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8273    作者: 日期:2019/10/24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401000

 

第一部分  芒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国土资源局设12个股室(股所级)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协调、督办和专题调研工作;负责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报告和文件、文稿的起草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公文审核、综合信息、新闻宣传、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印章管理、安全保卫、公车管理、车辆调度、计划生育、来信来访、综合统计督查督办、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股

 

负责调研并起草综合性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政策;组织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审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资质,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宜;协调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土地规划股

 

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监督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管理监督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市立项的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参与审核上报国务院和省、州、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等其他行业规划;组织编制、审查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等专项规划、计划;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耕地保护股

 

拟定以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的耕地保护办法和措施,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检查、考核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占补制度的落实情况;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审查、汇总、报批监督检查和竣工初步验收等;总结推广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典型经验,并开展试点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规划等专项规划;参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农用地转用的报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征转利用股

 

负责承办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项目用地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农用地分等定级、统一年产值区片综合地价的测评,并定期公布基准地价。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审查、备案,确认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格;拍卖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资格审查、备案,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审查、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和国有土地储备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监测、监管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论证,监督用地单位的土地利用情况和定额标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籍管理股

 

负责制定地籍管理办法,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办法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土地动态监测的技术规范标准;参与呈报国务院和省、州、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工作;承办申报国务院和省、州、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和报批中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农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股

 

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监管矿业权市场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负责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和转让审批登记发证;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审查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压覆矿产储量的初审,依法收缴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制定并组织实施矿山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管理办法;依法征收有关探矿权规费;负责辖区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调查辖区内矿业权设置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地质勘查项目涉及的土地占用、青苗赔偿等;调处或协助处理探矿权权属纠纷;组织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非法进入勘查区采矿行为;保护合法矿业权,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质环境管理股

 

负责编制本辖区内地质环境保护、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质遗迹规划以及保护管理办法;组织或配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督和指导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按规定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认定并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与地质景观资源;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负责对城市区域内土地的收回收购、前期开发、储备、交易协助国企改革土地资产处置,对土地二级市场实施监管;组织实施收购储备土地、供应及招标拍卖挂牌确认;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测绘管理股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测绘行政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核、编制地图的审核,及测量标志的保护、保密测绘成果、测绘成果质量、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市场、地图市场;报批及测绘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安排、部署、检查、考核、贯彻落实;对系统内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察;受理局机关及乡镇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受理、交办和转办工作;接受并执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执行和遵守土地、矿产、测绘、地质灾害防治等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拟定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组织查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监督检查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指导下,芒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及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思路,扎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如下:

 

1.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全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

 

2.加强用地保障,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用地报批供应

 

3.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控,严格执行规划计划管理

 

4.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5.严格审批矿业权,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6.用活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7.规范不动产登记,实现登记提质增效

 

8.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严格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10.推进科技创新应用,做好国土资源调查统计

 

11.加快国土资源重点领域改革,顺利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1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3.深化法治国土建设,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

 

14.强化执法监管,推进公正文明严格执法

 

15.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16.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7.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8.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卫生城市、河长制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2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退休人员统一转入社保核算,未纳入决算编制)。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681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54.41万元,占总收入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0万元,占总收入的0.36%。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了10148.16万元,主要原因为傣族古镇项目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增加。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623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61万元,占总支出的7.78%;项目支出14967.69万元,占总支出的92.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9183.63万元,主要原因为傣族古镇项目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2.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2.10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拨款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5.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127.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国土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67.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968.06万元,主要原因为傣族古镇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数加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纳入债券置换资金,用于傣族古镇项目推进,该项目持续推进,目前未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5.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98%。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46.09万元,主要原因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67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5%。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住房保障支出6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26.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0万元,完成预算的17.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原则。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77万元,下降3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5万元,下降5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万元,下降20.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原则。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万元,占33.70%;公务接待费支出4.80万元,占66.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国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泼水节招商引资、卫片执法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81万元,主要原因为委托业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及委托业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芒市国土资源局资产总额475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52.29万元,固定资产1119.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9.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2016年报废车辆800元、2017年处置收入200元);出租房屋976平方米,账面原值139.4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7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56.59 

3552.29 

1119.3 

712.11 

80.29 

 

326.90 

 

8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8.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芒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未做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401111

 [附件: 2018年度芒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1803492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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