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6372    作者: 日期:2019/10/22

芒市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党委: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政府:

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抓好精准脱贫、产业发展、征地拆迁、生态建设、民生保障,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全镇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发展。2018年末,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亿6361万元,同比增加17.7%;实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388元,增加942元,同比增长10%。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工作总结

(一)坚持精脱贫,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紧紧围绕脱贫摘帽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专项脱贫贫、行业脱贫、社会脱贫”三位一体脱贫机制,举全镇之力抓实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国办系统维护、精准脱贫7个方案实施等工作。

动态管理全面规范

2018年动态管理工作启动后,芒市镇迅速部署,根据上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信息采集、民主评议、公示等一系列工作,确定出芒市镇2018年贫困退出62户231人,新识别0户0人,返贫0户0人,剩余42户145人,预计于2019年底实现脱贫。

贫困退出全部达标

2018年脱贫的62户231人,其退出程序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的执行,所有指标已全部达标。

1)收入持续增长。通过调查核实,2018年退出的234人,人均纯收入全部达3500元以上,稳定超过国家脱贫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达标率100%。

2)住房安全稳固。2018年预计脱贫的62户中,住房已全部达到安全稳固标准。其中:2017年易地搬迁集中安置31户,农村危房改造25户,自有安全房6户,达标率100%。

3)教育帮扶到位。2018年预计脱贫户中有适龄青少年儿童56人。其中:学前教育6人、小学31人、初中7人、普通高中3人、职业高中8人、大学1人。通过实施免除学杂费、发放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补助、雨露计划、较少民族学生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计划补助等政策帮扶,全镇所有适龄青少年就学得到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情况,达标率100%。

4)医疗养老保障。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措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实行门诊、住院、大病保险倾斜政策,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州、市、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贫困家庭患者出院即可按不低于90%的比例即时报结。达标率100%。养老保险方面,经过调查核实,全镇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共有1610人,已按照相关要求,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助缴范围。达标率100%。

5)产业帮扶有力。进一步强化产业支撑,积极探索稳增长、见效快的“抓产业、促脱贫”之路,按照《芒市2018年农业产业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动员建档立卡户发展种养殖项目,通过大力推进产业脱贫措施,农村群众收入得到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可申报的15项产业中,除蚕桑、牛油果及核桃外,已全部涉及。截至目前,项目帮扶资金已发放了3次,第1次是养猪补助23.2万元,第2次是养殖补助75.8万元,第3次是种养殖补助33.7万元,共计发放补助132.7万元。此外,其余产业正在稳步实施中。此外,全年发放小额信贷123户541万元,继续实施“红色信贷”“帮强带弱”模式,帮助223户建档立卡户实现养牛分红2246元。在贫困地区培育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推动“万企帮万村”脱贫攻坚社会行动,采取“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公司+贫困村”等模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目前全镇共组建专业合作社73个、家庭农场5个,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65户(含已脱贫)。

6)转移就业增加。争取州、市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技能培训,全镇共组织各类农村劳动力培训2795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01人次,未脱贫户112人次;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4874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93人次,未脱贫户45人次,带动贫困群众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此外,全镇聘用建档立卡户公益性岗位26名,其中未脱贫3名。

7)生态脱贫健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退耕还林4791亩,发放补助资金598875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60户,其中未脱贫15户;公益林禁伐79355亩,发放补助资金793550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52户,其中未脱贫12户;加大林区管护工作,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生态护林员88名,其中未脱贫8名。

8)兜底政策覆盖。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80元,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保障作用;结合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对全镇农村低保户逐户进行入户调查、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目前,全镇现有低保对象435户924人,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91户92人;动态管理后,全镇未脱贫户中享受低保48户186人、特困供养3户4人。

(三)着力民生改善,百姓幸福指数得到新的增长

1. 产业发展渠道增多

1)第一产业稳步发展。大力巩固提升粮食、茶叶等传统产业,坚果、石斛、重楼、草果、食用菌等产业量效齐增,畜牧业、稻田鱼发展态势良好,冬季农业逐步成为群众增收的重要渠道。2018年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54229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9713亩,总产12957吨;烟叶种植面积1016.8亩,总产147.06吨。山羊养殖、肉牛短期育肥等畜牧产业链日趋完善,生猪存栏15685头,能繁母猪存栏1097头,牛存栏6016头,山羊存栏2934只,禽存栏136143只。生猪出栏26011头,牛出栏5092头,山羊出栏2416只,禽出栏36053只;肉蛋奶总产3738吨。累计扶持培育同心茶叶种植、回贤民意养殖等专业合作社73个,家庭农场5个,行业协会5个。

