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5572    作者: 日期:2019/10/21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73801000

芒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芒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芒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主要职能。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交办领导批示件,做好信访局信息的综合分析,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向有关部门交办。做好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督办工作;负责集体访、越级访和突出信访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农场信访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认真履行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综合各方面力量,协调突出性及群体性事件;承办市政府及上级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市委群众工作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18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芒市信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在职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其中: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1人,科员3人,工勤人员3人。20186月开除工勤人员1人,20189月公务员退休1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着力解决群众诉求,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我市始终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推进全市信访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信访公信力。2018年,全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42批(件)1095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人次分别上升8.23 %29.74 %。其中:来信7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13%;个体访221329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人次分别上升14.51%27.03%;集体访47692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人次分别上升4.44%36.4%。共受理网上信访信件41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24%,已办结397件,办结率95.89%。其中:全市受理238件(含各单位受理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4%,已办结228件,办结率95.8%;上级转交件17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33%,已办结169件,办结率96.02%      

一年来,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扎实工作,规范了行政行为,妥善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和问题,加大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群众依法信访反映问题意识明显增强,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信访问题的受理和办理程序更加规范。

 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坚定不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一压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及组织实施;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第二是切实做好市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我市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定期公开接待来访群众,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重要作用,在市信访局设立电子政务公示板定期向社会公布领导接待日的时间、接待领导的姓名、职务和分管工作范围。对接待的信访事项,能现场解决、答复的现场解决答复,现场不能解决答复的,签批分管领导或转办责任部门限期解决答复,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部门,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20181—12月,我市13名市级领导到市信访局轮流坐班接访群众,共接访群众57134人次。第三是扎实抓好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我市坚持以依法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采取调解、思想疏导、帮扶救助等多种办法,千百计推进信访积案和上访老户化解工作,有效推动信访秩序持续好转,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攻坚战开展以来,全市共办理信访矛盾化解案件4件,其中:重点群体2件、重点人员2件,目前已全部按期办结。

三是以法治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

第一是积极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和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我市充分发挥律师和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2018年,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共计19人次、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2人次。第二是认真开展信访案件评查工作。根据《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德信发〔201818号)要求,我市对照评查内容将5件已经办结的信访事项进行质量检查和分析评价,从机制层面倒查信访事项依法导入、纠错、退出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增强了信访改革实效,切实提高全市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推进我市五级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工作,把视频接访作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群众越级上访的便民工程2017年我市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14个三级联动视频接访的基础上,继续建设102个视频会议终端,其中:乡镇村委会80个、乡镇社区居委会2个(风平兴侨社区、轩岗遮相社区)、遮放农场办事处4个、勐焕街道办事处辖区的16个社区;截至目前我市102个五级视频联动接访系统已全部建设完工,并通过州级和市级验收。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源头化解信访问题水平

第一是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阳光信访我市在53家单位推广使用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着力推进互联网+信访工作的全面覆盖,实现信访信息流、业务流和管理流的融合,切实抓好受理程序、办理流程、回复意见和评价结果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的质量和效果,最大限度保证广大信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规范信访工作行为。20181—12月,全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96.35%、群众满意率99.11%第二是强化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根据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州级党政领导重要信访案件包案工作的通知》(德办通〔201816号)要求,我市继续加大州委州政府挂牌督办信访案件及市级党政领导重要信访案件包案案件的化解力度,并对涉及芒市的8 件州级领导包案案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行市级领导包案责任制。2018年我市共梳理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89(其中:55件重大涉稳事件实行处级领导包案化解,234件实行科级领导包案化解),已化解29件,正在化解260件。各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深入一线,扎实细致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目前全市包案案件正在稳控和积极调处中。三是加强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焦点问题,及时捕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切实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合力。截至201812月,共编报《信访专报》3期、《信访动态》40期。第四是提升服务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窗口为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我市以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提升窗口面貌、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创新创优,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取信于民,全力提升窗口服务质效第五是抓实队伍建设树好信访干部形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信访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激励和鞭策信访干部更好地担负起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职责;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信访部门积极发挥培养锻炼干部重要基地的作用,全力构建信访工作从源头做、全程做、靠大家做的信访形势新格局。2018年由于我市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繁重,为确保脱贫摘帽工作顺利完成,脱贫攻坚验收工作结束后于20189月恢复脱岗锻炼工作,一年来我市共抽调24人次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充实到信访局进行全程脱岗挂职锻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0.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178.53万元对比增加了41.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政策性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60万元,占总支出的98.73%;项目支出2.78万元,占总支出的1.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78.53万元对比增加了41.85万元,增加23.44%,主要原因分析是政策性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60万元。与上年支出167.85万元对比增加了49.75万元,增加了29.64%。主要原因分析是政策性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0.68万元对比减少了7.9万元,减少了73.97%,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信访疑难案件资金未列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信访事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53万元对比增加了41.85万元,增加了23.44%,主要原因分析是政策性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6万元。(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4858万元,完成预算的69.4%,与上年支出决算0.62万元相比减少0.1342万元,下降21.65%,人均支出0.0485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58万元,完成预算的6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芒市信访局无公务用车;二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4858万元比20170.62万元减少0.1342万元,下降2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858万元,与2017年的0.62万元减少0.1342万元,下降21.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0.1342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芒市信访局无公务用车;二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4858万元,占6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无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8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8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县市信访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75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6万元对比增加了35.19万元,增加171.16%,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参加省、州到西安、福建厦门、延安信访干部提升班培训费用及到北京、昆明等地劝返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服务费支出33.60万元(办公费6.45万元、印刷费0.07万元、手续费0.31万元、邮电费3.21万元、差旅费6.86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1.93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劳务费1.28万元、工会经费1.77万元、其他交通费10.7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5万元(生活补助21.16万元,医疗费补助0.84万元,奖励金0.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芒市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9.0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042万元,固定资产8.91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1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9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023 

0.1042 

8.9188 

8.918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73801111

 [附件: 芒市信访局.XLS20191018035009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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