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5856    作者: 日期:2019/10/22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乡党委:(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政府:(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乡人民政府团结全乡各族干部群众,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乡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打好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精准脱贫三大攻坚战,紧盯实现脱贫摘帽这一目标,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富民产业培育进程,全面协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农村经济总收入67444万元,比上年的60773万元增6671万元,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11058元,比上年的9618元增1440元,增长15%

(一)举全乡之力,决胜脱贫攻坚

为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冲刺阶段整改工作,乡党委政府安排55名乡干部和52名村干部到108个村民小组全职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与驻村工作队紧密协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通过贫困退出国家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考核,被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的扶贫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认真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一年来,江东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共计473户,其中“四类”人员42户(修缮加固21户,拆除重建21户),已经全部竣工验收。一般户431户(其中修缮加固197户,拆除重建234户),修缮加固及拆除重建已全部竣工。截至目前,农危改安居贷共到乡政府账户资金3599.68万元,已拨付补助资金3566.93万元。

2.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全乡189户(含集中安置182户、分散安置7户)建档立卡搬迁户已全部入住,其中完成旧房拆除186户,无房户3户。随迁户完成民房建设2050户;14个易地扶贫搬迁点水、电、路、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部竣工验收。2018年以来,申报完成13个美丽宜居乡村搬迁点立项批复。

3.全面提升人居环境。2018年对全乡108个小组因地制宜进行了美化亮化,投入资金688.18万元对1243间民房进行了提升改造,现已经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4.大力推进产业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芒市2018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全乡4722023人建档立卡户共发展产业14类,其中甘蔗612.1亩,茶叶806.74亩,咖啡6.2亩,坚果121.5亩,砂糖橘87.2亩,烤烟506亩,西番莲51亩,草果66.72亩,生猪养殖524头,肉牛养殖423头,肉羊养殖53只,蚕桑10.5亩,蚕房建设60㎡,核桃种植10.5亩,羊肚菌1亩。充分保证每户建档立卡户均有一个以上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二是积极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户、一般农户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农业产业培训和企业招聘会,共组织劳动技能培训4次,参加培训人员500人次;组织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10次,参加培训人员800人次;组织企业招聘会5次,参加200余人次,达成就业意向80余人。三是完成2018年扶贫贴息小额贷款1750万元,通过开展扶贫贴息小额贷款工作,使建档立卡户产业发展成效明显。

5.加快整治村庄环境卫生。一是投入资金3万元,政府聘用专门保洁队伍,抓好政府周边街道和三条主干道等公共环境的卫生;二是投入资金30余万元,在全乡各村组共聘用卫生保洁员60名,全面负责清扫村组环境卫生,保持卫生整洁;三是进村入户宣传,抓好一般农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卫生和个人卫生。

6.全力营造脱贫攻坚宣传氛围。投入资金120万元,在乡村公路沿线、重点村民小组悬挂一系列关于中国梦自强、诚信、感恩为主题的宣传画,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喷刷脱贫光荣 争贫可耻等宣传标语,在农户家中粘贴领袖画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画报等,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脱贫的良好氛围。

7.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开展了颂党恩、话脱贫、迎新春巡回演出。二是开展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巡回宣讲。三是开展了感恩思进道德大讲堂进村寨活动。四是邀请从各村走出去的领导干部、成功人士,组建成回乡团,开展脱贫攻坚宣传座谈会。五是组织包组干部、帮扶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好家庭会,做好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六是开展了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充当小小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员。七是组织挂钩单位帮扶责任人深入帮扶对象家中,开展了同吃一桌饭活动。八是开展了江东乡民族地区体育技能阿昌族健身操和广场舞培训,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九是开展感党恩、尽孝道主题实践活动,“最美家庭、孝道之星、不孝子女”评选表彰等活动。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全乡脱贫攻坚氛围浓厚,扶贫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8.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成立江东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传达省州市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培训7场次,培训305人次,共组织292人参加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召开贫情商议会74场次。2018年全乡脱贫60229人,因死亡、外嫁、失踪、服刑等原因自然减少18人,因新生、嫁入等原因自然增加31人,无新纳入建档立卡户,无返贫户。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全乡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高位推进产业发展,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1.传统产业优化向好。完成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4497亩,比去年的70079亩增4418亩,增加6.3%;完成粮食作物种植面积42194亩,完成任务数43300亩的97.44%,产量14067吨,完成计划数14079吨的99.91%;巩固茶叶保有面积22376亩,完成任务数22376亩的100%,产量1601.7吨;完成甘蔗新种植4580.9亩,完成任务数4100亩的111.7%,现有甘蔗总面积11417亩,总产量39613.73吨,实际入榨量39613.6吨,实现产值1783万元。

