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中共芒市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6311    作者: 日期:2019/10/21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801000

中共芒市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委政研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供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和决策参考服务。

2.参与起草或修改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上级党委政府的汇报材料,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报告、讲话;协助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做好重要会议会务、重大公务活动的相关工作。

3.负责组织或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前瞻性深层次研究,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

4.对全市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动态进行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5.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市级涉农部门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工作;对各乡镇的农村工作进行指导。

6.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农业区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协助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工作作出部署。

7.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业经济、财政金融、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政策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提出建议。

8.组织开展好外资项目、全面深化改革、三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并通过年度考核。做好全市农村建设规划及每年省、州、市安排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研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开展政策研究,高效完成调研工作

首先,我室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提出的新定位和战略目标,聚焦芒市如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芒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努力为市委、市政府掌握全局、把握大势、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一年来,先后独立完成调研课题5个、撰写各类文稿和理论文章7篇、配合省州课题调研7个。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制定调研课题“芒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二是协助省委农办调研芒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易地搬迁安置、咖啡产业发展等情况。

以加快经济建设为重点,结合“三农”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制定调研课题“芒市重点产业培育和招商引资研究”二是起草上报文稿《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  扩大芒市沿边开放新格局》、《芒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工作总结》。三是配合州委政研室开展物流发展情况的调研;协助省委政研室进行“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的课题调研;协助昆明市委政研室调研芒市生态田园建设规划馆、芒市咖啡小镇建设情况;陪同玉溪市委政研室调研工业园区、后谷咖啡公司发展情况。

以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为重点,结合改革开放40年来芒市的发展变化,查阅相关文史资料,撰写了《云南改革开放40年·德宏卷》芒市篇,“第一章  芒市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与历史性成就”、“第七章  全面深化改革”、 “第十四章  芒市改革开放40年的基本经验”。

以工作研究为重点,结合芒市社会发展现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制定调研课题“芒市易地搬迁后实施搬迁户属地管理问题的调研”、“芒市建立特约研究员制度”。二是起草上报文稿《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研实效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的情况》、《瑞丽江—大盈江领域综合保护开发规划调研有关材料》,同时还上报两期省委主要领导调研批示情况落实材料。三是陪同省政府研究室对芒市“放管服”改革专题调研。

以脱贫攻坚为重点,“芒市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研究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制定调研课题“芒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三是陪同省委农办对边境线贫困村贫困问题的调研。

其次,召开涉农部门协调会议,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三农”工作联席会。组织成员单位交流工作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工作对策,确保取得更好的成效。

2、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德宏州美丽宜居乡村项目计划名单及编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办电〔201812号)和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芒政办发〔201830号)、青浦区与芒市政府签订的帮扶协议的文件精神,芒市新农办依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共计4800余万元。其中:美丽宜居乡村建设1140万元,中央财政边境转移支付建设项目1470万元,上海对口帮扶建设项目1057万元,三峡集团帮扶项目273万元,西山乡弄丙村村寨功能提升建设项目500万元,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项目278万元,扶持少数民族项目90万元主要围绕贫困村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支砌排水沟及附属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公房建设、安装太阳能路灯、公共厕所、民房提升改造文化、长廊建设工程等贫困村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通过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形成“多渠道引水、一个水龙头放水”的脱贫格局,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确保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且超过国家脱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同时,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有效助推脱贫攻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美丽宜居乡村项目招投标工作,施工队进场施工,按计划年度完成投资计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委政研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委政研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委政研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151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1.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752.19万元对比增加758.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美丽乡村项目统筹整合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委政研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1513.17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50.35万元,占总支出的16.54%,项目支出1262.82万元,占总支出83.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752.19万元对比增加760.9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美丽乡村项目统筹整合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委政策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33万元。与上年28.81万元对比增加41.52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16年美丽乡村项目设计费30万元,芒市联席办购买办公设备5.42万元,芒市联席办购买宣传花册2.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0.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委政策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2.82万元。与上年569.30万元对比增加693.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美丽乡村项目统筹整合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1.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支出752.19万元对比增加758.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美丽乡村项目统筹整合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支出。

2.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勐戛镇勐旺村弯手寨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4.公农林水支出126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6%。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6.其他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遮放镇邦达村委会新寨村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4.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35.0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开支,车辆运行维护费在芒市项目办列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11.2万元减少9.26万元,下降82.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86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0万元,下降17.2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美丽乡村验收、深改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委政研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52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16年美丽乡村项目设计费、监理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费、电信服务费、设计费、日常办公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芒市委政研室资产总额3358.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31.48万元,固定资产27.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47.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8.0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358.98

3331.48

27.49

 

 

 

27.4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中共芒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91021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801111 

  1.  [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