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

浏览量:7493    作者: 日期:2020/2/17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农业农村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农业农村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农业农村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或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村能源等农业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责任。贯彻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并组织执行部门预算。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农业开发规划。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并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发并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处理;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8、组织制定并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负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汇港监督管理。

10、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涉农外来物种。

11、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市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12、制定并组织实施蔗糖生产的年度及中、长期生产规划,做好蔗糖生产的宏观调控工作;制定并落实好发展蔗糖生产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动物卫生及畜牧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拟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方案;负责对辖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和全市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及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畜牧科技推广、技术培训规划;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及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牧产品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市畜牧兽医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案件;

14、组织研究、申报和实施畜牧业发展、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动物卫生监督等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全市畜禽品种遗传资源、饲料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干部、职工、科技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15、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发展生物特色产业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生物特色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督促、审核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任务分配、规划、实施以咖啡、晾晒烟、贡米、奶水牛为主的全市生物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推进计划。统筹、组织、协调全市生物特色产业相关重大项目的申报、评估、实施和考核验收。组织引进生物特色产业开发的新技术、新成果,组织人才培养、科技推广、技术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对生产技术、苗木质量、资源培育规范、产品质量进行监测、监督和管理。组织对外合作和交流,多渠道引进资金发展全市生物特产业开发。对口联系州政府发展生物特色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乡(镇)发展生物特色产业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农业农村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芒市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芒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芒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芒市农业农村局共有编制232名,其中行政编制20个,机关工勤编4个,事业编制208个。设10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即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农业机械管理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乡村产业发展股、科技教育股、农村事业管理股、农业建设计划管理股。芒市农业农村局下设14个直属站所,分别是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植保植检站﹑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市种子管理站﹑市农村经济管理站﹑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市茶叶技术推广站、市甘蔗技术推广站、市畜牧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纳入2020年农业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分别是芒市农业局、芒市畜牧站、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芒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芒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芒市茶叶技术推广站、芒市种子管理站、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芒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芒市甘蔗技术推广站、芒市植保质检站、芒市土壤肥料站、芒市农产品质监站、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实有人数 3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 312人,离休 1人。在编实有车辆 20 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落实,调动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支农政策资金及时到位落实,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发展劲头,推动全市农业特色产业全面发展。围绕“增产、提质、加工、直销、务工、流转、减灾、补贴、创业、服务”十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为不同群体的农民找到稳定增收致富的路子,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抓龙头,努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壮大现有的,培育本土的,引进外来的”的原则,重点扶持培育一批科技含量较高、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一批有经济实力、带动力较强的农产品流通型龙头企业。通过突出龙头企业与农业特色产业基地之间的地缘关系,鼓励、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带内集聚,形成优势农业产业集群。

3、抓基地,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按照“企业基地示范、种植大户带动、做大做强基地建设”的要求,通过龙头企业示范引领,着力培育一大批固定的种植和养殖大户,树立起看得见、摸得着、可鉴可学的典型,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和身边发展的变化,促进群众自发性种植,夯实产业规模化发展基础。

4、抓品牌,增强产品竞争力。按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拓展市场,共同打造品牌”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品牌打造中的职能作用,努力为企业提供完备的基础设施、良好的投资环境、高效的行政服务、公平的竞争市场等有利条件。通过企业自身的发展,充分利用州内、外市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步向州外、省外拓展经营范围,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抓科技,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将标准化生产、设施农业、循环农业、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控等先进实用技术运用到生产中,切实提高基地良种覆盖率和实用技术使用率。通过不断的探索,形成一套完整的产业发展机制。即:产前有一个可行的规划,产中有一个扶持政策和一支科技服务队伍,产后有营销协会。同时,积极支持龙头企业技改,促进科技研发合作,开展品种驯化和改良,运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6、抓安全,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强化农业综合执法,遏制各种坑农害农行为,有效控制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种养殖风险,保障农民利益,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7、抓生态,确保循环、节约、环保型农业发展。切实抓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扩大配方肥使用范围,推行精准施肥和科学用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规范农民使用农药行为。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生态型复合种植,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山地资源,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开发项目,严控秸秆焚烧行为,确保农业面源污染安全,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促进农业循环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4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2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258人。在职实有31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0人。因退休费未纳入部门收支,同口径未统计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24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49.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总收入7995.75万元对比增加253.72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加大对农业产业生产发展投入力度,二是由于机构改革,部分单位撤并后人员、经费收入相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249.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49.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49.47万元(本级财力8153.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总收入7995.75万元对比增加253.72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加大对农业产业生产发展投入力度,二是由于机构改革,部分单位撤并后人员、经费收入相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249.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24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9.47万元,项目支出3010万元。与上年总收入7995.75万元对比增加253.72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加大对农业产业生产发展投入力度,二是由于机构改革,部分单位撤并后人员、经费支出相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79万元;农林水支出7442.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3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239.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39.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3.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63万元,资本性支出46.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346.36万元,津贴补贴945.7万元,奖金111.31万元,绩效工资1246.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1.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万元,住房公积金331.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07.43万元,印刷费3.1万元,水费2.23万元,电费6.28万元,邮电费13.47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92.16万元,维修(护)费2.35万元,租赁费18.41万元,会议费0.91万元,培训费34.7万元,接待费4万元,专用材料费9.44万元,专用燃料费0.5万元,劳务费37.28万元,工会经费84.21万元,福利费17.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13.3万元,抚恤金0.31万元生活补助29.27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71.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1万元。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3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5万元。

项目支出30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1.6元,资本性支出11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6个,采购预算资金126.2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8249.4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72万元,项目支出30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4万元。