2.特色产业发展迅速。大力推进两棵树、一片叶特色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成效明显。完成蚕桑保有面积2974亩,蚕茧总产量50吨,实现产值215.5万元;巩固核桃面积17903亩,收获302亩,总产量38吨,实现产值114万元;烤烟种植面积6300亩,完成任务数6300亩的100%,比去年的5900亩增400亩,增长6.78%,收购烟叶18150担,完成任务数17000担的106.76%,比去年的16510担,增1640担,增长9.93%,实现产值2627.84万元,较去年2388.81万元,增长239.53万元,增长10.03%,均价28.96元,较去年28.94元,增长0.02元。

3.生态牧业健康发展。2018年,全乡生猪存栏6077头,比去年的7003头减926头,减少13.2%,出栏16005头,比去年的15608头增加397头,增加2.5%;牛存栏7548头,比去年的9406头减少1858头,减少19.8%,出栏5462头,比去年的4877头增585头,增长12%;羊存栏542只,比去年的672只减少130只,减少19.3%,出栏618只,比去年的682只减64只,减少9.4%;禽存栏82020只,比去年的80210只增1810只,增长2.3%,出栏164053只,比去年的162011只增长2042只,增长1.26%;肉类总产2377.8吨,比去年的2282吨增长95.8吨,增长4.2%;禽蛋产量147吨,比去年的160吨减少13吨,减少8.1%。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积极排查非洲猪瘟,确保全乡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有效促进了江东生态牧业健康发展。

4.积极发展和保护林产业。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一是严格按照天然林商品性停伐的相关要求,严控林业采伐指标,完成了林木采伐指标受理次数和林木采伐量双降的目标,全年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0份,商品材采伐出材量879.5立方米,自用材采伐出材量50立方米;二是共处理林区滥砍滥伐、破坏森林行为7起,在芒市查处国家卫星图片点和云南省卫星图片点行动中,我乡是全市11个乡镇中查处卫片点最少的乡镇;三是完成坚果种植401亩,8020株,社会造林350亩,义务植树3.9万株,新一轮退耕还林202亩,发放补助32.32万元,天然林商业性禁伐补助资金兑付69.33万元;四是聘请森林生态保护员130人,其中聘请有管护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6人就地转为森林生态保护员,工资补助每人每月833元。一年来,全乡森林资源得到了积极发展和全方位保护,为巩固省级生态乡创建成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5.抓好劳动力转移就业这个千万元产业。2018年底我乡有农村劳动力总人数(16-60周岁)1663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1530人次,通过各种渠道及群众自发外出等方式向外输出劳动力(包括季节性务工人员)12139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2.99%。劳动就业范围分布广泛,就业人员全面激活,带动了江东乡经济向好向快发展。

(三)不断改善民生,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围绕教育科技兴乡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加大中小学办学力度,巩固乡村组三级控辍保学和防辍劝返工作机制,全乡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2018年,小学在校学生1887人,初中在校学生1168人。2018年中考,500分以上38人,升入高中120人,中考成绩连续10年稳居芒市乡镇中学第一。投入资金120万,实施江东中学3个篮球场及附属设施建设;投入资金7万,建设江东中学教师食堂;实施全乡学校CD级危房改造项目,预计投入资金400万元。政府重视教育、社会关心教育、学校办好教育的大教育格局不断巩固。

