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1000
芒市农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市农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农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并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发并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处理;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8)组织制定并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负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汇港监督管理。
(10)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1)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市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12)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增长。
2018年,全市完成第一产业增加值25.3亿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6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00元,增长10%。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总体上基本保持着平稳的发展态势,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11100元,同比增长12.2%;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16243元,同比增长11.14%。
2、粮食作物生产效益显著。
严格落实“粮食生产首长负责制”,狠抓科技增粮措施的落实,有力提升全市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促进粮食连年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为全省边关粮仓建设提供重要保障。2018年,全市完成冬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5.03万亩(统计局反馈,不含甘蔗、生物创新产业),比上年减0.33万亩,减0.9%;实现总产量26.96万吨,比上年增0.8万吨,增3.1%;冬农开发总产值8.19亿元,比上年增0.27亿元,增3.4%。其中:粮食作物7.7万亩,产量2.23万吨,产值1.42亿元;经济作物27.33万亩,产量24.73万吨,产值6.77亿元。冬农人均开发收入2650元,比上年增45元,增1.7%。
3、特色产业生产效益齐增。
我市坚持“扶持龙头带产业、围绕产业建基地、适宜需求推品种、注重效益强加工、打响品牌拓市场”的工作思路,不断调整优化产业,在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优化布局、重点抓好烟草、冬早蔬菜、冬马铃薯、水果、咖啡、橡胶、茶叶、蚕桑、甘蔗等特色经济作物发展。2018年,一是全市茶园保有面积140699.4亩。其中,采摘茶园面积134738.4亩,产量9715吨(其中绿毛茶5717吨、红毛茶 3998吨),干茶平均售价为14元/公斤,实现农业产值1.36亿元;二是甘蔗保有面积21万亩(其中市内面积13万亩,境外面积8万亩),预计甘蔗产量90万吨。其中市内62万吨,境外及其它28万吨。2017/2018榨季,甘蔗收获面积21.4万亩(含境外面积),3条制糖生产线共入榨甘蔗87.22万吨(含境外入榨的甘蔗),同比增长2.99万吨,增幅3.54%。生产食糖11.37万吨,同比增长0.67万吨,增幅6.26%,平均出糖率13.02%,同比增长0.44个百分点。2018年实现工农业产值8.4亿元,较上榨季减少1.1亿元,减少11.57%。其中,农业总产值2.58亿元,较上榨季减少0.22亿元,减幅7.85 %。工业总产值5.82亿元,较上榨季增加0.88亿元,减幅13.13%。实现各种税金约2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0余万元,减幅50%,导致税收下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食糖价格较上年下滑1000多元;三是咖啡保有面积为52998亩,比去年84798亩减少了37.5%,其中收获面积46300亩,比去年74929减少38.21%,咖啡豆产量11500吨,比去年10800吨增长6.09%,实现农业产值1.27亿元;四是橡胶保有面积7.48万亩(统计局对数据做了调整),同比减少34%,受胶价下跌影响,开割面积3.06万亩,同比增长78%;预计全年干胶产量1000吨,比上年减1050吨,减51%,预计总产值0.1亿元;五是全市有水果面积5.46万亩,预计水果产量8.7万吨,预计实现产值3.23亿元。主要有柑橘面积1.61万亩,产量3.5万吨,实现产值1.75亿元,菠萝面积0.63万亩,产量1.57万吨,实现产值0.4亿,西番莲面积0.32万亩,产量0.48万吨,实现产值0.2亿,香蕉面积0.67万亩,产量1.46万吨,实现产值0.35亿元。其它零星水果产量1.68万吨,产值0.53亿元;六是桑园面积10507亩,种桑农户2500余户,养蚕6300多张、产鲜茧260多吨,平均收购价为43.8元/公斤,实现产值1100余万元;七是完成订单面积22.91万亩,实现产量17.77万吨,产值7.18亿元。其中:甜脆玉米6万亩,产量5.40万吨、产值2.16亿元,完成烟叶种植5.51万亩,产量0.77万吨、产值2.06亿元,实现税收4532万元,冬早马铃薯2.5万亩,产量5万吨、产值0.9亿元;冬早蔬菜2.4万亩,产量 3.6万吨,产值1.2亿,优质稻订单面积6.5万亩,产量3万吨,产值0.86亿元,经济效益十分显。
4、养殖业快速提升。
一是山地牧业快速提升。2018年,预计全市猪、牛、羊、禽存栏分别为21万头、11.2万头、3.5万只、115.0万只,出栏分别为29.1万头、6.3万头、2.8万只、245.0万只,预计完成肉奶蛋总产4.16万吨,畜牧业产值8.6亿元;二是淡水渔业快速发展。2018年渔业养殖面积预计完成61300亩,比去年增加8850亩,增长 16.9%,其中:池坝塘养殖面积6800亩,比2017年减少150亩,降低2.2%;水库养殖面积33000亩,与2017年持平;稻田养殖面积21500亩,比2017年增加9000亩,增长72%。预计实现水产品总产量12649.5吨,比去年增247.5吨,增长2.0%,其中:池坝塘养殖产量9559.5吨,比去年增82.5吨,增长0.9%;水库养殖产量2180吨,比去年增60吨,增长2.8%;稻田养殖产量330吨,比去年增55吨,增长20%;自然捕捞产量580吨,比去年增50吨,增长9.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农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
1、芒市农业农村局
2、芒市能源站
3、芒市畜牧站
4、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5、芒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6、芒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7、芒市茶叶技术推广站
8、芒市种子管理站
9、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0、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11、芒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12、芒市甘蔗技术推广站
13、芒市植保质检站
14、芒市土壤肥料站
15、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16、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农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休人员1人,因退休费未纳入部门收支,同口径未统计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0,045,911.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740,805.86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05,105.98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50,840,928.8元,主要增加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二是2018年度中央、省、州、市级财政加大对农业生产发展的项目投入以及市级财政对以前年度结余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经费等非本级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2,023,337.41元。其中:基本支出49,921,223.89元,占总支出的44%;项目支出62,102,113.52元,占总支出的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7,242,103.31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比上年减少了德宏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补助款、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省级优质烟叶生产补助资金、烟叶税及各项补助等项目已在2017年度支付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921,223.89元。与上年支出对比增加109,837.3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相关职能划转,人员增加而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运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102,113.52元。与上年支出对比减少27,351,940.61元。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比上年减少了德宏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补助款、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省级优质烟叶生产补助资金、烟叶税及各项补助等项目已在2017年度支付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023337.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7242103.31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比上年减少了德宏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补助款、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省级优质烟叶生产补助资金、烟叶税及各项补助等项目已在2017年度支付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4,7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秸秆切碎装置补助及非洲猪瘟防控经费等。