2)第二产业平稳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辖区内49家工业企业从业人数增加到835人,实现产值5.53亿元,创税1119万元,产生劳动者报酬1988万元。依托广母、街坡、芒晃等村组预留用地开发,新一批交易市场建成投入运营,芒核、大湾等坝区村寨发展优势更加明显。

3)第三产业再添亮点。充分挖掘民族文化、抗战文化、茶马古道、产业观光等优势资源,创新工作思路,加大产业融合,以扶持回贤五加峰乡村旅游合作社、象滚塘象都乡村旅游合作社为抓手,积极推进旅游产业开发,回贤乾坤花海、芒市好望角、老寨廊桥阁楼、河心场乡愁步道及听雨峰茶园等项目有序推进,芒晃、下东、河心场、象滚塘等乡村旅游热点初步形成,全州旅游产业促脱贫试点在芒市镇取得成效。切实发挥近郊区位优势,配套建成木缘屋等餐饮服务场所200余家,旅游接待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坚持以项目推进为抓手,完成招商引资项目3个,实际到位资金8478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个,入库资金6747万元,完成任务数6550万的103%。

1)交通路网改善。组织实施了下东链子桥至钻山洞,象滚塘至打杏等5条共计34.2公里乡村道路硬化工程,道路养护232公里,建制村公路通畅率达100%。切实抓牢道路养护和交通安全工作,与各村委会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道路养护责任书,开展安全宣传104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200份,整改安全隐患17处。

2)水利项目推进。积极推进山区、半山区“五小”水利、山洪防治、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整合资金410万元,实施街坡、芒常、茅草坪等水利管网改造工程项目7个。全面推进放马桥水库建设征地工作,放马桥水库截流成功,水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整合资金313万元,完成广母灌溉沟、芒杏河灌溉沟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6个。

村容村貌美化提升

一是认真落实生态田园城市建设规划,整合资金137万元,实施王宫厂、芒晃村内道路硬化两个美丽宜居乡村项目。二是投入资金199.6万元,完成农村住房环境提升改造365户,眼球贫困消除效果明显。三是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把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群众自觉参与环境整治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四是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提升“两违”拆除工作,发放各类执法文书78件,拆除两违建筑32起9794.28平方米。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继续落实教育帮扶“两免一补”、控辍保学、教育脱贫工作,全镇无因贫辍学现象发生。继续推进教学改革,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动学校教育内涵发展,改善校园硬件设施建设,优化师资队伍和资源配置,狠抓校园安全和校园文明建设,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办学质量明显提高。

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一是成功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文化新风进万家”、河心场“冠军之夜”等高质量文艺展演活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产业推送格局初步形成。二是基层文化培训、传统特色节日活动、公益电影放映、全民阅读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三是傣族织锦、特色农产品、傣族民族风味小吃在芒市第三届乡村文化旅游节深受各方来宾好评。四是象脚鼓、老傣戏、竹编、木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发扬。五是成功申报象和新村、大湾等6块灯光篮球场,实现老体协挂牌133个自然村全覆盖。

社会保障强劲有力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41962人,参合金额755.3万元,参合率达99%。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8682人,完成任务18500人的100.98%,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助缴率100%。三是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2685人次,完成任务数860人的312%。四是全面落实两孩政策,稳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改革,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开展优生促进工程,收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165550元,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22对。五是社会救助稳步推进,救灾救助群众642户98.1万元。农村低保整改有力推进,现农村低保435户924人。

生态文明扎实推进

我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措施,强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基本建立了镇、村、组三级河长体系,辖区内的51项河湖库渠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芒市大河道巡查保洁机制有效运行,各河渠流域污染源大幅度减少,水质显著改善。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启动194户748人搬迁任务,封禁农田971亩,封山育林3.5万亩。二是打好空气质量提升攻坚战。加大秸秆禁烧巡查人员及车辆保障,联合市直部门力量强势推进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巡查执法,全年巡查累计扑灭火点185个,立案处理4起。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完成255辆黄标车淘汰工作。全年空气质量指数持续好转。三是打好森林资源保护攻坚战。完成社会造林500亩,义务植树5万株,森林覆盖率达69%。兑付公益林补偿资金79.3万元,兑付天然林停止商品性采伐资金69.8万元,严厉打击破坏森林生态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做好菲氏叶猴保护工作。四是打响重要生态功能区保卫战。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勐板河径流区、河心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全面加强。完成菲氏叶猴栖息地保护总体规划。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30个,河心场、上芒院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顺利完工。