2.卫生计生事业稳步推进。严格按照卫生计生新政策,开展好卫生及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实施李子坪大新寨医疗点、江东搬迁点卫生室建设,群众就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强化乡村医生培训指导力度,制定完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及防控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中医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30391人。2018年,全乡出生人口577人,死亡人口203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05‰。全乡优生优育工程稳步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46对,完成下达任务235对的104.7%;免费增补叶酸389人,完成任务数320人的121.5%。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奖扶特扶对象57人,奖励8.664万元,少生快富4户,奖励1.05万元,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15人,奖励2.1万元。计生助缴合医款535人,助缴9.63万元。收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金11.182万元,完成任务数10.002万元的111.8%。最新的云南人口家庭信息平台计生信息录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主要五大指标数据录入均达95%以上,都符合上级部门的目标规划。

3.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巩固。2018年,全乡享受农村低保275户,782人,每月发放农村低保金18.201万元;享受城镇低保1321人,每月发放城镇低保金0.7396万元;享受特困分散供养(五保)91人,每月发放五保金6.173万元;优抚对象284人,共发放优抚金22.92万元;发放救灾救济资金112.88万元。全面落实城乡社会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享受养老金4489人,发放养老金591万元。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截至20181231日,共参保33238人,参保率达98.58%2018年江东辖区内共补偿金额310.14万元。

4.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巩固生态乡镇创建成果,3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垃圾热解站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4个村的垃圾收集处理问题,惠及农户3450户;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公厕建设和污水治理工程,投入资金1400万元。二是道路交通条件进一步改善,投入资金225.4万元,实施完成江东中学至山新寨马家地线2公里、双电杆至山寨二组2.508公里两条混凝土路面硬化工程;投入资金540万元,实施完成德昂寨至硝塘道路建设9.6公里;投入资金259.2万元,实施完成李子坪村大寨三组至大水沟村双坡道路建设3.24公里;投入资金45万元,实施河头村八组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项目水泥路建设2600平方米;投入资金609.66万元实施遮告至尖山、芒岭至蚂蟥塘、高埂田至大岭干公路改造项目;投入资金25万元实施上海对口帮扶芒市扶贫项目3个;投入资金38万元实施高埂田村小新寨搬迁点挡土墙建设1166立方米。三是逐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58万元完成大水沟三组至旱坝寨田机耕道路建设;投入资金5万元完成芒岭塘坝渗漏治理工程;投入资金18万元,新建烤房5座(其中芒岭3座、温波2座);投入资金980万元,实施李子坪、大水沟双坡农田整治项目。四是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30万元完成大寨一、三组两个健身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建设;农户自筹资金87.52万元安装太阳能路灯1349盏。五是投入资金300万元实施政府职工周转性住房建设。六是投入资金2054万元实施地质灾害应急工程治理项目6个。七是投入资金142.3万元进行农村电网设施改造及电力大修技改26项,投入资金19.2万元紧急抢修3项,投入资金242.2万元完成2691个户表改造。八是投入资金100万元实施李子坪村大寨二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容村貌提升改造工程。九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5012亿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0.5亿元的100.24%

5.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将辖区内17条河渠纳入三级河湖长制管理(乡级河长11条,市级河长6条),设乡级河湖长13人,村级河湖长18人,成立江东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河湖长制办公室,建立完善乡村两级河湖长制,实现全乡河、库、渠河湖长制全覆盖。二是制作安装11块乡级河湖长公示牌,并在水秀山川大江东微信公众号上持续发布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公布河湖长制名单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宣传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推进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乡各级河湖长共开展河库渠巡查120余次,多部门联合开展清河行动6次,参与人次200余人,清理河道垃圾4吨,于4月初聘请专业人员对龙江(江东段)及弄另电站库区开展专项清理,清理垃圾约2吨。四是组建督导组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督导,不定期对各村、乡直各单位推行河长工作以及河道巡查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

6.抓实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强化对报账员的指导与培训,对8个村委会及108个村民小组的三资进行清查、登记管理。二是按照互助社民管、民贷、民受益的发展要求,做好全乡22个有互助资金村民小组的互助资金代管工作,全年共贷发放238394.55万元。三是指导督促8个行政村实施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均完成3万元集体经济年收入。四是完成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五是积极落实惠农补贴政策,2018年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79.92万元,启动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六是全力组织实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七是荣获云南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授予江东乡农业普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7.积极抓好妇女关爱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家政培训,主要针对搬迁点建档立卡户开展培训,参加的妇女200余人次,为她们提供就业机会。二是发放妇联创业贷款17165万。三是开展妇女的两癌免费筛查活动,为806名妇女做了宫颈癌检查,为885名妇女做了乳腺癌检查,为80名建档立卡户妇女做了常见病检查,通过检查提高了我乡妇女对健康的认识,学会了关爱自己。