2.科学技术(类)支出108,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创新团队扶持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66,77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4.节能保护(类)支出307,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秸秆燃烧执法工作经费及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5、农林水(类)支出102,090,853.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公用支出及各种项目支出等。
6、住房保障(类)支出2,714,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上缴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3,800元,支出决算为466,205.95万元,完成预算的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1,418.95元,完成预算的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787元,完成预算的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农业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确实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3,706元,增长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1,548元,增长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158元,增长2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部门加大对农业生产发展的督促检查指导,二是上级部门加大对农业产业生产发展投入力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418.95元,占86%;公务接待费支出64,787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418.9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1,418.9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主要用于芒市农业部门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4,78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478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芒市农业部门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包括上级及相关各部门到本单位调研、洽谈以及办理业务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农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21,223.89元,与上年支出49,811,386.59元对比增加109,837.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是脱贫攻坚脱贫关键之年,办公、会议、培训、公务用车等机关运行经费相对比上年有所增加,在实际支出中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遵行相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财务核算。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履行部门职责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芒市农业部门资产总额255,362,982.8元,其中,流动资产171,955,676.24元,固定资产32,748,19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0,659,108.4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910,753.1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4,146,932.51元,在建工程减少8,935,765.34元,固定资产减少300,414.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68平方米,账面原值9400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835295元;报废报损资产138项,账面原值592651.1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013.8元;出租房屋274平方米,账面原值392113.2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5282.79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
|
单位:元 |
|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
合计 |
1 |
255362982.8 |
171955676.24 |
32748198.1 |
17267440.67 |
3477367.95 |
|
12003389.48 |
|
50659108.46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80,20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3,544.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42,996.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3,6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度,芒市农业部门开展了项目绩效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项目绩效和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50844142.19元,其中中央37147364.66元,省级9809367.25元,州市3887410.28元。涉及一般公共服务、科学技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等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中央、省、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及实施了《芒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专项脱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芒市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业务培训》等规章制度对资金、物资进行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规范和使用财政资金,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进行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各个项目的实施,结合工作的实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各项支出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实施应健全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并接受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坚持专款专用、做到专户存贮、单独建账、合理使用;制定资金使用计划,防止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把资金用好用活,促使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通过实施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局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与年初设立的阶段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整体支出绩效根据我局2018年工作计划安排,各工作由各处室负责具体实施。结合工作的实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各项支出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开展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结合部门组织的农业总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双增目标检查考核,芒市农业农村局与直属站所签订责任书等目标考核、专项检查、专项监督工作中,均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作为各项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重视配合部门外部监督检查工作,如配合审计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111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