筑牢维稳防线,社会环境塑造得到新的优化

社会治理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稳控工作,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预警机制,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二是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调处工作,全年调解成功61件,涉及金额100余万元。三是认真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6件,办结44件。四是积极探索“缅籍三非”人员管理办法,清查境外人员1562人,采集境外人员信息1120人,遣送出境130人。七是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全面摸排线索,坚决依法打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推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

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监督、整治等各项工作。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51份,安全生产承诺书36份。积极开展联合检查4次,共出动人员58人/次、车辆10辆/次,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121个/次,发出现场检查记录106份。二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全年共开展综合安全宣传4次,印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46份,发放各类宣传单4000多份。三是加大易燃易爆和危化品方面安全监管力度,对全镇辖区内的村委会、加油站、液化气储备站、烟花爆竹、木材加工厂、学校、医院、等行业和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4次,发出防火检查记录71份。2018年,全镇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五)推进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实施得到新的突破

按照“依法操作、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挂钩领导负主责,重大项目办具体负责,大力推进项目落地见效。2018年芒市镇涉及征地拆迁项目共计55个,涉及9个村委会50余个村民小组,按照国家重点项目及城市发展规划划分为7个工作片区有序推进征拆工作:松树寨片区、大湾片区、拉怀片区、芒核片区、大瑞铁路项目、孟瑞高速项目、输油气管道应急项目。新启动傣族古镇、西二环、综合管廊、孟瑞高速便道及政府收储地征地项目10余个,完成大瑞铁路拆迁31户、征收土地952亩,完成中缅输油气管道应急工程征租地160亩,完成磨石沟片区整体收储。其他未启动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全年共计征收土地1700亩,兑付征地款1.6亿元。

另外,兵员征集、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侨务、防震减灾、移民开发、档案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镇政府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为4195.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3574.71万元,占总收入的85.2%;其他收入620.77万元,占总收入的14.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574.71万元,比2017年的决算数3535.48增加39.23万元,增加了1%,增幅不大,主要因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中月绩效的发放。2018年的其他收入为620.77万元,比2017年的决算数644.26减少23.49万元,减少3.7了%。原因为本级横向拨款多使用划拨指标的方式,比如芒市妇联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专项补助资金——贷免扶补专项经费等。

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支出为42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753.89万元,占总支出的64.42%;基本支出比2017年的决算数2300.73增加万453.16元,原因为脱贫攻坚、征地

2 

等工作支出增加,耕地地力补贴增加。项目支出为1520.81万元,占总支出35.58% 。项目支出比2017年的决算数1892.79减少371.98万元,原因为芒市镇2018年项目数量减少,金额也较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镇人民政府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3.89万元。与上年2300.73万元对比增加453.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建房补助增加调增导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万元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项目经费支出152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2万元,减少24.46%,,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项目资金减少,多为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村小组及村委会道路硬化设施、文化体育项目,垃圾热解站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4.71万元,占本年支出4274.71万元合计的82.92%。与上年3186.77万元对比增加357.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产业精准脱贫资金支出,对四类人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3%。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禁毒工作的支出;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0%。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垃圾热解站支出;

6. 节能环保支出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云茂村环境整治连片工程、农村生活垃圾解热处理运行维护费;

7. 城乡社区支出8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农村人员环境提升工程工作经费;

8. 农林水支出1258.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9%。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脱贫资金,用于产业脱贫支出、2018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各村委会文化体育项目支出;

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芒市镇河心场茶山步道工程款;

10. 住房保障支出51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1%。主要用于支付人员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四类人员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5万元,完成预算的4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6万元,完成预算的93.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0.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政府厉行节约,使单位各项运行成本减少,故“三公”经费比往年均有明显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3万元,下降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万元,下降87.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支出费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6万元,占97.98%;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占2.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征地、秸秆焚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盈江昔马镇到我镇参观学习脱贫攻坚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加大政府脱贫攻坚等工作广告宣传支出、各类工作任务增加,运行经费随之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芒市镇资产总额5827.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81.13万元,固定资产486.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59.71万元,无形资产0.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08.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7.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827.30 

3881.13 

486.21 

206.77 

118.06 

161.38 

1459.72 

0.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进行部门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 德宏州芒市芒市镇2018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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