8.全面推进农业生产环境整治。完成农业污染源调查任务数15个点,完成监管农户施肥调查90户,完成芒市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任务数10个点,通过大力推广有机肥的施用,加大化肥减量增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农业产业环境整治和行业产业有机融合,全乡农业生产环境明显改善。

9.积极落实黄标车工作。2018年我乡有黄标车168辆,截至目前,已注销168辆,完成任务数的100%。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有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0.抓严抓实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工作、食品药品、农机安全、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农产品检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社会风险评估和公共应急机制逐步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四)健全民主法制,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1.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大力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依法执政,从严执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每季度政府主要领导对各站办所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管理等工作,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廉洁政府。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为辖区内每一所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法制课,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5次。以农村书屋为依托,在8个村委会建立了法制图书室,积极推进扶贫工作和普法工作相结合,要求干部职工在进村入户时,也把法律法规送进千家万户。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开展网上在线学法活动,全乡学法、用法氛围浓烈,依法治乡进一步强化,平安江东创建基础不断夯实。

3.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一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28件,调处率100%,成功调处25件,调处成功率89%。领导包案纠纷9件(其中市级领导包案8件),成功解决1件。共接待群众来访15件,受理上级信访反馈12件,均100%予以答复。

4.强化社会管理工作。一年来,清理清查外籍三非人员728人,拘留审查56人。严防精神病人肇事,对全乡119名精神病人进行管控。认真开展缉枪治爆工作,收缴、销毁了一批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持续抓好反恐怖主义和扫黑除恶工作,为全乡经济发展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强化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不断提高全乡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成立以书记、乡长为双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与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悬挂宣传标语12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上报市扫黑办线索9条,形成了宣传到边、工作到底的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五)深化管理改革,效能政府不断得到加强

一是全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切实提升了服务水平和质量。二是不断加强对老干部的关心慰问,在老干部中广泛开展畅谈党的十九大活动,充分发挥老干部余光余热。三是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集体土地管理工作。四是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五是认真组织工会活动,积极慰问生病住院职工,为干部职工创建身心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六是加快推进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科学决策、民主执政、依法行政,机关作风进一步改善,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提升。七是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5场次,全乡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合计235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7.2万元,占总收入的95.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4.22万元,占总收入的4.86%。2017年总收入2393.87万元减少42.45万元,减幅为1.77%,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较2017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6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64万元,占总支出的72.03%;项目支出634.64万元,占总支出的27.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总支出2440.42万元减少171.14万元,主要原因是江东乡2018年项目减少,项目支出较2017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4.64万元。与上年1514.8万元相比增加了119.8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机关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4.64万元。与上年925.62万元相比减少290.98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度项目资金减少。主要用于村小组及村委会道路硬化设施、文化体育项目,垃圾热解站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8%。与上年1171.62万元相比增加965.58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度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调增,脱贫攻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支出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9%。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工资、消防特种车辆运行维护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站运行维护

6. 城乡社区支出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农村人员环境提升工程工作经费;

7. 农林水支出8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5%。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产业扶贫支出等;

8. 住房保障支出7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支付人员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四类人员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4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预算的5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政府厉行节约,使单位各项运行成本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44万元,下降50.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7万元,下降4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6万元,下降65.7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支出费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万元,占81.11%;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占18.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督查脱贫攻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5万元,与上年161.24万元相比增加了113.2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人员经费等预算数增加加大政府脱贫攻坚等工作广告宣传支出、各类工作任务增加,运行经费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805.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70.96万元,固定资产634.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51.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05.55 

