25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4月机构改革新增设立单位,2019年无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24.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24.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4.25万元(本级财力1224.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224.25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4月机构改革新增设立单位,2019年无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4.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2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224.25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4月机构改革新增设立单位,2019年无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2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91万元、2、住房保障支出15.3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2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项目按政府支出经济分类: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76.81万元、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91.36万元、3、对个人家庭的补助746.08万元、4、机关资本性支出1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10.4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单位基本支出1224.25万元,比2019年基本支出增加1224.25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4月因机构改革新增设立单位,2019年无年初预算。
(二)2020年本单位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9年项目支出对比无变动。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我单位为2019年4月因机构改革新增设立单位,2019年无年初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4.25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76.8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91.36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746.0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224.25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4月机构改革新增设立单位,2019年无年初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专项业务费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项目经费支出。
[附件: (公开版)351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_20200121021017] [附件: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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