(一)基本支出523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72万元,增加率为1.5%,主要原因:政策性调整工资,农业部门加大对农业生产发展的投入。

(二)项目支出30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4万元,增加率为6%,主要原因:增加烟叶生产发展项目资金。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7.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7.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2.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5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59.89万元相比,增加18.07万元,上升3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增加0.02万元,上升1.84%;增加的原因主要:一是上级部门加大对农业生产发展的投入力度;二是上级部门加大对农业生产发展的督促检查指导。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8.27万元,上升37.2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27万元,上升6.67%;公务用车购置增加15万元,上升100%。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车辆使用时间较长,已老化,维修保养费用高。二是下乡较多。公务用车购置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芒市种子管理站一直以来没有公务用车,下乡较多,很是不便,所以经过上级批准在2020年年初预算了一辆车的费用为1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3.97万元,其中:办公费107.43万元,印刷费3.1万元,水费2.23万元,电费6.28万元,邮电费13.47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92.16万元,维修(护)费2.35万元,租赁费18.41万元,会议费0.91万元,培训费34.7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专用材料费9.44万元,专用燃料费0.5万元,劳务费37.28万元,工会经费84.21万元,福利费17.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8万元,其他交通费44.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03万元,增加率为45.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扶贫资金项目增加后下乡等各种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完成农、牧、渔业产值36.54亿元,同比增长6.47%。

1).实现农业产值28.82亿元,同比6.9%。

①.粮食:大小春粮食播种面积55万亩,同比增长6.5%;实现产量22万吨,同比增长0.23%;产值7.17亿元,同比增长0.14%。

②.蔬菜:蔬菜播种面积23.74万亩,同比增长1.72%;实现产量22.33万吨,同比增长6.5%;产值6.11亿元,同比增长6.5%。

③.烟叶:完成烟叶面积5.36万亩,同比增长-0.56%;实现产量0.74万吨,同比持平;产值2.06亿元,同比增长-0.46%。

④.甘蔗:保有面积13万亩,同比增长4.75%;农业产量59万吨,同比增长6.02%;产值2.54亿元,同比增长6.28%。

⑤.茶叶:茶园保有面积13万亩,同比增长-3.49%;预计产量1.03万吨,同比增长7.29%;实现产值2.08亿元,同比增长66.16%。

⑥.咖啡:咖啡保有面积 4.4万亩,同比增长-4.76%;预计产量0.53万吨,同比增长-3.64%;实现农业产值0.43亿元,同比增长-4.44%。

⑦.坚果:保有面积16.5万亩,同比持平;农业产量0.50万吨,同比增长51.5%;产值1.75亿元,同比增长34.62%。

⑧.水果:完成水果种植面积8.2万亩,同比增长13.89%;产量7.9万吨,同比增长14.83%;预计实现产值3.72亿元,同比增长18.1%。

⑨.蚕桑:蚕桑面积1.5万亩,养殖蚕桑面积8000亩,鲜茧产量300吨,实现农业产值0.12亿元。

⑩.中药材:完成中药材种植面积2.48万亩,同比增长0.81%;产量0.48万吨,同比增长6.67%;预计实现产值2.06亿元,同比增长1.98%。其他作物:实现产值0.78亿元。

2).实现牧业产值6.13亿元,增长6.3%。

猪、牛、羊、禽存栏分别是12万头、5.2万头、2.87万只、96万羽,同比增长20.97%、7.44%、3.61%、11.94%;出栏分别是13.5万头、4.52万头、2.36万只、186万羽,同比增长7.83%、2.96%、3.96%、11.99%。

3).实现渔业产值1.59亿元,同期持平。

2020年,计划完成养殖面积6.4万亩。其中:池坝塘养殖面积0.6万亩,水库养殖面积3.3万亩,稻田养殖面积2.5万亩。计划完成水产品总产量1.29万吨,其中:池坝塘养殖产量0.97吨,水库养殖产量0.22万吨,稻田养殖产量0.042万吨,自然捕捞产量0.06万吨。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界线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等问题,确保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2).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在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3).为加快培植壮大烟草产业,夯实发展基础,推进脱贫攻坚,根据州级财政对市级财政体制的要求,当年实现的烟叶税中,上缴州级30%后,剩余70%税收香料烟返乡镇60%,烤烟返乡镇30%,烟叶实现的税收原则上主要用于扶持烟叶生产发展,返还烟叶税收中烟叶面积、产量、质量各项任务指标必须达标。

4).完成2020年度,州委、州政府下达我市指导性种植烟叶面积5.36万亩(其中香料烟0.5万亩、烤烟4.86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14.63万担(其中香料烟1.5万担、烤烟13.13万担);香料烟AB级达55%及以上,烤烟中上等烟比例65%及以上。

5).在全市扑杀可疑生猪疫情1800头左右,生猪扑杀补助170万元;购置消毒药品、消毒设施、防护装备等应急物资储备30万元。确保辖区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养殖户的切身利益,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6). 完成芒市“两区”划定和建设任务90.5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40万亩、玉米30万亩,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糖料蔗11万亩、橡胶9.5万亩。

7). 非洲猪瘟防控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落实责任和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密度达到应免数的100%,群体免疫合格率要达到70%以上,猪、牛、羊、禽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6%以内;全年动物疫病监测、检测不低于3000份样品,完成上级下达的边境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任务。

8).新建高标准农田109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将带动农民生产及生活方式的转变,并逐渐引导农民融入城市文明中,为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奠定良好基础。通过建设村寨内部及其周边的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能够有效改善百姓生活现状。促进户撒村及中山乡的发展,提升整体经济发展水平。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0111 

 [附件: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