4170.96 

634.59 

448.56

50.5

0 

135.5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进行部门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 德宏州芒市江东乡2018年决算公开表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乡党委:(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政府:(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乡人民政府团结全乡各族干部群众,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乡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打好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精准脱贫三大攻坚战,紧盯实现脱贫摘帽这一目标,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富民产业培育进程,全面协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农村经济总收入67444万元,比上年的60773万元增6671万元,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11058元,比上年的9618元增1440元,增长15%

(一)举全乡之力,决胜脱贫攻坚

为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冲刺阶段整改工作,乡党委政府安排55名乡干部和52名村干部到108个村民小组全职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与驻村工作队紧密协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通过贫困退出国家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考核,被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的扶贫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认真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一年来,江东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共计473户,其中“四类”人员42户(修缮加固21户,拆除重建21户),已经全部竣工验收。一般户431户(其中修缮加固197户,拆除重建234户),修缮加固及拆除重建已全部竣工。截至目前,农危改安居贷共到乡政府账户资金3599.68万元,已拨付补助资金3566.93万元。

2.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全乡189户(含集中安置182户、分散安置7户)建档立卡搬迁户已全部入住,其中完成旧房拆除186户,无房户3户。随迁户完成民房建设2050户;14个易地扶贫搬迁点水、电、路、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部竣工验收。2018年以来,申报完成13个美丽宜居乡村搬迁点立项批复。

3.全面提升人居环境。2018年对全乡108个小组因地制宜进行了美化亮化,投入资金688.18万元对1243间民房进行了提升改造,现已经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4.大力推进产业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芒市2018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全乡4722023人建档立卡户共发展产业14类,其中甘蔗612.1亩,茶叶806.74亩,咖啡6.2亩,坚果121.5亩,砂糖橘87.2亩,烤烟506亩,西番莲51亩,草果66.72亩,生猪养殖524头,肉牛养殖423头,肉羊养殖53只,蚕桑10.5亩,蚕房建设60㎡,核桃种植10.5亩,羊肚菌1亩。充分保证每户建档立卡户均有一个以上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二是积极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户、一般农户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农业产业培训和企业招聘会,共组织劳动技能培训4次,参加培训人员500人次;组织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10次,参加培训人员800人次;组织企业招聘会5次,参加200余人次,达成就业意向80余人。三是完成2018年扶贫贴息小额贷款1750万元,通过开展扶贫贴息小额贷款工作,使建档立卡户产业发展成效明显。

5.加快整治村庄环境卫生。一是投入资金3万元,政府聘用专门保洁队伍,抓好政府周边街道和三条主干道等公共环境的卫生;二是投入资金30余万元,在全乡各村组共聘用卫生保洁员60名,全面负责清扫村组环境卫生,保持卫生整洁;三是进村入户宣传,抓好一般农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卫生和个人卫生。

6.全力营造脱贫攻坚宣传氛围。投入资金120万元,在乡村公路沿线、重点村民小组悬挂一系列关于中国梦自强、诚信、感恩为主题的宣传画,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喷刷脱贫光荣 争贫可耻等宣传标语,在农户家中粘贴领袖画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画报等,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脱贫的良好氛围。

7.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开展了颂党恩、话脱贫、迎新春巡回演出。二是开展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巡回宣讲。三是开展了感恩思进道德大讲堂进村寨活动。四是邀请从各村走出去的领导干部、成功人士,组建成回乡团,开展脱贫攻坚宣传座谈会。五是组织包组干部、帮扶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好家庭会,做好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六是开展了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充当小小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员。七是组织挂钩单位帮扶责任人深入帮扶对象家中,开展了同吃一桌饭活动。八是开展了江东乡民族地区体育技能阿昌族健身操和广场舞培训,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九是开展感党恩、尽孝道主题实践活动,“最美家庭、孝道之星、不孝子女”评选表彰等活动。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全乡脱贫攻坚氛围浓厚,扶贫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8.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成立江东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传达省州市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培训7场次,培训305人次,共组织292人参加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召开贫情商议会74场次。2018年全乡脱贫60229人,因死亡、外嫁、失踪、服刑等原因自然减少18人,因新生、嫁入等原因自然增加31人,无新纳入建档立卡户,无返贫户。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全乡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高位推进产业发展,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1.传统产业优化向好。完成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4497亩,比去年的70079亩增4418亩,增加6.3%;完成粮食作物种植面积42194亩,完成任务数43300亩的97.44%,产量14067吨,完成计划数14079吨的99.91%;巩固茶叶保有面积22376亩,完成任务数22376亩的100%,产量1601.7吨;完成甘蔗新种植4580.9亩,完成任务数4100亩的111.7%,现有甘蔗总面积11417亩,总产量39613.73吨,实际入榨量39613.6吨,实现产值1783万元。

2.特色产业发展迅速。大力推进两棵树、一片叶特色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成效明显。完成蚕桑保有面积2974亩,蚕茧总产量50吨,实现产值215.5万元;巩固核桃面积17903亩,收获302亩,总产量38吨,实现产值114万元;烤烟种植面积6300亩,完成任务数6300亩的100%,比去年的5900亩增400亩,增长6.78%,收购烟叶18150担,完成任务数17000担的106.76%,比去年的16510担,增1640担,增长9.93%,实现产值2627.84万元,较去年2388.81万元,增长239.53万元,增长10.03%,均价28.96元,较去年28.94元,增长0.02元。

3.生态牧业健康发展。2018年,全乡生猪存栏6077头,比去年的7003头减926头,减少13.2%,出栏16005头,比去年的15608头增加397头,增加2.5%;牛存栏7548头,比去年的9406头减少1858头,减少19.8%,出栏5462头,比去年的4877头增585头,增长12%;羊存栏542只,比去年的672只减少130只,减少19.3%,出栏618只,比去年的682只减64只,减少9.4%;禽存栏82020只,比去年的80210只增1810只,增长2.3%,出栏164053只,比去年的162011只增长2042只,增长1.26%;肉类总产2377.8吨,比去年的2282吨增长95.8吨,增长4.2%;禽蛋产量147吨,比去年的160吨减少13吨,减少8.1%。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积极排查非洲猪瘟,确保全乡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有效促进了江东生态牧业健康发展。

4.积极发展和保护林产业。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一是严格按照天然林商品性停伐的相关要求,严控林业采伐指标,完成了林木采伐指标受理次数和林木采伐量双降的目标,全年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0份,商品材采伐出材量879.5立方米,自用材采伐出材量50立方米;二是共处理林区滥砍滥伐、破坏森林行为7起,在芒市查处国家卫星图片点和云南省卫星图片点行动中,我乡是全市11个乡镇中查处卫片点最少的乡镇;三是完成坚果种植401亩,8020株,社会造林350亩,义务植树3.9万株,新一轮退耕还林202亩,发放补助32.32万元,天然林商业性禁伐补助资金兑付69.33万元;四是聘请森林生态保护员130人,其中聘请有管护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6人就地转为森林生态保护员,工资补助每人每月833元。一年来,全乡森林资源得到了积极发展和全方位保护,为巩固省级生态乡创建成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5.抓好劳动力转移就业这个千万元产业。2018年底我乡有农村劳动力总人数(16-60周岁)1663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1530人次,通过各种渠道及群众自发外出等方式向外输出劳动力(包括季节性务工人员)12139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2.99%。劳动就业范围分布广泛,就业人员全面激活,带动了江东乡经济向好向快发展。

(三)不断改善民生,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围绕教育科技兴乡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加大中小学办学力度,巩固乡村组三级控辍保学和防辍劝返工作机制,全乡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2018年,小学在校学生1887人,初中在校学生1168人。2018年中考,500分以上38人,升入高中120人,中考成绩连续10年稳居芒市乡镇中学第一。投入资金120万,实施江东中学3个篮球场及附属设施建设;投入资金7万,建设江东中学教师食堂;实施全乡学校CD级危房改造项目,预计投入资金400万元。政府重视教育、社会关心教育、学校办好教育的大教育格局不断巩固。

2.卫生计生事业稳步推进。严格按照卫生计生新政策,开展好卫生及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实施李子坪大新寨医疗点、江东搬迁点卫生室建设,群众就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强化乡村医生培训指导力度,制定完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及防控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中医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30391人。2018年,全乡出生人口577人,死亡人口203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05‰。全乡优生优育工程稳步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46对,完成下达任务235对的104.7%;免费增补叶酸389人,完成任务数320人的121.5%。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奖扶特扶对象57人,奖励8.664万元,少生快富4户,奖励1.05万元,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15人,奖励2.1万元。计生助缴合医款535人,助缴9.63万元。收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金11.182万元,完成任务数10.002万元的111.8%。最新的云南人口家庭信息平台计生信息录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主要五大指标数据录入均达95%以上,都符合上级部门的目标规划。

3.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巩固。2018年,全乡享受农村低保275户,782人,每月发放农村低保金18.201万元;享受城镇低保1321人,每月发放城镇低保金0.7396万元;享受特困分散供养(五保)91人,每月发放五保金6.173万元;优抚对象284人,共发放优抚金22.92万元;发放救灾救济资金112.88万元。全面落实城乡社会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享受养老金4489人,发放养老金591万元。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截至20181231日,共参保33238人,参保率达98.58%2018年江东辖区内共补偿金额310.14万元。

4.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巩固生态乡镇创建成果,3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垃圾热解站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4个村的垃圾收集处理问题,惠及农户3450户;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公厕建设和污水治理工程,投入资金1400万元。二是道路交通条件进一步改善,投入资金225.4万元,实施完成江东中学至山新寨马家地线2公里、双电杆至山寨二组2.508公里两条混凝土路面硬化工程;投入资金540万元,实施完成德昂寨至硝塘道路建设9.6公里;投入资金259.2万元,实施完成李子坪村大寨三组至大水沟村双坡道路建设3.24公里;投入资金45万元,实施河头村八组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项目水泥路建设2600平方米;投入资金609.66万元实施遮告至尖山、芒岭至蚂蟥塘、高埂田至大岭干公路改造项目;投入资金25万元实施上海对口帮扶芒市扶贫项目3个;投入资金38万元实施高埂田村小新寨搬迁点挡土墙建设1166立方米。三是逐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58万元完成大水沟三组至旱坝寨田机耕道路建设;投入资金5万元完成芒岭塘坝渗漏治理工程;投入资金18万元,新建烤房5座(其中芒岭3座、温波2座);投入资金980万元,实施李子坪、大水沟双坡农田整治项目。四是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30万元完成大寨一、三组两个健身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建设;农户自筹资金87.52万元安装太阳能路灯1349盏。五是投入资金300万元实施政府职工周转性住房建设。六是投入资金2054万元实施地质灾害应急工程治理项目6个。七是投入资金142.3万元进行农村电网设施改造及电力大修技改26项,投入资金19.2万元紧急抢修3项,投入资金242.2万元完成2691个户表改造。八是投入资金100万元实施李子坪村大寨二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容村貌提升改造工程。九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5012亿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0.5亿元的100.24%

5.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将辖区内17条河渠纳入三级河湖长制管理(乡级河长11条,市级河长6条),设乡级河湖长13人,村级河湖长18人,成立江东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河湖长制办公室,建立完善乡村两级河湖长制,实现全乡河、库、渠河湖长制全覆盖。二是制作安装11块乡级河湖长公示牌,并在水秀山川大江东微信公众号上持续发布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公布河湖长制名单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宣传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推进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乡各级河湖长共开展河库渠巡查120余次,多部门联合开展清河行动6次,参与人次200余人,清理河道垃圾4吨,于4月初聘请专业人员对龙江(江东段)及弄另电站库区开展专项清理,清理垃圾约2吨。四是组建督导组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督导,不定期对各村、乡直各单位推行河长工作以及河道巡查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

6.抓实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强化对报账员的指导与培训,对8个村委会及108个村民小组的三资进行清查、登记管理。二是按照互助社民管、民贷、民受益的发展要求,做好全乡22个有互助资金村民小组的互助资金代管工作,全年共贷发放238394.55万元。三是指导督促8个行政村实施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均完成3万元集体经济年收入。四是完成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五是积极落实惠农补贴政策,2018年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79.92万元,启动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六是全力组织实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七是荣获云南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授予江东乡农业普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7.积极抓好妇女关爱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家政培训,主要针对搬迁点建档立卡户开展培训,参加的妇女200余人次,为她们提供就业机会。二是发放妇联创业贷款17165万。三是开展妇女的两癌免费筛查活动,为806名妇女做了宫颈癌检查,为885名妇女做了乳腺癌检查,为80名建档立卡户妇女做了常见病检查,通过检查提高了我乡妇女对健康的认识,学会了关爱自己。

8.全面推进农业生产环境整治。完成农业污染源调查任务数15个点,完成监管农户施肥调查90户,完成芒市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任务数10个点,通过大力推广有机肥的施用,加大化肥减量增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农业产业环境整治和行业产业有机融合,全乡农业生产环境明显改善。

9.积极落实黄标车工作。2018年我乡有黄标车168辆,截至目前,已注销168辆,完成任务数的100%。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有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0.抓严抓实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工作、食品药品、农机安全、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农产品检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社会风险评估和公共应急机制逐步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四)健全民主法治,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1.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大力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依法从严执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每季度政府主要领导对各站办所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管理等工作,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廉洁政府。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为辖区内每一所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法治课,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5次。以农村书屋为依托,在8个村委会建立了法治图书室,积极推进扶贫工作和普法工作相结合,要求干部职工在进村入户时,也把法律法规送进千家万户。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开展网上在线学法活动,全乡学法、用法氛围浓烈,依法治乡进一步强化,平安江东创建基础不断夯实。

3.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一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28件,调处率100%,成功调处25件,调处成功率89%。领导包案纠纷9件(其中市级领导包案8件),成功解决1件。共接待群众来访15件,受理上级信访反馈12件,均100%予以答复。

4.全力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做好艾滋病感染者的监测检测,加强对艾滋病家庭的关心帮助力度,坚决遏制毒品、艾滋病蔓延势头。

5.强化社会管理工作。一年来,清理清查外籍三非人员728人,拘留审查56人。严防精神病人肇事,对全乡119名精神病人进行管控。认真开展缉枪治爆工作,收缴、销毁了一批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持续抓好反恐怖主义和扫黑除恶工作,为全乡经济发展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强化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不断提高全乡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成立以书记、乡长为双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与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悬挂宣传标语12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上报市扫黑办线索9条,形成了宣传到边、工作到底的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五)深化管理改革,效能政府不断得到加强

一是全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切实提升了服务水平和质量。二是不断加强对老干部的关心慰问,在老干部中广泛开展畅谈党的十九大活动,充分发挥老干部余光余热。三是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集体土地管理工作。四是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五是认真组织工会活动,积极慰问生病住院职工,为干部职工创建身心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六是加快推进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科学决策、民主执政、依法行政,机关作风进一步改善,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提升。七是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5场次,全乡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合计235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7.2万元,占总收入的95.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4.22万元,占总收入的4.86%。比2017年总收入2393.87万元减少42.45万元,减幅为1.77%,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较2017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6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64万元,占总支出的72.03%;项目支出634.64万元,占总支出的27.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7年总支出2440.42万元减少171.14万元,主要原因是江东乡2018年项目减少,项目支出较2017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4.64万元。与上年1514.8万元相比增加了119.8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机关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4.64万元。与上年925.62万元相比减少290.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资金减少。主要用于村小组及村委会道路硬化设施、文化体育项目,垃圾热解站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8%。与上年1171.62万元相比增加965.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调增,脱贫攻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支出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9%。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工资、消防特种车辆运行维护;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站运行维护

6. 城乡社区支出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农村人员环境提升工程工作经费;

7. 农林水支出8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5%。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产业扶贫支出等;

8. 住房保障支出7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支付人员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四类人员补助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4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预算的5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政府厉行节约,使单位各项运行成本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44万元,下降50.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7万元,下降4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6万元,下降65.7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支出费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万元,占81.11%;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占18.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督查脱贫攻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5万元,与上年161.24万元相比增加了113.2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经费等预算数增加,加大政府脱贫攻坚等工作广告宣传支出、各类工作任务增加,运行经费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805.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70.96万元,固定资产634.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51.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05.55 

4170.96 

634.59 

448.56

50.5

135.5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进行部门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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